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办发[200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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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中国共青团网站
“各地共青团工作”简讯自动上传系统
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各省级团委更好地上报信息,促进全团工作交流,增强中国共青团网站(WWW.ccyl.org.cn)的交互性,中国共青团网站“各地共青团工作”栏目简讯自动上传系统将于2001年5月1日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计算机设备准备工作。各省级团委于4月28日前完成所需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安装有window98操作系统(建议使用第二版window98)、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word97等文字处理软件的计算机一台,调制解调器(Modem)一个和接入互联网用电话线路一条。

  2、建立严格的简讯上传审批手续。上传内容必须经团省委有关负责人审核,严禁涉及国家机密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在网上发布。同时,各地应指定一名能够熟练运用window98操作系统、IE5.0浏览器、word97等软件的同志具体负责简讯上传工作。请各地于4月28日前将负责简讯上传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信息与技术处。

  3、建立严格的简讯上传系统密码管理制度。各地上传密码由负责上传简讯的工作人员专人管理,各地第一次登录简讯上传系统的密码由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在各地上报负责简讯上传工作人员名单后分别予以通告。各地得到密码后应立即使用新密码,并每隔半个月更换一次,以免密码丢失或被他人盗用。对不按时更新密码的单位,将暂时取消该单位的简讯上传资格。

  4、确定上传简讯的内容范围。“各地共青团工作”栏目是中国共青团网站展示各地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组织工作的窗口。凡各地组织开展的具有较大影响、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活动的文字资料和照片资料都可上传发布。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信息与技术处将对各地上传简讯进行审核。

  “各地共青团工作”简讯自动上传系统是共青团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团内信息交流的重要举措,是向全社会展示各地共青团工作的新的渠道和窗口。各省级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上传系统的顺利使用。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信息与技术处联系。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