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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06]29号
 
关于开展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联校助学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增强进城务工青年职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集中力量建设一批进城务工青年培训示范基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实效,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联校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联校助学活动”是共青团组织为深入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统筹社会力量参与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培育新市民、服务新农村”的实际举措。根据进城务工青年的就业创业需求,通过共青团组织的联系、协调和宣传,把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公益服务的愿望同进城务工青年提高就业技能的要求对接起来,从民办高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特点和实际出发,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实用培训服务,帮助进城务工青年全面提高素质,不断深化进城务工青年教育服务工作。

  二、合作单位和培训对象

  按照社会化公益活动的特点,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通过直接联系,争取教育、劳动部门支持,或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招募等方式,广泛征集并确定参与助学活动的合作单位。根据助学单位所提供的每期培训的专业、名额和时间,采取分配、招募、选拔等多种方式,就近就便组织有学习需求的进城务工青年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和实施方式

  针对用工单位的实际和进城务工青年的发展需求,重点围绕实用技能、法律法规、职业素质以及适应城市的生活常识等内容,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免费或优惠的短期实用培训。要与助学合作单位协商,科学设计培训内容,编写实用教材,制定培训考核标准。要采取灵活的培训方式,除学校正常教学外,也可以组织教师或学生志愿者开展现场培训,使助学活动走进企业、走进工地、走进务工青年业余生活。要争取劳动部门支持,为进城务工青年进行职业资格认证,推动进城务工青年通过培训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要积极与用工单位合作,开展订单式就业培训,推动培训学校与用工单位联合,形成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模式。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从开发青年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开展“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联校助学活动”,科学谋划,强化措施,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积极统筹社会资源,切实推进进城务工青年教育培训工作。

  2.建立机制,务求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服务进城务工青年需求,同时兼顾培训机构的利益,积极探索“联校助学活动”长期开展的合作机制,努力让进城务工青年、培训机构、用工单位三方受益。

  3.加强宣传,选树典型。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动员和宣传力度,切实形成浓厚的社会关注和参与氛围。要加强调研指导,注意总结选树对活动给予大力支持的先进典型,及时做好宣传表彰工作,不断把“联校助学活动”引向深入。

  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联 系 人:张 哲 舒弘毅
  联系电话:010-85212148 010-85212136(传真)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6年9月19日

(2006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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