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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雍政同志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
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第一次全体
会议上的发言
 
(2007年2月13日)
 

  下面,我代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2006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及2007年工作安排。

  一、2006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

  2006年,在中央综治委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预防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一是切实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年初,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团中央等部门在四川成都联合召开了“全国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会议”,民政部等19个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7月底,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通知》,积极推动各地建设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并将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和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分开进行。同时,民政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建立了“民政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培训基地”,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期培训,积极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二是积极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工作。年初,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等六部门联合在成都举行了“全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启动仪式,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为了明天——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的通知》,各级综治办、民政、司法、共青团、妇联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抓紧制定、落实各项救助措施,切实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是为进城务工青年、贫困学生等困难青少年群体提供服务。劳动保障部以“进城求职,帮你解难”为主题开展了“春风行动”,积极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就业服务。中国银监会督促各地加快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及时足额发放,避免学生因贫困失学辍学。团中央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为困难青少年群体送去党和政府关爱,使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第二,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2006年,各地、各部门以学习“八荣八耻”为主题,积极贯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力度。4月上旬,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建设部在浙江宁波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团中央面向社区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特殊学生等重点群体,启动了“明辨荣辱,自强奋进”社区青少年系列教育活动。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中央文明办、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组织开展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诚信为主题的全国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征集比赛活动。同时,各地、各部门继续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力度。中宣部、司法部在全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中,继续把青少年作为“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关工委积极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帮教工作“关爱团”和宣讲团,积极在青少年中普及法律知识。团中央、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开展了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教育大赛。司法部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与国务院新闻办联合开展了“百家网站普法知识大赛”活动。团中央还专门出台《共青团组织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见》,动员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下发了《关于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并在第三届全国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期间,以进城务工青年为重点,开展了“进城务工青年法制宣传服务活动”,为在青少年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长效机制创造了条件。

  第三,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和“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各地以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和“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县市”为抓手,依托青年中心搞好社区预防站点建设,逐步建立专职社工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作队伍,举办社区闲散青少年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班,免费为6000多个街道推广建立社区闲散青少年管理信息系统。坚持工作重心下移,鼓励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上海、江苏、湖北、云南等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青少年事务专职社工为社区闲散青少年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江苏南通以预防在校生的违法犯罪为工作重点,建立学校监管体系、心理干预体系和帮教矫正体系,使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发案数持续下降;江西瑞昌以中小学生和毕业三年以内的青少年为重点,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有效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山东青岛市积极探索“红黄绿”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警机制,组成群众监督员队伍,加强了对示范创建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天津分阶段、分层次推进预防工作,在社区实现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人抓、有人管,工作推进有措施、有制度,社区活动有阵地、有载体的良好局面。由于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了基层,从而使一大批地区率先有效控制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第四,大力开展整治不良环境专项行动。公安部、教育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继续针对非法网吧、不良网络信息、淫秽色情网站及书刊、“黄赌毒”、校园周边不良环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落实长效监管措施,铲除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各种不良诱因,净化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一是大力清除非法和有害出版物。4月下旬,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教育部、团中央、新闻出版总暑、国家版权局联合开展了“从我做起,远离盗版,拒绝有害出版物,保护知识产权”活动,查获了一批淫秽色情出版物和网络色情案件。4月26日,全国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同时开展“从我做起,远离盗版,拒绝有害出版物,保护知识产权”万名青少年签名活动。二是对非法网吧、音像制品等进行集中整治。文化部组织开展了以净化音像市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的“阳光1号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音像制品;开展第四批违法网络游戏产品查处行动,重点打击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迷信、交易敛财和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及相关经营行为;向社会推荐了10款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合理引导未成年人娱乐需求,引导家长教育、监护孩子健康上网;7-9月,文化部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网吧和音像市场为重点的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行动,针对网吧市场解决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各地关工委也积极组织“五老”担任网吧义务监督员,协助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财政部等联合制定《关于制止彩票入侵校园有关问题的意见》。公安部继续深入推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周边秩序八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在四川德阳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八条措施现场会”,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对贯彻落实“八条措施”进行再推动、再部署。为净化校园周边以及社区等青少年成长环境,团中央联合国家禁毒办、中央综治办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活动”。四是开展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整治工作。针对流浪未成年人乞讨问题,8月,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团中央联合在山东烟台召开“为了明天——全国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整治工作会议”,11月,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全国残联、团中央共同下发《关于开展“为了明天——全国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整治工作”的通知》,集中解救和救助保护被黑恶势力操纵的流浪未成年人,取得积极成效。五是为青少年提供健康成长的有利平台。中宣部、广电总局、教育部继续加强少儿传媒、青少年文化产品和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在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的推动下,全国90%以上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在296个省辖市和大部分县(市)实现落地,28个地方电视台少儿频道开播,4个地方电视台动画频道开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利条件。

  第五,积极强化工作保障机制。一是立法和司法保障得到加强。团中央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工作,该法已于去年12月29日正式通过。安徽、广东等省市先后出台《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有效促进了基层立法和完善司法保障。4月上旬,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团中央在北京联合召开少年司法制度研讨会,与会人员围绕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现状、遇到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8月,中央综治委预防办联合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英国救助儿童会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为了明天——未成年人保护与违法犯罪综合预防研讨会”,就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建设问题进行了研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办案制度和方法,积极推进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长效机制。二是经费保障得到加强。财政部积极落实预防工作经费预算,进一步加大对“为了明天工程”的支持力度。中国保监会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专门设计开办见义勇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与犯罪分子斗争中见义勇为而受伤致残及牺牲的英雄们提供保险保障。三是强化了考评机制。年初,预防办根据《2005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地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考核督导,并制定下发了《2006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办法》。各地预防办将预防工作作为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基层预防工作进行督导,推动了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加强调研。公安部针对部分地区聋哑学生被教唆犯罪的情况开展了调研。中央综治委预防办、教育部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和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等机构合作,围绕城市流浪未成年人现象的发展趋势、工读教育的现状和改革方向等课题,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为主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并编著出版了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研究制定城市流浪未成年人和工读学校发展规划,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参考依据。

