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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文件
 
中青发[2007]4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王兆国同志
在接见第三届“中国青年创业奖”
获得者时的讲话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12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亲切接见第三届“中国青年创业奖”获得者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对各级共青团组织与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实施的中国青年创业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阐述了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重要意义,对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劳动保障部门加大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实施力度,对广大青年学习创业典型的先进事迹、积极投身国家建设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希望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领会王兆国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就业再就业工作大局,发挥自身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健全服务机制,进一步深化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创业实践,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各地学习贯彻王兆国同志讲话精神的情况请及时报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
                    2006年12月31日

 

在接见第三届“中国青年创业奖”
获得者时的讲话
(2006年12月19日)
王兆国

同志们:

  今天,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这里共同举办第三届“中国青年创业奖”颁奖仪式,表彰宣传新时期青年创业的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谱写自主创业的崭新篇章,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首先,我向各位获奖者表示热烈的祝贺!

  当前,全党全国人民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为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倡导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方法,是促进青年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各级共青团组织与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培养了一大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青年典型,今天受到表彰的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刚才,胡春华同志已经把大家的基本情况给我作了介绍,听了之后很感动,也很欣慰。在你们中间,有的是大学应届毕业生,有的是下岗失业青年,有的是青年农民,有的是复转军人。虽然同志们的身份各不相同,经历大不一样,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国家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岗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不等不靠,直面市场,白手起家,兴办企业,不仅实现了自身就业,而且创造了一定的就业岗位,安置了一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你们所做的努力,不仅改变了自身的命运,对社会、对国家也很有意义、是了不起的贡献。你们用自己艰辛的创业实践说明,青年中蕴藏着巨大的创业潜力。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只要转变观念,勇闯新路,就一定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就一定能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广阔舞台上大有作为。

  希望各级共青团组织继续发挥联系青年的优势和特点,加大中国青年创业行动的实施力度,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团结和带动更多的有志青年积极投身国家的建设事业中来,引导大家通过岗位成长和自主创业等多种途径,实现国家的科学发展和自身的健康成长。

  希望广大青年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树立报效祖国、振兴中华的宏伟志向,弘扬自主创业、艰苦奋斗的时代精神,坚持勇于创新、敢于争先的进取态度,服务国家就业再就业工作大局,培养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优良品质,为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无愧于青春、无愧于时代的新贡献!

 

(2006年12月31日印发)

 
 相关链接:
关于认真学习王兆国同志在共青团十五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2008/01/02
胡春华同志在共青团十五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   2008/01/07
共青团中央2008年工作要点   2008/01/02
关于开展共青团2008年“服务青少年月”活动的通知   200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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