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联发[2002]32号
colorbar.gif (1095 字节)


关于评选第八届(2001年度)
五四新闻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记协,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各有关新闻单位:

  五四新闻奖是授予宣传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优秀新闻作品的最高奖,是常设全国性新闻奖。五四新闻奖的评选已经开展了七届,对于加强青年题材的新闻报道,推动青年领域新闻报道出精品、出人才,促进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第八届(2001年度)五四新闻奖评选工作定于今年5月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突出时代特征,为促进青年成长、推动青年工作发展和繁荣新闻事业服务。不断提高科学性和权威性,努力发挥示范作用,推动青年工作新闻宣传报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二、参评范围

  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各省(区、市)主要新闻单位。

  三、参评作品要求

  1.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报道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含青联、学联、少先队工作)的新闻作品,即报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刊播的文字、图片、广播、电视类新闻作品。评选项目包括:文字作品的消息、言论、通讯,新闻摄影作品,广播电视作品的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

  2.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效性强。形式新颖,文字生动,制作精良。充分展示当代青年风采,反映共青团工作及其成果,社会反响好。

  3.作品字数和时间要求:文字作品消息不超过1000字,言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不超过3000字;广播电视作品消息不超过4分钟,评论不超过10分钟,专题和系列报道不超过30分钟。

  四、推荐报送作品要求

  1.各初评推荐单位请按附件2规定的数额报送作品。

  2.每件作品报送份数分别是:文字类,复印件25份;图片类,原底片洗印件25份,附文字说明;广播类,普通磁带1件,文字稿25份;电视类,普通家用录像带1件,文字稿25份。

  3.按要求填写《第八届五四新闻奖评选意见表》25份,分别装订在文字、图片作品和广播、电视作品的文字稿上面。填写《第八届五四新闻奖推荐作品总表》。

  4.各参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初评推荐工作。要规范初评程序,把好质量关,切实把真正代表本地区、本单位最高水平的相关新闻作品推选出来,特别要注意加强图片类作品的组织参评工作。要注意作品题材的多样性,重视反映广大青年参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闻作品。

  五、推荐报送时间和评选时间

  1.各参评单位应于2002年7月31日前将初评推荐的作品报送团中央宣传部,逾期不予受理。各省(区、市)的推荐报送工作由省(区、市)团委具体落实,各系统和中央新闻单位经相关部门协调后直接报送。

  2.评选办公室在2002年9月中旬组织复评。

  3.评选委员会在2002年10月中旬进行定评。

  六、奖励办法

  1.设一等奖20件,二等奖30件,三等奖50件。

  2.设立组织奖,颁授对象是组织工作出色的参评单位。

  七、评选机构

  共青团中央、中国记协组织五四新闻奖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宣传部。
  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楼902室
  联系人:郝向宏、张伟
  电话:(010) 85212092
  传真:(010)85212362
  邮编:100051 E-mail:wsxwj@sohu.com

  附件:1.五四新闻奖全国评选委员会名单
     2.第八届五四新闻奖(2001年度)参评名额分配方案

 

                    共青团中央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五四新闻奖全国评选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  崔 波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李宝善  中宣部新闻局局长
        肖东升  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
        石 峰  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
  委  员  何 平  新华社副社长、常务副总编辑
        吴恒权  人民日报副总编辑
        袁志发  光明日报总编辑
        武春河  经济日报社社长
        江永红  解放军报副总编辑
        金德龙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总编室主任
        余昌祥  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司长
        邹新炎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副总编辑
        罗 明  中央电视台副台长
        喻国明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徐祝庆  中国青年报社社长
        彭 波  中国青年杂志社总编辑
        石国雄  中华工商时报社社长
        刘可为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孙正一  中国记协国内部副主任
        张延平  北京青年报社总编辑

附件2:

第八届五四新闻奖参评名额分配方案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分配6篇(件),须含有图片作品1件。

  二、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各分配5篇(件),须含有图片作品1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各分配5件。

  三、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少年报社各分配4篇(件),须含有图片作品1件。

  四、解放军系统、武警系统、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各分配4篇(件),须含有图片作品1件。

  五、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教育电视台、嘹望周刊、半月谈杂志、求是杂志各分配3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