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主办  www.gqt.org.cn
中国共青团网->团中央文件库->中青办发 -> 正文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05]24号
 
关于开展全国青年文明号
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自共青团中央下发《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文化节”活动的通知》以来,全国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积极行动起来,围绕青年文明号的内涵,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建设活动,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反映青年文明号活动主题的文化作品。为深入推进青年文明号文化建设活动,共青团中央将联合有关部委在“青年文明号文化节”期间组织“全国青年文明号文化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发展引领时代、健康向上的先进青年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大赛主题

  弘扬先进文化 争做文明先锋

  三、大赛时间

  2005年8—10月

  四、大赛形式及奖项设立

  大赛分征文、摄影、动漫三个单项比赛。征文按照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戏剧小品等三种体例分别评选;动漫作品按照FLASH动画和漫画作品分别评选。凡是2005年9月15日以前创作、符合相关要求、反映青年文明号活动及相关内容的作品都可以参加评选。比赛的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奖励获奖作品的主创人员。同时,设立活动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予以表彰。

  五、实施步骤

  1.推荐(2005年8月上旬—9月15日)。各省级团委在广泛发动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普遍开展“青年文明号文化节”活动的基础上,按类别分别筛选出3—5份优秀作品,于2005年9月15日前统一报送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评选(2005年9月15日—2005年9月底)。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组成专家评审组,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3.表彰(2005年10月)。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对获奖作品通过报纸、网络等途径进行集中宣传。

  六、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青年文明号活动文化主题,充分体现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宗旨和内涵,体现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交融。

  2.思想性与艺术性俱佳,形式与内容一致,健康向上。

  3.属原创作品。

  4.征文稿件作品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附磁盘电子稿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可参赛:(1)已出版或在传媒(不含网络)发表的作品;(2)已向传媒或出版社投稿尚未得到退稿通知的作品;(3)参加任何正在举办尚未公布结果的征文活动的作品;(4)作者不拥有全部版权的作品;(5)已在任何比赛中获过任何奖项的作品;(6)有虚构内容。

  5.摄影作品:(1)规格:数码、胶片不限,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一律为7寸照片,不接收数码合成片;(2)必须为拥有版权的作品;(3)作品涉及的肖像权等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6.动漫作品:(1)单幅漫画:黑白、彩色均可。无论手绘或电子稿件,参赛者需投递A4规格原作打印稿(或原稿),并同时附上该作品的光盘或磁盘电子稿件,须为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2)故事漫画(四格漫画):需为8页以上的连续画稿。8-32页为短篇,32页以上为长篇作品(长篇作品参赛请选取代表性章节寄送,页数不少于24页,需同时寄送故事大纲或剧本)。并附故事梗概和创意说明(200字以上,打印稿)。无论手绘或电子稿件,参赛者需投递A4规格原作打印稿,并同时附上该作品的光盘或磁盘电子稿件,须为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3)FLASH:以FLASH为主要创作工具。作品大小尽量不要超过10M,建议采用:尺寸720*576 pix25帧/秒,配有相关文字说明(200字以上文字稿)。

  7.所有来稿均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8.主办单位拥有作品的非商业用途使用权。

  9.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七、有关要求

  1.各省级团委负责本地区评选推报工作的统一实施。要及时转发并广泛宣传本通知精神,努力扩大大赛的社会影响力。

  2.各省级团委要在本地区组织初评工作,对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客观、认真的评比筛选,确保所推报作品的真实性和艺术性。

  3.参加大赛的集体和个人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并签署独创性声明(见附件2)和作品使用授权的说明(见附件3),由所在地团委统一推报。

  附件:1.参赛作品申报表(下载
     2.独创性声明(下载
     3.关于作品使用授权的说明(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九日

 

2005810日印发)

 
 相关链接:
关于2008年实施“培养计划”组织西部和其他民族地区团干部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通知   2008/02/03
关于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和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人选的通知   2008/03/03
关于开展2007年度共青团好新闻评选的通知   2008/03/20
关于印发《2008年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8/03/27
关于开展共青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8/04/07
中国共青团网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        E-mail:gqt@gqt.org.cn
地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