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主办  www.gqt.org.cn
中国共青团网->团中央文件库->中青办发 -> 正文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07]14号
 
关于12355青少年服务台
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的意见》(中青发〔2006〕49号),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台在青少年维权中的重要作用,现决定开展12355青少年服务台试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和基本条件

  团中央选择40个左右的城市进行12355青少年服务台试点,这些城市包括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和其他有基础的地市。各省(区、市)团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1至2个城市作为省级试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城市同时作为团中央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试点。试点城市要征得同级党委政府和省级团委同意,制定试点工作规划,申请成立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专门工作机构(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法人性质),开通12355热线电话,有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1至2名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律师和心理咨询师等志愿者队伍,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二、建设内容

  1.建设12355青少年服务台呼叫中心。按照4个坐席的标准购置呼叫中心电话交换机、服务器和电话机等硬件设备。各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呼叫中心基本建设包括:内网布线、互联网接入、12355号码指向,配置服务器、机柜、电脑及相关软件,提供稳定电源。

  2.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12355工作队伍。通过志愿服务接力等方式招募12355接线员、专职律师和心理咨询师,为青少年提供相对稳定的指路服务、法律维权和咨询指导服务;广泛招募12355志愿律师和心理咨询师,通过组织热线解答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帮助青少年解决具体问题;采用政府或社会团体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为青少年提供服务;积极面向社会招募各类志愿人员,为青少年提供一般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志愿服务。

  3.完善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联动支持机制。依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协调作用,形成侵权案件的发现、报告、分流、处理和反馈等工作机制;争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的支持,将12355青少年服务台工作纳入其工作格局中,推动其基层单位承接并处理12355青少年服务台转来的案件;通过签订协议、工作联动等方式,推动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与青少年基金会、社区志愿者服务站、青年就业服务中心、青年婚恋服务机构等单位和组织加强合作,用社会化的手段为青少年提供服务。

  4.开展青少年服务和维权工作。发挥好12355青少年服务台作为共青团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接待、接听青少年来人、来电和来信上访,了解和掌握青少年的思想动态,针对青少年在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六大领域的需求,为他们提供信息服务和具体帮助。可根据团组织的服务能力突出1到2个服务项目,逐步扩展服务领域。积极关注侵犯青少年权益的案件,动员相关力量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和矫治、救助保护等实际帮助,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

  三、保障措施

  1.建设资金支持。对试点城市中能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如期完成呼叫中心建设任务,并经检查合格的,团中央一次性拨付建设资金补贴3万元。试点城市团委完成呼叫中心建设后统一填写《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经费补贴申报表》(见附件2)报送团中央权益部。

  2.维权和服务经费支持。各试点城市团委每年最多选取5个为青少年提供服务和进行维权的典型案例,填写《12355青少年服务台服务和维权经费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并将案卷材料统一报送团中央权益部,经审核合格后,团中央对服务和办案的交通费、诉讼费、办公用品等费用予以补贴(不含劳务费),每个案例最高可补贴5000元。

  四、工作步骤

  1.调研摸底,选择试点。2007年7月,各省级团委权益部门要在充分考虑和分析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基础上,根据各地市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实际,选择确定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试点城市,于2007年7月31日前将试点城市申报表报送团中央权益部(见附件1)。

  2.组织实施,加强建设。2007年8月至10月,各省级团委和试点城市团委按照试点工作推进计划落实各项基础建设。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和场所,招募和培训维权工作者队伍,确保12355服务台的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探索建立符合当地情况、切实可行的个案处理和为青少年服务的机制。团中央权益部将根据各地实施落实情况,核发建设资金补贴。

  3.开展工作,完善机制。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各试点城市的12355青少年服务台要开通运营,各试点城市团委要配合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开通,开展宣传和专项维权行动。在试点工作期间,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动员有关力量,落实各项工作。

  4.总结经验,全面推广。2008年3月以后,各试点城市团委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要通过各种形式扩大12355青少年服务台在社会和广大青少年中的影响。同时各级团委要通过多种方式总结和推广试点城市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做好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试点各项工作。加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制定落实整体方案,强化督导考核措施,认真加以推进。

  2.突出特色,加强服务。各地要在保证软硬件条件的基础上,下大力气抓好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结合当地青少年要求最迫切、合法权益最易受到侵害的领域,为青少年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积极探索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工作机制。

  3.勇于创新,务求实效。各地要创新工作方法,及时研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出现的问题。要把能否有效维护青少年权益和服务青少年作为重要标准,不弄虚作假,不流于形式,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试点以外地区,也要积极争取资源,加快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

  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请及时报团中央权益部。

  联系人:刘 钊 格桑旺堆
  电话:010—65114199、85212121(传真)
  电子邮箱:tzyqyb@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维权工作处
  邮编:100051

  附件:1.12355青少年服务台试点城市申报表(下载
     2.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经费补贴申报表(下载
     3.12355青少年服务台服务和维权经费补贴申请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7年7月9日


(2007年7月9日印发)

 
 相关链接:
关于2008年实施“培养计划”组织西部和其他民族地区团干部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通知   2008/02/03
关于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和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人选的通知   2008/03/03
关于开展2007年度共青团好新闻评选的通知   2008/03/20
关于印发《2008年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8/03/27
关于开展共青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8/04/07
中国共青团网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        E-mail:gqt@gqt.org.cn
地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