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共青团中央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中央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2013年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三、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中央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中国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团的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团中央机关主要工作任务是:

  1.开展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开展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开展有关活动。对青年工作院校、青少年报刊网站等团属新闻宣传阵地和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等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工作。

  2.组织青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深入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服务、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挑战杯”竞赛、“三下乡”大学生社会实践等工作,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建功成才。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从工作资源、工作力量、工作载体等方面,大力支持和推动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以及进城务工青年群体等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工作。

  4.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实施青年就业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开展青年就业技能培训,发挥青年就业创业基金会作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帮助和服务。

  5.反映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在全国广泛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向各级“两会”提出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提案和建议。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履行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推进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参与和推动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6.开展青年统战工作。巩固和扩大党领导的青年爱国统一战线。扩大与港澳台青少年交流,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维护祖国统一。

  7.做好青少年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制定、执行国家青少年外事政策。开展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联合国有关机构、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开展青年对外宣传工作。

  8.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共青团中央机关本级。机关内设11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城市青年工作部、农村青年工作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国际联络部和机关党委。

  2.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三、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全体同志以及其他有关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了开幕式,刘云山同志代表党中央致祝词。在过去的一年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参加团中央组织的“实现中国梦?青春勇担当”五四主题团日活动并发表重要讲话,参加“快乐童年放飞希望”六一主题队日活动,出席团十七大开幕式并与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给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2009级本科团支部全体同学回信,给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回信。这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对当代青年提出了殷切期望,指出了共青团工作必须把握的三个根本性问题,明确了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两大战略性课题,对广大团干部提出了重要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年和共青团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大战略性课题,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着眼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引导广大青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人生信念,动员广大青年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建功立业。

  1.把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提高团的吸引力、凝聚力的主体工程。各级、各战线团组织齐动员,紧紧围绕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在青少年中持续兴起活动热潮。一是突出专家引导和榜样带动的作用,深入开展宣讲活动。团中央和各级团组织广泛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典型、专家学者、文化名人等,深入各类青年群体中开展了1万余场中国梦主题宣讲活动;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系列分享活动,组织一批来自青年身边的优秀代表,到全国20个省份举办229场分享会,讲述自己的奋斗历程和先进事迹;评选100名全国“最美青工”;面向34万名青年组织开展1400多场岗位成才报告会;制作农村青年“我的中国梦”专题片,在全国乡镇和村设置24万个会场,组织684.5万人集中收看,引导广大青年深刻领会中国梦凝心聚力的伟大历史意义和自身肩负的光荣使命。二是突出团的组织载体依托,广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在青年节、国庆节等节点,全国数百万个基层团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超过4000万团员青年参与其中。三是突出骨干的引领作用,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全年共培训全国、省、校三级大学生骨干近20万人次;专门针对全国2139所高校团委负责人以及青年理论工作者开展了集中培训。四是突出实践育人优势,大力开展青少年道德实践活动。动员青少年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探索开展微公益活动,举办大学生微公益大赛,建设微公益网站平台,帮助广大青少年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升精神境界。五是突出网络对青年具有很强亲和力的特点,大力开展“我的中国梦”新媒体系列活动。各级团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和青年兴趣,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特色突出的微博活动,共发布“我的中国梦”微博325万条,覆盖青年超过6000万人次。邀请250多名青年典型在网上与青年互动交流,有关活动网页访问量达8.3亿次,中国青年网推出的青春励志故事网络专栏获得了中国新闻奖一等奖。六是突出学校的战略性基础性地位,着力在青年学生和少年儿童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理想信念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中学阶段是共青团思想教育工作的最佳时期。按照这一重要要求,我们广泛组织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活动,用中国梦激发孩子们心中的理想梦、科学梦、创造梦、报国梦。在中学生中开展“与人生对话”教育活动,在中职学生中开展“彩虹人生”主题活动,在高校学生中开展“与信仰对话”教育活动和寻访“自强之星”活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个人梦想和中国梦更好地结合起来。此外,我们还深入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了解少数民族青少年的政治认知、思想动态、生活状况等情况,促进不同民族青少年之间的交流,动员整合全团和社会资源为民族地区青少年就业创业、完成学业提供服务。

