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办联发[2005]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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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全国示范项目。从1999年开始,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已连续组建了6届研究生支教团,累计从全国64所重点高校中招募选派了1375名具备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19个省55个县(市)开展支教志愿服务,在促进中西部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锻炼教育青年学生、弘扬社会新风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2005年第7届研究生支教团已组建完成,规模达到439人。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支教团各项工作,加强规范管理,表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管理规范、工作成效显著的高校和服务县,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决定共同开展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优秀组织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在参与实施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高校和服务县中,评选8所高校(团委)和8个服务县(团委)为优秀组织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奖牌。 二、评选标准 (一)高校项目办(团委) 1.设立专门组织机构,积极争取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实施规模较大,工作机制完善。 2.招募工作动员广泛,选拔严格,确保质量和数量,切实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3.培训工作扎实有效,派遣工作服务到位。 4.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关心志愿者的工作、生活、学习等情况,经费保障落实及时,与服务地团委一起共同做好安全健康、督促检查、总结评估等工作,服务鉴定及时归档,没有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健康事故。 5.指导服务队在做好日常支教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西部计算机实用人才培训计划”等志愿服务项目,积极开展“校地合作”,有效推动当地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服务成效显著。 6.志愿者先进典型受到省级及省级以上表彰。 7.及时向全国项目办、省级项目办反映工作情况,总结材料充分及时,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 8.完成全国项目办、省项目办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服务县项目办(团委) 1.设立专门组织实施机构,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志愿者规模较大,管理机制完善。 2.派遣工作前后,及时做好与对应高校、服务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坚持按需对接原则,按照志愿者专业特长和服务需求情况落实具体服务单位、服务岗位,协调落实志愿者基本生活、工作条件等保障。 3.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定期了解、关心志愿者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认真总结评估,没有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健康事故。 4.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在引导志愿者做好日常支教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西部计算机实用人才培训计划”等各种培训及服务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服务单位的肯定。 5.及时向全国项目办、省级项目办、对应高校项目办反映工作情况,总结材料充分及时,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 三、评选机构 本次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教育部有关司局、有关新闻单位、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代表组成,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四、评选程序 1.参评。各有关高校、服务县项目办根据本校(县)实际情况及评选标准,自愿参评。 2.申报。参评单位将申报表(见附件1、2)、申报材料(2000字左右)和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各一式10份)等于7月15日前报评委会办公室,通信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招募培训处,邮编:100051。 3.初选。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参评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审查,评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择优初步确定优秀组织奖获得单位。 4.公示和确定。评委会办公室将获奖单位相关资料及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通过中青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1周;同时,各有关高校和服务县项目办在本校(县)网站或报刊等媒体的主要位置转发、刊登公示材料。评委会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获奖单位。 5.表彰。2005年8月中旬,第7届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会议期间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是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开展以来的第一次。各省(区、市)团组织、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协调有关高校和服务县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认真、细致、规范、及时地做好参评工作。 附件:1.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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