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
首页->团中央文件库->办公厅情况通报 -> 正文
 
 
 
 
陆昊同志在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
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1年4月19日,根据录音整理)
 

  去年10月我们召开了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了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之初就提很多具体的要求并不现实,一方面大家对这项工作还没有直观的认识;另一方面前期的工作积累也不够。经过半年的实践,我们召开今天的座谈会,是一次研讨、交流的会议,是一次碰撞问题、碰撞矛盾、解决分歧的会议。今天的参会人员都是试点城市中在第一线分管或直接抓试点工作的同志,所有具体的工作任务都需要在座的诸位来把关和推动。

  同志们,这项工作很不轻松。去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领导小组和中央综治办下了很大的决心,联合八个部委的同志用了半年多时间,认认真真地作了一次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排查摸底。数据汇总出来之后,引起了很多方面的极大关注,中央很多领导同志都作了重要指示,很多工作成果也在最近中央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讲话中作了引用。为了进一步触及和解决排查摸底工作调查出来的问题,经请示中央综治办,我们针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了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希望能够在当前我国社会高速变革过程中和社会矛盾积累的背景下,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些具体办法。团中央碰这个题目,主要是因为团中央还承担着中央综治委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是以预防办的角度介入这项工作。

  今天上午,泰安市介绍了很好的经验,8个试点城市的同志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并分两个时段进行了分组讨论。大家都讲得很好,通过交流、提问和思想碰撞,我很受启发。下面我只说三点感受,再请陈冀平同志做指示。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一,它涉及青少年群体整体性的健康成长。就政府而言,管理和服务是根本分不开的,从本质上讲就是既要帮还要管,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们不可能强求所有的人都有高度自觉的意识,否则也就不需要这么多强力部门的存在。另一方面,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社会上还有一部分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团组织和全社会给予必要的关心、关爱和帮助。比如,根据排查摸底工作的结果,闲散青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青少年等群体数量都比较大,我们深切感受到了这些数字背后的压力。

  第二,它是深入推进与闲散青少年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相关的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探索。试点工作的意义在于把综治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了有机的结合。中央强调加强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具有鲜明的历史背景和时代性。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进程中渐次出现的很多社会问题,比如城市新移民的生活单调化问题、绝对贫困存在和相对贫困的持久性问题、中产阶级利益集团的形成问题、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和利益诉求问题,都被压缩在我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经济发展可以在数字上跨越,但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不能跨越,更不能回避。

  我们这项工作的探索很有意义,但是要真正去碰,才有价值。特别要注重结合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近平同志、永康同志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永康同志在纪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将试点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总体格局中去部署和推进,形成整体的工作力量。今天的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与20年前相比有共同的地方,也有很多完全不一样的因素,比如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问题等。

  第三,它从某种程度上讲关系到加强政权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问题。任何意识形态下的社会都要努力控制和减少反社会的力量。我们判断,有犯罪前科和有案底的人未必都有鲜明的政治性诉求,但是在重大群体性事件中,他们则容易成为骨干力量。道理很简单,任何一个群体性事件,都是各种政治目标和不同社会心态的组合,表达载体不同而已。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不少人因为违法犯罪行为被采取强制性措施后,其中有一部分人是可以改的,而另一部分则很难改,因为他跟社会结了梁子,会形成鲜明的反政府、反社会的力量,这个问题不容小视。

  因此,我们要从思想认识上对这项工作有正确的把握。首先,要充分认识到这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无法回避。其次,心里要有普通群众,特别是那些有困难、有问题、需要帮助的普通群众。心里有没有群众,是考验年轻干部是否真正能理解党的宗旨、党的使命、党的优良作风的关键。而且不能只挂在嘴上,要变成行动。第三,要清醒地认识到,这项工作是一个难题,但是抓与不抓不一样。试点城市的同志要对试点工作有正确的思想认识,在试点过程当中真正地把问题暴露出来,再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

 
 相关链接:
陆昊同志在2011年共青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05/30
周长奎同志在2011年共青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05/30
汪鸿雁同志在全国青运史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1/05/30
陆昊同志在纪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2011/05/30
天津市人大代表视察本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情况   2014/07/24
中国共青团网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        E-mail:gqt_1922@163.com
地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