  第六,加大预防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为了明天工程”的社会影响。去年预防办以“为了明天”为主题,分两个阶段(3月至4月,11月至明年2月)对“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开展集中宣传,共投放城市候车亭灯箱公益广告牌2000块,遍布全国40余个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时间达4个月。制作折页、手册、海报等公益宣传品近10万件发放至基层,有效配合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为加大典型宣传,团中央等11部委组织开展了第五届中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表彰活动,并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预防办还先后组织记者采访团赴广东、湖北、上海、江苏等地,采写到大量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手资料和先进典型。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刊发播发了一系列报道,营造了全社会认同、关注、参与、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扩大了“为了明天工程”的良好社会影响。

  二、关于2007年的工作安排

  2007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综治委200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以深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着眼大预防,围绕重点群体,推进重点项目,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加强教育服务工作,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实效。主要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第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今年是实施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一年,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制度体系建设和基础性建设,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力度。

  一是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围绕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颁布、即将实施这一重要契机,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专家巡讲,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形成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热潮。按照“五五”普法要求,针对青少年的特点,依托学校、社区的工作平台,拓展“青少年法律学校”建设,面向学校、社区青少年开展一系列参与式实践性的法制活动。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主要包括推动修订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地方性实施条例和制定出台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的有关文件。在已有少年司法制度基础上,改革不适应未成年人特点的司法程序和司法观念,建立完善综治、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基础性建设。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积极争取各级党政支持,做到未保工作有专人负责、有专项经费。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职能,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通过开展对各地未保工作的检查、评估、考核,促进各地基层未保水平的整体提高。

  第二,集中力量解决重点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关键是要抓住重点群体,做好重点预防。当前主要以流浪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闲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城务工青年等群体为重点,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多策并举,综合防治。

  一是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研究制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办法》,启动“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积极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以深化“为了明天——全国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整治工作”为重点,严厉整治打击控制、操纵流浪未成年人的黑恶势力,建立整治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长效机制。

  二是针对留守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积极开展生活救助,推动落实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为留守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广泛开展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活动和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活动等,多渠道开展关心帮扶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

  三是针对闲散未成年人和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深入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继续推进“为了明天——全国大中城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项目”的实施。加强对闲散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和应用,组织基层社会力量及时干预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制定加强和改进工读教育的有关政策,推进大中城市工读学校建设工程。深化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加强青少年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

  四是针对进城务工青年,深入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着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积极落实农民工培训就业相关政策,大力深化以“千校百万”培训计划为基础的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继续加强进城务工青年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活动,帮助进城务工青年解决工作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

  第三,加大对广大青少年的教育和服务力度。解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关键在于源头治理,以教育指导服务,切实帮助青少年解决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年思想道德教育。发挥好青少年宫、青年中心、法制教育基地等阵地的作用,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进社区、雏鹰争章、十八岁成人仪式等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教育活动。深入实施少儿文化建设工程,通过提供健康的网络信息、报刊、图书、音像制品和活动场所等工作,扩大覆盖范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建立全国、省、市三级12355青少年服务台,广泛联系社会资源,发展合作伙伴,深化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依托热线电话、网站和青少年服务信息系统,通过各类服务单位和志愿合作伙伴,为青少年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困难帮扶等咨询服务和实际帮助。建立区域联动、行业联动的社会化维权服务网络,及时掌握青少年思想状况和现实需求,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三是开展“青春自护”行动和“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广泛开展为了明天——青春自护暑期行动,鼓励社会机构举办训练营、夏令营和培训班等贴近未成年人的教育项目,建立自护教育基地和志愿者队伍。继续开展远离网瘾行动等活动,帮助青少年解决网络成瘾、犯罪伤害、心理生理等突出问题。

  四是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为了明天——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动员组织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针对非法网吧、淫秽色情网站、毒品、不良“口袋本”图书、校园及周边不良环境等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打击。针对当前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厅等向农村延伸的状况,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

  第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的根本保障。今年,我们将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在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基层基础方面下功夫。

  一是大力推进“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和“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县、市”创建工作。通过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县、市”评选表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大力推动基层达标争先、区域联动,构建示范创建工作体系。着力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性建设,切实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着力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与有关部委联合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采用政府或社会团体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招聘具有从事青少年事务工作能力的社会工作人员,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预防工作社区志愿者。主要以青年中心和志愿者工作站为依托,在社区积极招募专业知识扎实、工作能力较强、热爱青少年工作的人员,安排到街道、社区面向特殊青少年群体开展帮助和服务,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社区有人做、做得实。

  三是积极参与农村平安建设。深入贯彻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建立农村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管理机制,减少防范空隙,压缩违法犯罪的空间。针对非法经营的网吧和游戏厅、淫秽色情网站、不良“口袋本”图书等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向农村延伸的状况,加大对农村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配合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保障。今年,预防办将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借助多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继续加大“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宣传力度。围绕当前突出的青少年社会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托各级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等专业力量,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我们还将按照中央综治委的统一部署,继续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防工作进行考核,并组织各成员单位分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重点地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做好募集“为了明天工程基金”,加强与国内外各种社会组织合作和“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网站”的建设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办公室将根据中央综治委的总体部署和这次会议的要求,和各成员单位一道,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2007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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