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联发[200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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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念开展学习雷锋活动
四十周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

  2003年3月5日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40周年。40年来,在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亲切关怀下,以广大青少年为生力军的群众性学习雷锋活动蓬勃发展,“向雷锋同志学习”已成为我国亿万人民的生动实践,在促进整个社会道德风尚的提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开展学习雷锋40周年纪念活动,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社会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在2003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集中开展纪念学习雷锋40周年活动。

  一、纪念活动的指导思想

  纪念开展学习雷锋活动40周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与时俱进的要求,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和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入发展,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和落实,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纪念活动的主题

  纪念开展学习雷锋活动40周年的主题是:“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建设精神文明。”

  三、纪念活动的安排

  纪念开展学习雷锋活动40周年期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召开学习雷锋活动40周年纪念会。明年2月底,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会议,纪念学习雷锋活动40周年。

  2.表彰一批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全社会推出一批学雷锋的典型,宣传雷锋精神的时代意义。

  3.举办“学习雷锋40年”大型图片展。2月底至3月上旬在北京举行“学习雷锋40年”图片展,展出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的题词、雷锋的生平事迹以及人民群众开展学雷锋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

  4.在“雷锋团”举办电视文艺专题晚会,3月初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组织制作学习雷锋的多媒体光盘,出版有关挂图和图书。

  5.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主题系列活动。组织发动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深入开展敬老助残、扶贫帮困、智力支教、环境保护、公益劳动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开展纪念活动的要求

  各地党委宣传部门、文明办、军队政治机关和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积极配合以上活动的同时,按照本通知精神,围绕纪念活动主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好有关纪念活动。

  纪念学习雷锋活动40周年活动要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各地要抓住有利契机,组织开展集中性纪念活动,可以采取召开纪念会、座谈会、组织专题研讨、先进事迹报告会、举办专题展览、群众性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团组织的作用,在组织开展好志愿服务和各种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的同时,引导人们以雷锋为榜样,立足岗位,创造一流的成绩,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作贡献。

  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纪念学习雷锋40周年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学雷锋、学先进、实践公民道德的良好氛围。

  纪念活动严禁搞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严禁以纪念活动的名义从事商业性营利活动。

  附件:1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2“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主题活动方案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解放军总政治部
                       共青团中央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在纪念学习雷锋40周年之际,开展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组成全国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地、各系统可成立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评选活动组织机构,日常工作可由省级团委宣传部门负责。

  二、评选范围和标准

  (一)表彰名额和评选范围

  本次活动将评选100个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100名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近年来全国各地、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学习雷锋、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标准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做出突出成绩;

  4.以雷锋同志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事迹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

  三、评选办法

  1.全国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按一定比例确定各地、各系统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2.2003年2月1日前,各地、各系统评选组织机构根据推荐名额和评选标准开展评选工作,由各省级团委负责按要求上报候选集体和个人。军队系统的评选推荐工作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安排,单独推荐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

  3.全国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进行初审并报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表彰

  2003年2月底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的学习雷锋活动40周年纪念会上表彰“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邀请部分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出席座谈会,向获奖集体颁发奖牌,向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系统党委宣传部门、文明办、军队政治机关和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推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考核和审查等项工作,并及时向全国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评选活动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之间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评选工作。

  各地、各系统推荐的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的推荐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务必于2003年2月1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全国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事迹材料请同时附电子文档或发电子邮件)。通讯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邮编:100051;电话:(010)85212049/2193;传真:(010)85212049,67031837;E-mail:zhangyh@cycnet.com;联系人:廖恳、张俊虎。

  附表:1.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2.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推荐表(略)
     3.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推荐表(略) 

附件2:

“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
主题活动方案

  2003年3月5日是学习雷锋活动开展40周年,2003年也是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10周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决定,抓住纪念学习雷锋40周年的契机,在全国集中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主题系列活动,动员广大青少年和部队官兵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学习雷锋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青年志愿者行动是新形势下学习雷锋活动的深化和发展,动员和组织青少年和部队官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是纪念学习雷锋活动40周年的重要内容,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社会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主题和主要内容

  纪念活动以“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根据这个主题和今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安排,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扎实开展助老、助残等扶贫帮困志愿服务。要积极组织开展为老年人、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及灾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教育科技、医疗保健、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等志愿服务,实实在在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要以推进志愿者注册制度为切入点,大力推进青年志愿者社区发展计划,不断深化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和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全面实施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通过长短期服务相结合方式深化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动员教育、科技、医疗、文化艺术等方面专家学者,组建各种类型的志愿者服务队,利用业余时间为贫困地区群众开展短期志愿服务。通过开办“周日志愿培训学校”等形式,动员具有较高专业素质或技能的志愿者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培训和专门指导,努力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2.广泛开展“寻雷锋足迹、扬志愿精神”主题团队日活动。各地、各系统要充分利用当地的雷锋纪念馆等青少年教育基地,就近就便开展主题团日、队日活动。在辽宁、湖南等雷锋生前工作和生活过的地区以及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较好的地区,集中开展一些规模较大、影响面较广的主题教育活动,缅怀雷锋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当代先进人物的高尚情操,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争做新时代的雷锋传人。要进一步深化“为奉献者奉献”志愿服务活动,引导青少年和部队官兵在为老英模提供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受教育。深化“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等传统学雷锋活动,把人民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引导到立足本职岗位,拼搏奉献的行动上来。

  3.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领域的志愿服务工作。结合各地、各系统实际,通过组建各具特色的绿色行动营、开辟绿色行动营基地等方式,动员青年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青年志愿者绿色行动营计划,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护花种草、认养绿地等活动;把种植成人纪念树、纪念林作为中学生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的重要内容,动员适龄中学生志愿者广泛参与植绿护绿活动;广泛开展清除白色垃圾、促进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等环境治理志愿服务活动。

  4.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研讨。要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理论研讨会等多种方式,深入总结学习雷锋活动40周年和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10年来的经验,赋予雷锋精神以新的时代内涵,深化对青年志愿者行动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好地推动新时期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三、组织领导

  “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主题活动以纪念学习雷锋40周年为契机开展,在3月5日前后形成高潮,并要求将活动贯穿全年。各地、各系统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省级团委要切实负责。要将这次活动纳入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安排,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精心策划好志愿服务活动和项目,健全志愿服务的各项制度,确保志愿服务的实效。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突出主题,营造氛围。要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富有特色的、为当地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志愿服务活动。要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情入手,真正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要着眼长远,以这次主题活动为契机,推动学习雷锋活动和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军队系统开展这一活动,由总政治部统一部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