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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06]1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青春红丝带”行动
——防治艾滋病“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贯彻落实国艾办“关于联合实施全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通知”和做好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青春红丝带”行动,现就进一步做好防治艾滋病“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展“青春红丝带”行动——进城务工青年防治艾滋病“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

  目前,我国有超过2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他们大都为青壮年,由于生理、心理和卫生知识缺乏等因素,容易造成艾滋病和其它传染病的传播。为在进城务工青年中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青春红丝带”行动——进城务工青年防治艾滋病“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青春红丝带”宣教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各级团组织建立的“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城市青年中心、青(少)年宫、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各种阵地,组织专家讲师团、社会知名人士、大学生志愿者以及其他方面的热心人士,每季度围绕进城务工青年中的一个重点群体,大力开展“五个一”活动:组织一次骨干培训、举办一次专家咨询、开展一次防艾知识竞赛、发放一次宣传材料、播放一次防艾教育片等。大中城市要结合实际,积极设计开展富有特色的防艾工作项目。

  2.开展“青春红丝带”关怀服务活动。组织卫生系统青年志愿者向进城务工青年提供有关艾滋病防治知识咨询和辅导服务。组织团员和青年志愿者以“一助一”或“多助一”的形式,与有高危行为的进城务工青年开展结对帮助活动。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结合“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向进城务工青年开展防艾宣传教育。同时,在春节、农忙时期向返乡进城务工青年发放1封信和1份防艾宣传资料。

  二、关于做好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青春红丝带”行动——青少年防治艾滋病志愿者“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

  近日,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管理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落实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经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肯定了共青团组织在示范区开展防治艾滋病“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效,并明确规定在示范区防艾工作转移支付经费中,用于同级共青团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的经费为2万元。各级团组织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示范区“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

  1.各省级团委要积极协调省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督促经费按时、足额落实。各示范区团组织要认真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以节假日和12.1“世界艾滋病日”等为契机积极开展活动,要保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继续做好县、乡(镇)、村三级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志愿者积极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

  2.各省级团委要定期对示范区“面对面”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今年6月22日—7月4日,国艾办、卫生部、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将组成国家级示范区督导组赴部分示范区检查工作,其中共青团组织开展的“青春红丝带”行动——青少年防治艾滋病志愿者“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在总考评分中占20分。请认真做好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示范区的“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力度,注重实效,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督导组的检查。

  3.要做好宣传材料的发放工作。团中央专门印制了一批宣传资料寄送各地,请按照每个示范区2750册的标准,迅速下发到各示范区,要结合开展活动将宣传材料及时发放到宣传对象手中。

  三、有关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把在示范区和进城务工青年中开展“青春红丝带”行动——防艾“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加强领导,积极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富有特色的活动。

  2.按照“预防为主,贴近青年,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组织实施好城市或重点地区进城务工青年防艾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做好示范区“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推动进城务工青年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要以“青春红丝带”行动为统一品牌,通过影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进一步凝聚力量,推动“青春红丝带”行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请各省级团委权益部按季度将本省在进城务工青年中和在示范区内开展防艾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及时报送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联系人:翁 莉 电话:010—85212137 传真:010—85212137 电子信箱:tzyqyb@sina.com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6年5月29日

 

(2006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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