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联发[200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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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特别是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发表以来,在高校党委统一领导和团学组织的帮助、引导下,大学生学习宣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蓬勃发展,不断深入。当代大学生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信念,明确使命,努力学习,全面成长。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展现当代大学生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奋发向上、成才报国的精神风貌,推动大学生理论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深入发展,为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和纪念建团8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决定召开全国大学生学习宣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验交流会并举办成果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1.召开全国大学生学习宣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验交流会。大学生代表汇报交流本人或所在集体学习、宣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方法、体会和收获,高校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代表汇报交流做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的措施、成果和经验。 2.举办全国大学生学习宣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果展。通过图片、文字、音像等多种形式,全面、生动地展示大学生学习宣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反映各地、各高校组织开展大学生“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的经验成果。 二、时间和地点 经验交流会和成果展拟于2002年5月初在北京举行。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经验交流会和成果展是对近年来大学生“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的一次系统总结,是深入推进大学生学理论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大学生中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2.认真准备。各地各校要按照经验交流会和成果展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成果,深入挖掘培养典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本地区所有高校(包括各部门所属学校)的材料汇总、择优上报工作。各地要总结至少一个学习宣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个人或集体典型的先进事迹。要突出特点,感受真切,内容丰富,形式新颖。主办单位将在上报材料中择优确定参加经验交流会的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参加成果展的材料既要有全面反映本地区大学生学习宣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总体情况以及团学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的总结(要有具体数据),也要有个人或集体的典型事例,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以及实物成果等。文字和图片材料如有条件可通过电子版形式上报,图片和实物需附文字说明。主办单位将把参会和参展材料选编成册并制成光碟,发放交流。 3.加强宣传。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校园媒体,加大对这次经验交流会和成果展的宣传力度,同时要充分宣传反映本地区大学生学习宣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经验成果,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掀起大学生深入学习宣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热潮。 参会参展材料需在4月5日前报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大学处。电话:010-85212180、85212280,传真:010-85212336,E-mail:daxuechu@x263.net,联系人:史学林、李骥。
共青团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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