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指共青团中央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支出。
五、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用于共青团中央承担的中国—东盟青年营、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项目。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指共青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青印刷厂等宣传文化出版类单位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共青团中央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处的支出。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共青团中央离退休干部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共青团中央用于离退休干部处为机关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共青团中央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租补贴:指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号)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