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主办  www.gqt.org.cn
中国共青团网->团中央文件库->中青办发 -> 正文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14]15号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电子商务领域
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为适应我国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新形势,拓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新领域,共青团中央决定,广泛开展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电子商务是综合性、战略性、基础性新兴产业,对扩消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增就业、惠民生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深刻改变着青年的消费生活方式,而且为青年提供了大量就业创业岗位,青年已经成为电子商务领域从业人员的主体。

  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广大从业青年自觉践行“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青年文明号活动理念,以践行职业道德、岗位建功成才、争创一流业绩的实际行动,为促进新兴经济创新发展,规范网络经营秩序、推动网上信用建设,扩大共青团工作网上影响力发挥示范作用,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主体

  经营规范的电子商务企业(独立运营网店、平台注册网店)中的一线青年集体。

  三、基本条件

  1、人数一般应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创建过程中成员一次性变动比例不超过50%。

  2、模范遵守《电子商务模式规范》(SB/T 10518-2009)、《网络交易服务规范》(SB/T 10519-2009)、《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等国家电子商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无违法事件。

  3、自律守信,模范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网络交易的相关规定,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发布虚假信息、发送货经常性迟缓、单方面违约、价格误导、质价不符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业务操作规范、统一、专业,对各类客户诉求回应积极、处理妥善,客户满意度高。 

  5、集体成员敬业爱岗、技能精湛、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精神面貌好。

  6、符合建团条件的集体和网店,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

  四、创建措施

  1、广泛组织发动。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保障。通过企业网站、商户管理平台以及企业年会、动员会、现场会等方式,建立有效的组织动员渠道,广泛发动基层集体和网店参与创建。围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创新发展、树立形象等电商企业的内在发展需要,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契合本职、定岗定责、任务到人、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

  2、亮明服务承诺。各创建集体要践行“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的青年文明号信用承诺,提供不掺假的信息、产品、服务。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在服务的便捷性、规范性、专业性、人性化等方面提高创建标准。强化品牌意识,主动为客户递送“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在办公场所、物流车辆、快递包裹、网站醒目位置、订单确定网页、在线咨询窗口等线上线下服务端口亮标识、亮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3、开展创新创效实践。坚持青年为本的创建理念,激发青年的创新创造活力,开展创新型组织建设。通过开展金点子大赛、QC小组、课题攻坚、“五小”活动等各类创造性活动,引导青年在营销模式、服务流程、内控体系、核心技术、节约增效等方面开展创新实践,运用并推广信息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工作手段,努力做引领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生力军。

  4、加强员工队伍建设。通过具体有形的职业道德教育、诚实守信教育、企业文化教育、示范服务行动等,树立鲜明价值导向,培育青年职业精神。通过生动多样的技能培训、业务比武、经验交流、导师带徒等活动,提高青年职业技能,培养各类青年骨干。通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为青年成长提供实践舞台。

  5、健全团的组织。符合建团条件的创建集体,应按照“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阵地”的标准,建立健全团组织,配齐配强团干部,为团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保障。

  五、评选表彰

  1、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评选实行届期制,一般周期为2年。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应经创建、考核、评选等必要程序产生,可由地方团组织独立命名或地方团组织联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命名。

  2、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命名前必须进行不少于一周的社会公示。

  3、坚持“谁命名、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命名单位和青年文明号集体须对外公布社会监督和投诉渠道。命名单位须加强动态监督,对存在问题的集体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投诉数量较多、有重大失信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撤销青年文明号称号或取消创建资格。

  4、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实行网络亮牌和实体挂牌的制度。须按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要求,规范使用青年文明号牌匾和标识,并须标明命名单位。对撤销荣誉称号或取消创建资格的集体和网店,原命名单位应摘除并收回青年文明号牌匾,且不允许其以各种方式继续使用青年文明号标识。

  5、把握“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负责电子商务领域创建活动的统筹管理,并直接推动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凡客诚品等企业开展示范创建。各级地方团委应将本地区开展的电商领域创建工作纳入管理范畴,将下一级命名的青年文明号集体纳入本级评选序列。

  六、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体系。要根据网络经济运行规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创建工作组织体系。探索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行业协会、行政部门、中介机构等,建立社会化组织动员体系,保证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培育示范集体。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有代表性和带动效应的电商企业、知名企业网上直营店中确定一批直接联系的企业和集体,开展示范创建,实现以点带面。

  3、创新管理机制。要强化创新意识,根据电子商务的经营业态、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商业规则等,科学制定电子商务领域创建标准、活动载体、考评体系、激励和退出机制等,保证创建工作的整体质量。加强跟踪管理,着力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和社会化监督渠道,扩大公众参与、维护品牌形象。

  4、扩大网络宣传。要适应互联网传播规律,引导创建集体和网店在网上亮标识、亮身份、亮承诺,发挥网络的动员优势和辐射效应,弘扬网络文明,扩大青年文明号的网上影响力。  

  各地在推动工作中发现的经验和问题,需及时报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

  联系人:张豪 周轩宇
  联系电话:010-85212186 
  电子邮箱:jiguanshiyechu@sina.com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4年3月7日

  (2014年3月11日印发)

 
 相关链接:
重庆荣昌:团中央少年部领导调研荣昌少先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情况   2014/12/19
天津: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共青团工作研究会第十五届年会暨“三走”活动研讨会召开   2014/11/24
团中央“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团走进开行   2014/05/28
共青团中央2014年预算公布   2014/04/18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3/12/31
中国共青团网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        E-mail:gqt@gqt.org.cn
地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