  2.把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动员青年建功立业作为提高团的吸引力、凝聚力的主旋律。我们感到,检验共青团吸引力、凝聚力最重要的标准,就在于能否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为广大青年找到人生出彩的机会,动员他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激励青年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组织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开展服务质量展示,举办“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深入开展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广泛组织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开展培训学习、项目交流、参观考察,引导和扶持他们发展专业合作、推广农业实用技术,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围绕提升青少年创新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挑战杯”学术科技竞赛,近2000所内地高校和14所港澳大学的2万多件作品参赛;举办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和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营活动。二是组织青年奉献社会、服务人民。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提升青年志愿者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目前全国累计有4043万注册青年志愿者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大力加强青年文化建设,广泛组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导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深入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以筹资造林、理念宣传、社团培育为重点,动员529.2万人次青少年参与;争取解放军总政治部支持,组织全军和武警部队青年官兵捐款7238.15万元,建设青年林。三是动员青年投身基层、勇挑重担。通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派遣17500名大学生到西部基层,为促进西部地区各项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大中专学生“三下乡”、博士服务团、“科技之光”青年专家服务团、海外学人回国创业周等活动,影响和带动青年到基层、到西部开展服务。

  3.把运用新媒体改造提升共青团工作作为提高团的吸引力、凝聚力的重要方向。一是大力加强共青团新媒体工作阵地建设。建设团属网站近4000家,其中,中国青年网已成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国内最大的青年主流网站,未来网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未成年人专属网站。开通共青团中央微博,共青团系统微博认证总数超过10.5万个,数量居全国政务系统微博第一,初步形成了团中央、省、市、县四级微博工作格局。同时,小型化、社区化、分众化新媒体阵地建设已经形成规模。二是重点研究开展青少年网络舆论斗争工作。组建专门的网评员队伍,开展舆论引导工作;在中国青年网开设“中青网评”专栏,针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错误思想观念,开展有针对性的引导工作。三是注重形成整体联动的新媒体工作声势。实施“千网联动”,与全国2600多家有影响力的网站进行链接,展示教育内容,报道活动情况,宣传追梦故事;依托微博、微信、飞信、团属手机报平台,吸引超过6000万人次青年和3000万人次少年儿童参与话题讨论、知识问答、梦想征集等活动。四是积极建设针对新媒体从业青年的工作机构。团中央扎实推进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筹建工作,部分省份团组织成立了新媒体工作中心,加强对新媒体引导青年工作的研究指导,加强对新媒体从业青年的联系和服务。

  4.把服务青年作为提高团的吸引力、凝聚力的主要途径。我们感到,服务青年既是共青团增强组织和引导实效性的手段,也是促进青年成长发展的重要任务。各级团组织以青少年普遍性需求和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针对当代青年在成长成才、身心健康、就业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竭诚为青少年的成长发展办实事。一是努力帮助青年学习成才。深化希望工程,援建希望中小学357所,资助家庭困难中小学生11.5万人,资助贫困大学生10.7万名。着眼激励各领域青年岗位成才,广泛开展培养岗位能手、致富带头人等活动,帮助他们提升技能、增长本领。做强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基金,鼓励和服务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实践。二是着力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继续深化青年就业见习,提供见习岗位42万余个,帮助21万余名青年获得见习机会,其中约5万人在见习结束后实现就业。大力加强青年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培训青年240.15万人次。积极推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向20多万城乡青年发放创业小额贷款100多亿元。积极探索青年创业阵地建设,目前全国已有各类团属青年创业阵地337个,累计为11313家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条件。三是扎实服务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围绕进城务工青年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开展了携手回乡、一起过年、大学圆梦、玫瑰之约等活动;针对进城务工青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深化“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今年共与8000所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学校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新增结对农民工子女342万人,550多万名志愿者参与。四是大力开展青少年群众性体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年特别是青年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健康身心,强健体魄。五是扎实做好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按照法制化、组织化、社会化推进的思路,积极代表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围绕“社会教育与青少年全面发展”主题,深入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各省级团组织提出提案、议案和建议共90件。积极参与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贯彻落实,推动各地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配套法规。加强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依托专家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心理、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切实履行好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总结推广各地在5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犯罪预防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理念、做法和机制,在三分之一的县(区)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作格局。着眼探索解决当前青少年权益维护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围绕9个工作方向,选择全国45个城市(区),以未成年人和进城务工青年、困难青少年群体为重点对象开展“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工作。

