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发[2002]27号
colorbar.gif (1095 字节)


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青年
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近年来,各级团组织紧密配合党和政府再就业工程的实施,积极开展促进青年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举全团之力,进一步做好促进青年再就业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在下岗失业人员中,青年占有一定比例。同时,在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中青年占绝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中多数也是青年。青年就业和再就业任务十分艰巨。

  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以下岗失业青年和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为主要对象,以阵地网络为依托,以加强职业培训、提供中介服务、扶持青年创业、进行观念引导、开展就业援助为主要内容,努力构建与国家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相衔接、具有共青团特点、符合青年需求的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体系,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到明年年底,全国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重点联系城市青年就业服务中心的建成率达到80%以上,用三年的时间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100%且实现规范运作,为下岗失业青年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服务400万人次,扶持5万名青年兴业领头人,力争使服务对象的再就业率达到60%。同时,为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

  三、主要内容

  1.全面加强职业培训。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推进青年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的要求,大力实施“百万下岗失业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用三年时间培训下岗失业青年100万人次。指导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建立下岗失业青年再就业培训基地,或依托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团属院校)、培训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宫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下岗失业青年提高再就业能力。在培训项目的设置上,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操作技能、市场适应力训练和职业指导教育,重点开设家政服务、初级护理、汽摩修理、市场营销、美容美发等课程,或瞄准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在培训方式的确定上,要利用现有培训基地举办培训班,或采取与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办学,也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培训。争取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对培训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优先推荐其就业。培训一批专职就业指导者,帮助他们获得就业指导师资格证书,增强青年就业指导工作的科学性。继续实施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青年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西部计算机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和“千宫百万”青年现代科技知识技能培训项目,加强对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初高中毕业生的实用技能培训,为他们顺利就业打下基础。

  2.切实提供中介服务。各级团组织要依托青年就业服务中心,通过挖掘空缺岗位、发布用工信息、建立青年择业超市、举办就业洽淡会、组织劳务输出、建立专门网站等方式,为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牵线搭桥。按照中青办发〔2002〕23号文件要求,扎实实施“工岗快递”行动,用三年时间帮助100万人次青年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向用工单位广泛宣传国家鼓励招用下岗职工的政策,引导用工单位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建立用人单位空岗申报和用工登记制度;积极协调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集中挖掘一批用工岗位并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建立青年就业服务网站并与“中国青年创业网”链接,实现不同地区之间用工信息的共享,引导青年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督促和指导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个性化、跟踪式服务。与此同时,通过招募大中专毕业生参加青年志愿服务,以有效缓解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的就业压力。积极培育、挖掘社区就业岗位,为社区青年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扎实推进“城乡互动1+1”活动,不断完善农村青年社会信息网,使城乡之间用工信息、市场信息能够有效沟通,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发挥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实施的“彩虹工程”在中介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开辟帮助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新渠道。

  3.着力扶持青年创业。各级团组织要把培养创业型青年人才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青年兴业领头人的培养扶持力度,不断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全面深化“帮助青年创业计划”,通过举办创业能力培训班、逐步实施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等,对有志创业的下岗失业青年进行创业能力培训;确定一批经营规范、业绩良好的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作为青年创业实践基地,组织有初步创业意向的青年到基地挂职锻炼,帮助他们增强创业的本领;开展创业项目推荐活动,通过建立青年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发布会等方式引导帮助下岗失业青年选准项目,在社区服务、餐饮、家政等领域创办企业;成立青年创业专家指导团,探索建立多形式、开放型的青年创业种子基金或担保基金,帮助落实支持青年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指导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围绕本地区经济结构调整目标,采用独资、合资、参股等形式,在服务业等领域创办一批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企业,为青年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深入实施农村青年增收成才行动,大力培养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通过他们示范带动更多的农村青年和农民群众自主创业。加大“挑战杯”系列科技竞赛活动的实施力度,提高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实际能力,鼓励大学生在毕业后自主创业。深化中国青年科技创新行动,在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过程中带动青年就业。举办全国青年“彩虹工程”创业项目洽谈会,帮助青年实现项目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4.大力建设阵地网络。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建立青年就业服务中心、服务站等方式,为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供有效的组织依托和服务阵地,确保这项工作的持久开展。明确工作目标,即根据需要,可以在重点联系城市和其他就业和再就业任务较重的城市建立集人力储备、就业指导、职业介绍、人才开发、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青年就业服务中心;这些城市所属的就业和再就业任务较重的县、区、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建立青年就业服务站;街道、社区可以借助现有的服务机构搭建工作平台,或依托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等开展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青年就业服务中心管理条例(试行)》的要求,加强中心建设,完善中心职能,发挥中心作用,推动中心自主经营、规范发展,逐步形成相互融通、功能互补的阵地网络。

  5.深入进行观念引导。各级团组织要采取宣传典型、举办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下岗失业青年和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进行就业观念和创业意识教育。在青年中大力宣传“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宣传自主择业、灵活择业、自主创业等新的就业观念,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树立起自食其力、劳动光荣和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弹性就业都是就业的观念。大力培养、宣传青年创业典型,帮助青年增强创业的自信心和自觉性,以极大的创业热情走自主创业、自我发展之路。

  6.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各级团组织要利用团的自身优势,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出台区域性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动员团员青年、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青年企业家采取“一助一”长期结对等方式,为特困下岗失业人员家庭提供生活援助。同时,向他们宣传、介绍政府有关再就业政策,增强他们再就业的信心。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助万家”活动,引导青年文明号集体通过成立青年文明号服务队等方式创造一批社区就业岗位,帮助青年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提高认识,把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共青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措施,作为共青团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途径,作为共青团服务青年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共青团中央已经成立共青团全国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规划、部署、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中央青工部。直辖市、全国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重点联系城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根据团中央确定的总体目标,制定本地区三年工作规划、当年工作计划和推进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确保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健康开展。

  2.强化服务,注重实效。各级团组织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以办事业的精神扎实推进工作,不断丰富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手段。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青年的状况,掌握青年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把为青年办了多少实事、解决了多少困难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把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一件一件地抓出成效。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使实劲,做实事,求实效,切实把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3.建立机制,稳步发展。各级团组织要着眼于工作的长期开展,努力构建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将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工作措施与政府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政策法规接轨,将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纳入本地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格局。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检查通报制度,经常检查、及时通报各地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将其作为考核、评价各地团组织工作的重要依据。大力宣传表彰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营造关心支持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4.形成合力,整体推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是一项难度较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团组织和团的各条战线、各个部门集思广益,协同作战。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各条战线的工作特点,确定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具体项目,使团的各项主题活动与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附件:1.全国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重点联系城市名单(略)
     2.共青团全国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
     3.促进青年再就业工作任务分解表(三年)(略)

 

 

                       共青团中央
                    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