|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五五”普法规划,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优化社会环境,切实维护进城务工青年合法权益,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司法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2006年“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中,重点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群体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现将开展进城务工青年法制宣传服务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6年12月4日至10日
二、活动主题
服务进城务工青年,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活动内容
1.依托各种载体,深入开展进城务工青年法制宣传教育。
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年中心、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工作载体,深入工地、宿舍、社区,在进城务工青年中广泛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开展与进城务工青年成长成才、权益维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基本知识、农民工特殊保护政策和城市基本管理制度以及简单的纠纷解决技巧等为重点内容,结合进城务工青年工伤、保险、医疗等实际,集中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帮助进城务工青年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同时,对进城务工青年子女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帮助他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
2.调动专业资源,大力开展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服务。
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依托进城务工青年维权服务站(点)等专门维权服务机构,组织专职律师和兼职志愿者等,大力开展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律援助与维权服务工作。要在广大律师、法律院校或法律专业学生、专业法律工作者中积极招募普法维权志愿者,广泛发展进城务工青年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要通过举办法律故事会、案例分析会、开展法制培训、设立维权服务热线等形式,向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免费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帮助进城务工青年掌握与自己学习、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要将法制教育工作和禁毒工作、防治艾滋病工作紧密结合,向进城务工青年普及拒毒、防毒和防艾知识,引导进城务工青年远离不良生活方式。
3.拓宽工作渠道,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专项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开辟多种渠道,整合各类资源,筹划一系列丰富多彩的集中宣传和服务活动。要大力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活动,通过帮助学习、关心生活、扶持创业等形式,结合解决实际问题推进进城务工青年普法维权工作。在进城务工青年节假日和年底返乡之际,要针对工资拖欠等突出问题,通过组织开展统一行动日、维权服务周等活动,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导进城务工青年依法有效解决纠纷。要结合进城务工青年实际需求,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好为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送温暖活动,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要充分认识在进城务工青年中开展法制宣传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本地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工作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2.突出重点,力求实效。要围绕“服务进城务工青年,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结合本地区实际,动员相关单位广泛参与,着力开展对进城务工青年群体的法律宣传与服务,立足长远,强化措施,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3.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调动各种宣传力量,尤其是团属新闻报刊,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推动进一步形成关注支持进城务工青年法制宣传服务的社会氛围。
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进城务工青年法制宣传服务周活动计划,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团中央权益部。
共青团中央 2006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