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网3月5日讯 (记者 悦丹报道)“应在全国的少年法庭设立心理咨询室,与心理专家进行合作,将心理测评和心理干预机制引入未成年人审判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郗杰英建议。
据了解,在我国,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探索在未成年人审判中,引入心理测评机制,以心理评测、心理疏导等手段介入涉少刑事案的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法官量刑时酌情考量的指标,体现了我国‘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郗杰英委员说,这有利于促进未成年犯积极改造,更好地回归社会。
另外,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及其监护人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正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尊重和关怀,以及“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郗杰英委员认为,此举还可以积极消除犯罪原因,使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更具有积极性和主动性。
“心理测评机制引入未成年人审判,契合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和理念。”郗杰英委员建议,对涉及抚养权、探视权纠纷和校园伤害等案件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
“将心理测评机制引入未成年人审判,对于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未成年犯的改造,具有重要意义。”郗杰英委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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