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联发[2000]5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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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期,各地各校按照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的要求,紧紧围绕“向新世纪迈进,在实践中成才”的主题,动员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活动中,一百余万大中专学生踊跃投身农村基层,开展了科技扶贫、企业帮困、文化宣传、支教扫盲、医疗服务、环境保护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同时,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今年还重点组织了百支博士团(全校网)“三下乡”志愿服务行动,2000余名博士生组成180支博士团,根据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开展了高层次的科技、文化、卫生服务,有效地促进了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了校地合作和产学研结合,产生了比较显著的社会、经济和人才效益。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了解了国情,加深了对邓小平理论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锻炼和提高了自身的全面素质。 为表彰先进,推动这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各地各校和博士服务团对今年活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授予湖北省等18个省级单位为2000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授予北京大学等313个单位为2000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授予第1分团等50支博士团为2000年中国百支博士团(全校网)“三下乡”志愿服务行动“优秀博士服务团”,并通报表彰。 组织青年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于推动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服务农村两个文明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使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实践活动的机制建设、阵地建设,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服务和保障,使这项活动在学校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0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2.2000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3.2000年中国百支博士团(全校网)“三下乡”志愿服务行动优
教育部
附件1: 2000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
2000年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 四 川
附件2: 2000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 北京市(15) 北京大学(含北京大学医学部) 清华大学 天津市(10)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河北省(11) 河北医科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省(10) 山西医科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8)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辽宁省(11) 东北大学 辽宁大学 吉林省(11)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农业大学 黑龙江省(10) 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上海市(14)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江苏省(15)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省(11) 浙江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安徽省(1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福建省(9)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江西省(11) 南昌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山东省(14) 山东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河南省(11)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河南农业大学 湖北省(14) 华中农业大学 武汉大学 湖南省(13) 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广东省(11) 中山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10) 广西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海南省(3) 海南大学 农垦海口中专学校 重庆市(11) 重庆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 四川省(12)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贵州省(8) 贵州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云南省(8) 云南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西藏自治区(2) 西藏民族学院 西藏农牧学院 陕西省(13)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甘肃省(9) 兰州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青海省(3) 青海民族学院 青海师范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3) 宁夏大学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0) 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大学
附件3: 2000年中国百支博士团(全校网)“三下乡”志愿 第1分团(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石油大学、 第2分团(清华大学) 第5分团(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中 第11分团(中央民族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第15分团(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大学) 第104分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理工 第16分团(天津大学) 第17分团(南开大学) 第22分团(河北医科大学) 第24分团(山西大学) 第130分团(内蒙古农业大学) 第27分团(辽宁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 第29分团(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大学、原长春科技大学、原吉林工 第31分团(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32分团(东北农业大学) 第44分团(第二军医大学) 第40分团(东华大学) 第33分团(上海交通大学) 第42分团(同济大学) 第38分团(华东理工大学) 第51分团(南京农业大学、无锡轻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第50分团(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大学、 第46分团(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 第49分团(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扬州大学) 第101分团(浙江大学) 第57分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第59分团(厦门大学) 第61分团(南昌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 第64分团(原山东工业大学、原山东医科大学) 第63分团(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大学) 第62分团(山东农业大学) 第66分团(郑州大学) 第149分团(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农科院) 第152分团(武汉科技学院、原同济医科大学、湖北大学、湖北省 第148分团(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原武汉城建学院) 第68分团(武汉大学、武汉化工学院) 第73分团(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国防 第76分团(华南理工大学) 第77分团(中山大学) 第80分团(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第85分团(重庆大学) 第87分团(重庆医科大学) 第86分团(西南农业大学) 第81分团(四川大学) 第82分团(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工业学院) 第88分团(贵州大学、贵州工业大学、遵义医学院、贵阳医学院) 第89分团(云南大学) 第93分团(西北工业大学) 第92分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第97分团(甘肃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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