  (二)着眼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坚持把团的工作延伸到青年最需要的地方去,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1.推动基层覆盖,抓基层、打基础,注重健全基层团的组织,活跃基层团的工作。我们感到,有组织,工作不一定活;没有组织,工作一定不活。全团按照“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青年有什么需求,团组织就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的要求,坚持基层导向和青少年导向,着力创新基层团建思路和模式。一是扩大基层团组织网络的覆盖面。探索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累计建设10.3万个街道直属团组织,整合区域内青年工作的组织、资源、项目,广泛联系服务区域内青年。深入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累计建设直属团组织64.5万个,覆盖团员1069.5万人,联系青年2836.4万人;调整补充乡镇团委委员7.8万人,充实了力量,优化了结构。巩固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全年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9.47万家,覆盖35岁以下青年257.4万人、团员125.9万人,新建社会组织团组织7980家。继续推进流动青年驻外团组织建设,目前全国累计建立省、市、县三级驻外团工委分别为121个、1192个、4504个。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已建立团组织6万多个。深化行业团建,团中央与有关部委和行业组织联合,共建立包括钢铁、港口、煤炭、汽车、餐饮、注册会计师、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个领域的共青团指导委员会或团委;各省级团委建设了192家省级行业团组织,有效扩大了不同行业的共青团组织覆盖。二是努力激发基层工作活力。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带团建有关制度安排的落实,全国30个省份和系统、325个地市、2537个区县制定下发了配套落实文件。着力加强市、县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配备,市、县两级团委书记、班子和机关干部平均配备率分别保持在90%、87%以上。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团务工作,完善团员发展和团籍管理,注重科学规划团员规模、推动团籍管理规范化、探索电子团员证系统。扎实开展非公企业团建“达标创优”活动,努力实现“建起来、管起来、活起来”的目标;在农村,以促进规范化运行和提升活力为重点,制定推广结构型工作菜单,明确乡镇团委和直属团组织的工作内容。三是进一步下大气力支持基层。抓好团中央与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把基层共青团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文件落实工作,全国70.8%的乡镇街道已将每年2万元的共青团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继续募集社会资金,向2219个中西部地区和部分东部地区县级团委提供各3万元的经费支持。继续从地市以上团的领导机关选派2批1424名干部到县级团委驻点指导工作半年,选派第3批高校团干部1065名到县级团委挂职一年。继续开展团的领导机关局级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

  2.推动阶段覆盖,重源头、抓关键,注重做好少先队和中学、大学共青团建设。我们坚持少先队作为“预备队”“大学校”“儿童群众组织”的定位,督促指导各地出台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制度化文件;推动各地将“每周一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落实到中小学课表;推进少先队学科建设,目前已有31个省份的41所高校设置少先队相关二级学科;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少先队辅导员参评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双线晋升”机制,推动在共青团系统建立省市县三级专职总辅导员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学团的建设,在团中央机关分设中学处、中等职业学校处,强化工作指导;认真推动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开展高校对口中学团建促进行动,推动全国138所高校与797所中学结对帮扶。研究推动高校共青团工作的全面活跃,举办全国高校共青团工作研讨班,开展高校团干部培训,加强对高校学生思想研判和共青团工作指导。在广大大中学生中广泛开展“光盘行动”,倡导勤俭节约文明新风。

