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联发[2003]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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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推动少年儿童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决定,在2003年举办“首届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活动。 一、活动宗旨 举办“首届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活动,旨在充分发挥艺术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功能,使广大少年儿童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受到文化艺术的熏陶,展示艺术天赋和风采,展现素质教育的成果,切实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少年儿童文化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活动内容 “首届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活动包含三方面内容。 (一)展示与竞赛 1.中华(民间、传统)少儿艺术探索与展示活动:包括少儿中国经典文化诵读、少儿音乐、舞蹈、文学(如童谣、儿歌、朗诵、作文、演讲艺术)、少先队鼓乐、管乐展示评比活动。 2.中国少年儿童群英艺术展示活动:包括书法、绘画、动漫、摄影、武术、歌唱、舞蹈、杂技、DV影像、辩论、原创歌曲、器乐、相声、小模特、儿童剧、戏剧表演等项目的个人和团体比赛。 3.“绘画艺术·素质教育”绘画活动:编撰、出版发行少年儿童书画素质教育丛书。 4.“西部风情·艺术世界”主题绘画活动:开展“西部风情”绘画活动和制作发行大型画丛。 5.“西部风情·艺术世界”12集大型电视系列节目。 6.“中华英才榜”系列活动:描绘并讴歌不同时期各行各业(科技、教育、文化、经济等)涌现出来的中华英才。 (二)交流和研讨 1. 中国少年儿童文艺巡回演出暨交流活动:通过优秀节目的巡演和交流,推出新的少年儿童文化艺术整体形象。 2. 少年儿童主题性年会及研讨会 (1)影视、文学创作与少年儿童教育——中国少年儿童影视、文学创作年会暨作品评选、推荐及研讨系列活动。 (2)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发展研讨会。 (3)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团体组织、管理与发展年会。 (4)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与文化资助行为研讨会。 (5)中国少年儿童文化产品开发战略研讨会。 (6)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教育发展论坛。 (三)博览会 “首届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活动博览会:包括“首届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活动大赛节目和作品的展览、服装服饰博览、素质教育成果博览和文化产品成果展示等。 三、组织机构 1.本次活动成立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和各界专家学者组成的组委会。 2.本次活动的地方组织单位由各级团委、少工委和文化宫、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地方艺术院校等组成,承办单位为部分文化艺术专业机构,合作及参与单位为一些全国和地方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著名专业艺术团体、青年和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团体等。 3.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作为处理日常事务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等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C座1102室(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8552057 88552058 传 真:(010)88552058 电子信箱:61@worldour.com 联 系 人:黄耀波、陆青、辛海涛、朱莹、朱磊、徐洋 活动中心网站: 四、时间安排 “首届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活动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时间:2003年3月—9月 内容:由各地组织单位按照组委会的要求,组织当地开展各活动项目的培训、比赛和优秀节目的选拔推荐活动(具体实施办法由组委会另行发布)。 第二阶段 时间:2003年9月25日—10月10日 内容:由组委会组织本次活动汇演暨颁奖晚会(包括本次活动内容的精华部分:文化交流、论坛研讨、专场表演、展览展示、决赛观摩、文艺下乡活动等)。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意义,把办好这次活动作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抓好各方面的落实。 2.明确分工,通力协作。这次活动规模大,内容丰富,各地团委、少工委要发挥优势,扎实有效地开展有关工作。各地承办单位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制定活动整体方案和工作进度,扎实有效地开展有关工作,做好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3.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节目和作品的质量是这次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组织单位要实行质量责任制,严格制定节目和作品的质量标准,严格选拔程序,对选送节目严格把关。 4.各地要充分发动媒体力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这次活动的意义,抓好典型活动的重点报道,介绍成功经验,全方位报道开展活动的情况,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少年儿童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的氛围。 附件:“首届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活动组委会名单
共青团中央 附件: “首届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活动组委会名单
名誉主任 周 强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