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联发[2001]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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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 (2001年8月14日)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中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有关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在对企业用工的监督管理、监督企业执行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积极推进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开展,更好地发挥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在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积极作用,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命名北京市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等59个单位为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号召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各基层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结合本职工作,不断提高维权意识,完善维权职能,健全维权机制。希望受到命名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深入做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为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名单
共青团中央
附件: 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名单 北京市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