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共青团重庆市合川区委围绕团中央、团市委有关部署,加强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人民银行合川支行、合川银监办、重庆农商行合川支行等单位的合作,以“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为载体,以全额贴息政策为激励,助推农村青年创业,取得积极的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3名农村创业青年获得全额贴息小额贷款155万元,政府贴息资金达12万余元。
一、摸清底数
“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实施以来,团合川区委组织乡镇、街道团委及村、社区团支部,在全区范围内定期开展农村创业青年摸底调查工作,将具有重庆市农村户口,年龄在40岁以下,诚实守信,具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意愿,创业项目在合川辖区内的青年纳入“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库”管理。目前,入库创业青年人数已达164人,项目库详细记录了创业青年的身份、信用、财产、创业项目、经济偿还能力等基本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团区委积极做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宣传发动工作,印制了《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优惠政策》、《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申请流程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申请注意事项》等宣传资料,向广大农村青年发放。
二、联合审核
农村创业青年申请贷款时,向村、社区团支部提出申请,填写《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申请表》,经村、社区团支部审查符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地镇、街团委和社保所,镇、街团委和社保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联合复审,并上报团区委和区就业局,由团区委和区就业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联合调查,在5个工作日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向农商行推荐,农商行接到贷款审批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三、财政贴息
团区委积极争取当地区委、区政府支持,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人民银行合川支行、合川银监办、重庆农商行合川支行等单位共同形成了《关于将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纳入全区小额担保贷款范围的会议纪要》,“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贴息标准参照合川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执行,享受全额贴息。农村创业青年在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在最后一次结清本息的次月,凭农商行出具的还款结息清单和凭证到区就业局申请贷款贴息金额,区就业局将审核意见送财政局复核,区财政局根据复核后的贴息金额及时将贴息资金金划拨到区就业局,由区就业局将实际应补贴的贷款利息发放到借款人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