  3.推动群体覆盖,稳传统、抓新兴,注重做好对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和服务。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既要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的青年工作做好,又要下大力气把社会其他领域的青年工作做好;既要看到有形的对象,又要看到无形的对象。以此为导向,我们对传统领域的青年工作不放松、持续抓,对新兴领域的青年工作不迟疑、探索抓。注重做好民族地区青少年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思想动态,努力创造条件帮助民族地区青少年到东部地区学习交流。注重加强对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的研究,积极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各类青年组织中的主导作用和龙头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对其他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引导,从而团结和服务更多的青年。注重加强对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和服务,加强对城市边缘青年群体的研究,推动共青团与新媒体工作人员加强交流合作、共同融入青年,特别加强对青年网络意见领袖的研究和分析,初步梳理出青年网络大V的现实身份和思想倾向,下一步将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他们的接触、服务和引导。按照李源潮同志“爱国、进步、跟党走”的要求,加强青联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好青联的统战特点和组织优势,加大对网络意见领袖、网络作家、自由撰稿人等新兴青年群体的吸引和凝聚。

  (三)抓住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契机,大力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

  共青团开展好这次活动,是永葆组织活力、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举措,是切实为党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年群众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按照党的要求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认真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以聚焦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

  1.抓思想,加强团干部的学习、坚定团干部的信念。团中央书记处带头坚持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各级团组织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中央精神,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2.改作风,推动团干部下基层、接地气、受锻炼。全团认真贯彻李源潮同志提出的“机关下基层、调研到支部”的重要要求,团中央机关由书记处全体同志以及所有局级干部分别带队,组成45个调研组,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层单位开展了为期3周的“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大宣传大调研活动,完成了“办实事”、“同劳动”、“交朋友”、“结对子”等各项规定动作。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各地团组织注重与学习领会团十七大精神相结合、与科学谋划共青团事业长远发展相结合,组织副处级以上团干部集中开展大宣传大调研活动。通过这次活动,各级团干部特别是团的领导机关干部进一步了解基层实际,总结一线经验,发现突出问题,锤炼自身作风,取得了显著成效。

  3.强班子,着力抓好团中央书记处班子建设。团中央书记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带头刻苦学习、带头苦干实干、带头严格自律、带头联系青年”的重要要求,切实查找自身“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对照检查、剖析原因的基础上,明确了11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团中央书记处用了两个半天时间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同志以整风精神开展深刻诚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4.带队伍,进一步完善团内规章制度、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管理。团中央对团十六大以来与团干部作风建设相关的44项制度进行了集中梳理和完善,结合实际新制定了3项制度,下发了《共青团中央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的几项规定》,要求团干部切实做到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一是进一步发扬团的优良传统,在团内一律互称姓名或同志,不称呼职务。二是制度性地推动团干部实现经常化、机制化下基层,团中央书记处同志每年下基层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各级团干部要参照这一标准,通过驻点、联系点等制度实现对基层的经常性联系。三是要求团干部加强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厉行节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全团重视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培训,现已累计培训团干部61.8万人次。

  一年来,其他各项青少年事业蓬勃发展。一是青联建设不断加强,结合青联工作发展的新需要,着手研究把统战重点转向青年中的新阶层、新组织、新群体,积极促进内地与港澳台青少年之间的交流合作,明确青联组织设置条件,切实优化青联委员队伍结构,加强青联委员作风建设,推动青联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学联工作创新发展,改革全国学联下设机构,建立7个专门委员会,制订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大纲,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学联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三是青年国际交流工作深化拓展,围绕党政外交大局,通过开展一系列双边、多边友好交流活动,努力做到促进中国与相关国家青年之间的友好关系,拓宽中国青年的国际视野,学习借鉴国外青年工作的经验做法。

