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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期

 

团中央权益部编
2007年06月06日
 

上海、宁波团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集中宣传活动

  为形成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推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风尚,共青团上海、宁波市委深入社区、学校、单位,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知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理念的宣传,分别开展了“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系列活动和关爱留守未成年人计划。

  5月27日,上海团市委依托12355上海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贴近青年、传播快速的优势,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集中宣传日视频直播。长期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律专家和法律工作者以“保护未成年人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为主题,从各自工作的角度畅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成果和发展,并回答网友提问,进行网上互动交流,受到社会普遍好评。上海市各区县团组织根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展开有效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黄浦团区委联合区青保办、区教育局于5月24日到6月8日开展一系列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活动,在区级层面逐级对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书记及专兼职青保干部、全体教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长宁团区委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职能部门于5月29日召开“建设和完善长宁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研讨会”,交流和探讨长宁区在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方面的成效及发展构想,各单位代表在会上分别介绍本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就青少年社会保护中团组织的作用和地位,公安系统建立专业化审理及在侦查阶段如何开展外来未成年人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在未成年人社会矫治中如何体现有别于成年人的刑期管理和矫正制度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宁波团市委与宁波东南商报在宁海县联合启动关爱留守未成年人计划。在启动仪式上,宁波团市委和有关领导为8家关爱留守未成年人服务站揭牌,并向留守服务站和留守未成年人代表赠送了1000本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手册,服务站从6月1日开始免费向留守未成年人提供亲情电话、信件邮寄、图书借阅、心理辅导、体检、法律咨询、临时替代照顾、爱国教育、艺术培训、学习辅导等服务。同时,围绕留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毒品防治宣传教育、上网引导和戒除网瘾、心理健康指导等健康教育活动;针对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留守未成年人,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不因贫困辍学;通过做留守未成年人的“知心哥哥(姐姐)”,了解其学习生活现状,弥补其感情缺失,提高其道德素养;受理留守未成年人的咨询和求助,为留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仪式上,5家爱心企业共同出资15万元,设立了宁波市关爱留守未成年人基金,专门用于留守未成年人的助学、助医等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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