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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青 团 中 央 办 公 厅
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中青办联发[2003]6号
 
关于举办全国乡村青年民间工艺品
制作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克服“非典”给农村带来的不良影响,大力开展乡村青年文化活动,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进农村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服务广大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定于2003年6月至12月举办全国乡村青年民间工艺品制作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面向农村,立足基层,引导农村青年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提高自身文化艺术素养和技能,展示新世纪农村青年风采,繁荣农村文化生活;通过民间工艺品项目的挖掘、传承、制作,在继承中华民族优秀艺术遗产的基础上,推陈出新,提高民间工艺品的文化艺术内涵,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增加农副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搭建农村节会竞赛平台,实施城乡文化互动,开发农村青年人力资源,促进民间工艺的传承和创新,推动农村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进步和发展。

  二、组织单位

  此次大赛由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办,有关地方、社会团体及企业可申请承办和协办。成立全国乡村青年民间工艺品制作大赛组委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青农部。

  三、比赛项目

  参照民间工艺类别,为便于组织和操作,此次大赛重点组织实施三类项目竞赛:一是编织刺绣类,包括竹、草、柳、藤、棕、丝编等;二是雕刻类,包括玉雕、石雕、木雕、砖雕、贝雕、牙骨角核雕等;三是陶瓷、泥塑、布艺、漆艺、剪纸等中国传统手工艺制品。除上述类别外,如属于民间工艺、制作水平较高且在当地具有良好发展基础和前景的作品也可以报名参赛。

  各地按照以上项目分类推荐作品参赛,在严格审查、初选的基础上,推荐项目类别和数量不限。全国组委会将视推荐作品的总体情况,组织综合评审或分项目现场制作比赛。

  四、参赛要求

  1.参赛者为年龄在18至40岁、生活和工作在县以下农村地区的青年(含流动青年及从事二、三产业的青年)。

  2.参赛作品必须是农村青年本人或以农村青年为主体的制作小组制作,且未在全国获奖的民间工艺品。制作小组必须注明主要制作人情况。

  3.根据大赛确定的参赛项目范围,以省为单位分项目向全国组委会推荐参赛作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5212023、85212028(带传真),电子信箱:xqc@cycnet.com,网址:www.cryn.net.cn。推荐参赛作品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4.每个项目只要求报送多角度拍摄的6—8寸工艺品彩色照片,并认真填写作品推荐表。有条件的,尽可能寄送作品录像带(家用带)或光盘。

  五、组织办法

  此次大赛从今年6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采取统一报名、单项组织、分步实施的办法举行。

  1.6月底、7月初进行宣传发动。各地按此次大赛通知要求,调查了解情况,宣传活动目的意义,协调相关力量和资源,确定活动范围、内容及形式,研究制定本地区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并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2.7、8月份进行征集推荐。各地以县为单位,广泛开展乡村青年民间工艺品制作竞赛活动。与此次大赛项目制作经营有关的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会员要在本企业青年中率先开展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以省为单位收集汇总参赛作品照片及资料,并邀请当地专业人士进行认真筛选,确定参赛作品及人选后,将有关照片和推荐表报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3.9、10月份进行全国比赛和审查评奖。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全国组委会聘请专业权威人士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相关工艺品类别通行的评审标准进行审查评奖。根据作品推荐情况,全国组委会将依托优势地区或相关企业,组织有关项目作品进行现场制作比赛,最后评出相应奖项(有关单个项目作品的现场制作比赛及展示等具体活动方案,将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4.年底进行展示展销活动。根据大赛的总体进展情况,全国组委会将适时组织获奖作品展示和市场推介活动。

  六、奖项设置

  1.此次大赛设立优秀作品奖、个人奖和组织奖若干名。其中:(1)作品奖分项目设置,各设金奖、银奖和优秀奖;(2)对于获得作品金奖和银奖的选手(制作小组只评一名主要制作人,下同),将由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共同授予“全国乡村青年民间工艺大师”荣誉称号;对于获得作品优秀奖的选手,将由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共同授予“全国乡村青年民间工艺能手”荣誉称号;(3)对于积极参与此次大赛的有关单位,全国组委会将评定颁发优秀组织奖。

  2.对获奖作品和选手,组委会将积极向有合作意向的企业推介,帮助选手创造经济效益和赢得个人发展深造机会。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大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抓项目为突破口,积极搭建农村节会竞赛平台,动员组织广大农村青年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的一个重要载体。在当前全国上下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的形势面前,开展好此项活动对于在农村青年中大力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发展先进文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地各级团组织、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比赛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抓好示范。要结合本地区民间工艺特色,抓好优势项目的培育开发,抓好“民间工艺之乡”等重点地区的示范带动,推动“民间工艺之乡”的建立,以指导面上活动开展。活动中,各省(区、市)团委、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和民间文艺家协会都应在本地区组织开展一个以上民间工艺品项目制作比赛。

  3.统一标识,创造品牌。各地开展单项比赛或相关竞赛活动时,要树立品牌意识,以民间工艺品制作大赛为主题,按照全国组委会确定的比赛办法和基本原则,在名称、内容和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做到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运作,共同打造乡村青年文化活动知名品牌。

  4.协调资源,市场运作。要与县域经济、特色经济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衔接,积极动员青年企业家、杰出青年农民、青年星火带头人、青年经纪人等参与活动,广泛借助社会力量和资源,通过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搭建农村节会竞赛平台,推动民间工艺品制作创新创效,力求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有条件的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会员可向全国组委会申请承办、协办综合或单项比赛,组委会将给予优先考虑。

  附件:1.全国乡村青年民间工艺品制作大赛组委会名单
     2.全国乡村青年民间工艺品制作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全国乡村青年民间工艺品制作大赛组委会名单

名誉主任:

  赵 勇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冯骥才   中国文联执行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主  任:

  陶 宏   共青团中央青农部部长、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
  白庚胜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分党组书记

副 主 任:

  郭孟谦   共青团中央青农部副部长、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刘春香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分党组副书记

委  员:

  李海峰   共青团中央青农部乡镇企业处处长、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副秘书长
  向云驹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秘书长、分党组成员
  张 华   共青团中央国际联络部项目合作处处长
  吴 薇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组联部主任
  杨春雷   共青团中央青农部乡镇企业处副处长

办 公 室(设在共青团中央青农部)

  主 任(兼):李海峰  吴 薇

 

 

(2003年6月24日印发)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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