  第二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中央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共青团中央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合计72801.0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4917.88万元。为共青团中央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2年决算数减少3105.02万元,下降6.5%,主要是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压减了部门预算。

  2.经营收入901.79万元。为共青团中央所属的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的培训收入。较2012年增加901.79万元,原因为该单位2012年经批准成立,2013年3月份办完银行账户等手续,2012年经费未支出。

  3.其他收入3126.6万元。为共青团中央机关在财政拨款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收入为团费和原在往来账上暂存的公益性资金调至收入科目的资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23854.76万元。为共青团中央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已完成项目的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和其他收入结转资金。较2012年增加1438.07万元,增长6.4%。

  (二)支出合计72801.0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35.14万元。用于共青团及青少年工作和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支出。主要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青少年教育事业经费,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经费,青少年民族团结万人交流计划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费,未成年人专属网站、中国青年网、网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网络建设运营项目,青年对外交流项目和台港澳青少年交流项目以及行政运行经费等。较2012年减少2206.39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压减了部门预算,相应支出减少。

  2.外交支出175.86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承担的中国—东盟青年营、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项目。较2012年增加90.63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原计划在2012年开展的中国—东盟青年营部分活动推迟到2013年开展,相应增加了支出。

  3.教育支出4837.15万元。用于我委所属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的开办费、运营费、培训业务费等。较2012年增加4837.15万元,原因为该单位2012年经批准成立,2013年3月份办完银行账户等手续,2012年经费未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94.46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青印刷厂等单位的专项支出。较2012年增加2925.46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2012年12月份追加我委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当年未能及时支出,相关经费在2013年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69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离退休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等支出。较2012年减少67.01万元,下降11%。

  6.住房保障支出453.23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支出。与2012年基本持平。

  7.结余分配670.63万元。为共青团中央所属的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较2012年增加670.63万元,原因为该单位2012年经批准成立,从2013年开始纳入预算单位管理,2012年经费未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19896.87万元。为共青团中央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和其他收入结转资金。较2012年减少3957.89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2013年加大了对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的消化力度,当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

  二、关于共青团中央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44917.88万元,占收入的91.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35999.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0.2%。

  2.外交1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3%。

  3.教育19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3%。

  4.文化体育与传媒59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3.2%

  5.社会保障和就业439.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

  6.住房保障支出47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

  (二)经营收入901.79万元,占收入的1.8%。

  (三)其他收入3126.6万元,占收入的6.4%。

  三、关于共青团中央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中央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共计52233.52万元,较2012年决算数增加5578.61,增长12%。

  (一)基本支出2013年决算数为7860.26万元,较2012年支出决算数增加2239.95万元,增长39.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5.9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机关本级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支出以及用公益性资金安排的西部特困大学生奖学金、青少年电视节目制作等支出。

  2.教育支出103.44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所属的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的基本支出,较2012年决算数增加103.44万元,原因为该单位2012年经批准成立,2013年3月份办完银行账户等手续,2012年经费未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69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离退休人员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等支出,较2012年决算数减少67.01万元,下降11%。

  4.住房保障支出453.23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192.6万元、提租补贴36.88万元、购房补贴223.75万元。与2012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项目支出2013年决算数为44142.1万元,较2012年支出决算数增加3107.5万元,增长7.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69.24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开展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和青年外事工作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青少年教育事业经费,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经费,青少年民族团结万人交流计划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费,未成年人专属网站、中国青年网、网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网络建设运营项目,青年对外交流项目和港澳台青少年交流项目等。较2012年决算数减少4411.13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压减了部门预算,相应支出减少;二是根据工作安排,部分项目延后执行。

  2.外交支出175.86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承担的中国—东盟青年营、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项目。较2012年增加90.63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原计划在2012年开展的中国—东盟青年营部分活动推迟到2013年开展,相应增加了支出。

  3.教育支出4502.55万元,用于我委所属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的开办费、运行费、培训业务费等。较2012年增加4837.15万元,原因为该单位2012年经批准成立,2013年3月份办完银行账户等手续,2012年经费未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94.46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青印刷厂等单位的专项支出。较2012年增加2925.46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2012年12月份追加我委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当年未能及时支出,相关经费在2013年支出。

  (三)经营支出2013年决算数为231.16万元,用于我委所属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的培训支出,较2012年支出决算数增加231.16万元,原因为该单位2012年经批准成立,2013年3月份办完银行账户等手续,2012年经费未支出。

  四、关于共青团中央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中央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928.4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财政拨款支出38661.2万元,主要包括:

  (1)行政运行(项)支出4691.97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较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89.27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统筹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支出。较2012年增加130.81万元,增长2.9%。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3969.24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开展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和青年外事工作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青少年教育事业经费,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经费,青少年民族团结万人交流计划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费,未成年人专属网站、中国青年网、网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网络建设运营项目,承接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青年对外交流项目,常规青年对外交流项目和港澳台青少年交流项目等。与2013年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较2012年减少4411.13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压减了部门预算,相应支出减少;二是根据工作安排,部分项目延后执行。

  2.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75.86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承担的中国—东盟青年营、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项目。较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55.86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为统筹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支出。较2012年增加90.63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原计划在2012年开展的中国—东盟青年营部分活动推迟到2013年开展,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支出。

  3.教育(类)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款)其他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4605.99万元,用于我委所属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的开办费、运行费、培训业务费等。较2013年年初数增加2635.99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为该单位2012年经批准成立,当年财政部批复一次性开办费,因银行账户问题,2012年开办费在2013年支出。较2012年增加4605.99万元,原因为该单位2012年经批准成立,2013年3月份办完银行账户等手续,2012年经费未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财政拨款支出5494.46万元,主要包括:

  (1)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2569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青印刷厂等单位的专项支出。与201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与2012年决算数持平。

  (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2925.6万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给改制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较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925.6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2012年12月份追加我委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当年未能及时支出,相关经费在2013年支出。较2012年决算数增加2925.6万元,增长114%,原因同上。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财政拨款支出537.69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离退休人员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等支出,主要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04.49万元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33.2万元。较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71.32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为一是统筹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支出;二是财政部年中追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较2012年决算数减少67.01万元,下降11%。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453.23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支出。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192.6万元、提租补贴36.88万元、购房补贴223.75万元。与2013年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与2012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五、关于共青团中央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中央201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六、关于共青团中央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共青团中央“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276.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支出929.82万元。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与77个国家的143个政府青年事务机构、政党青年组织和涉及青年事务的社会团体,24个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青年组织,以及台港澳地区青少年团体和青年组织有着交往关系。2013年共组派青少年交流团组62个、1860人次。其中,赴国外访问团组42个、1644人次;赴台港澳地区访问团组20个、216人次。经费用于出访人员出国(境)旅费、境外食宿费、公杂费、签证费、集训费等。较201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07.18万元,主要原因是受国外合作方、国际组织工作安排的影响,部分因公出访任务未能全部实施,推迟至2014年继续执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支出333.33万元,较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68.69万元。主要原因是共青团中央所属的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于2012年批准购置教学及公务用车预算173万元,因购车事项需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当年预算未支出,结转在2013年支出,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机关本级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支出160.3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支出用于车辆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出租车费、过桥过路费等。截至2013年12月实有车辆43辆。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12.88万元,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用于接待专家学者及地方团干部餐费等费用。较201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9.12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共青团中央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共青团中央开展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和青年外事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用于共青团中央承担的中国—东盟青年营、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项目。

  八、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用于共青团中央所属的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的运行费、培训业务费。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共青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青印刷厂等宣传文化出版类单位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给改制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共青团中央离退休干部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共青团中央用于离退休干部处为机关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