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办联发[20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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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0年度大中专学生
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
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学联: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2000年度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00)33号〕精神,现将“三下乡”活动的具体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活动

  要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切实抓好前期调研,紧紧围绕地方在文化、科技、卫生等方面的实际需要,招募志愿者,组织服务团(队),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在组织好重点服务团(队)的基础上,通过有效方式,鼓励更多学生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体现活动的广泛性;要在巩固已建基地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拓展,扩大活动领域,丰富服务内容。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已定于5月25日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活动(通知另行下发)。

  各地请于6月25目前,将本省、区、市内各高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组团(队)情况统计表(该表同时作为保险申报表)汇总,拷贝软盘(两份)报团中央学校部。

  二、关于百支博士团(全校网)“三下乡”志愿服务行动

  1.按照服务活动地区,百支博士团分为西部团和东、中部团两部分。

  西部团:指由西部(本次活动中具体指内蒙、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12省、区、市)从本地高校招募组成、在本省服务的博士团(共22支)和由东部(本次活动中具体指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7省、市)派往西部的博士团(共44支)。

  东、中部团:除派往西部地区开展服务的博士团,东、中部地区还将组织34支博士团,原则上在本地开展服务活动,个别的也可跨省开展服务。

  2.根据《通知》要求和博士团“三下乡”活动实施方案,各地应在调研基础上,经与地方党政沟通,确定服务地区、服务项目,组织服务团。原则上每团不超过10名成员,对口服务一个县、市,负责2至4个服务项目。

  西部的12省、区、市已经完成了上述前期工作。根据西部12省、区、市上报的项目需求及对博士团需求情况,经商议,初步形成了派团、接团方案。根据该方案,西部接团省份首先要确定各省派往本省博士团的具体服务地区,并通报相应东部派团省份。东部派团省份应西部省份要求,按照需求项目表(已传至相关省份),根据省内高校专业实际,确定具体的服务项目。根据项目,组织博士团。于6月5目前将本省组团情况统计表报团中央学校部。

  3.东、中部地区要按照《通知》和本补充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调研和组团工作,于6月5目前将在本省内开展活动的博士团情况统计表报团中央学校部。

  4.为便于管理,每支博士团确定一个编号。各省编号分配如下:北京:第一至第十五分团;天津:第十六至第二十一分团;河北:第二十二、第二十三分团;山西:第二十四、第二十五分团;内蒙古:第二十六分团;辽宁:第二十七、第二十八分团;吉林:第二十九、第三十分团;黑龙江:第三十一、第三十二分团;上海:第三十三至第四十四分团;江苏:第四十五至第五十二分团;浙江:第五十三分团至第五十六分团;安徽:第五十七、第五十八分团;福建:第五十九、第六十分团;江西:第六十一分团;山东:第六十二分团至第六十五分团;河南:第六十六、第六十七分团;湖北:第六十八至第七十二分团;湖南:第七十三、第七十四分团;广东:第七十五至第七十八分团;广西:第七十九分团;海南:第八十分团;四川:第八十一至第八十四分团;重庆:第八十五、第八十六、第八十七分团;贵州:第八十八分团;云南:第八十九、第九十分团;陕西:第九十一至第九十五分团;甘肃:第九十六、第九十七分团;青海:第九十八分团;宁夏:第九十九分团;新疆:第一百分团。

  团队具体编号由团省委学校部确定。上报名单时,统一称为“百支博士团第*分团”。

  5.收到并确认组团名单后,团中央学校部即分发博士团行装、旗帜,请各地做好物品的收发工作。

  三、关于活动宣传

  1.中宣部宣教局和团中央学校部已确定中央新闻单位对“三下乡”进行宣传报道的方案,将于近日召开新闻协调会进行协商。各地团组织要与宣传主管部门一起协调当地主要媒体,规划“三下乡”活动的新闻选题,加大宣传力度,讲求宣传效果,为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本省活动重点和活动特色,各省请将反映“三下乡”活动的1至2个新闻选题于6月20日前报团中央学校部。团中央学校部将协调、争取中央主要媒体进行专题采访报道。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当地媒体对博士团服务活动进行全景式深度报道。要在博士团成员中指定一位博士生负责该团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本团的服务活动情况,并将作品传至新闻单位及全校网(www.campusa11.com)。

  2.活动期间将开展“我眼中的三下乡“——全校网”三下乡”网上好新闻评选活动。要广泛发动各校学生记者投身“三下乡”第一线,在参加服务活动的同时,深入、生动、及时报道“三下乡”活动。在向大众传媒投稿的同时,向活动指定服务网站(全校网)投稿。联系电话:(010)65992348、65992349,传真:(010)65992347,E-mail:Goodnews@campusa11.com,联系人:戴联斌、刘媛媛,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506室全校网“三下乡”活动组,邮编:100020。以在大众传媒和全校网上公开发表的作品参赛,作品形式、体裁不限。活动结束后进行评比表彰。

  3.各地要认真做好“三下乡”活动的简报编辑工作,将活动简报及时报团中央学校部。

  4.为广泛动员青年学生参加“三下乡”活动,今年印制了一套(2张)海报,每校平10套,与博士团行装一并分发各团省委学校部,请各地于6月上旬在本省、区、市内各高校张贴。

  四、关于补贴

  为保障活动扎实开展,按照路途远近,将给予纳入计划统一组织的百支博士团及接团省份一定补贴。

  1.补贴标准:在本省活动的服务团每人补贴400-500元;跨省开展服务的博士团,每人补贴800-1200元。接待服务团的省份,每接1人补贴200元。

  2.发放办法:上述补贴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于博士团出发前,发放总额的70%;第二次于活动结束后,视计划完成情况发放总额的30%。

  3.补贴使用:各团补贴由团内统一支配。各团补贴和接团补贴发到各团省委学校部。请团省委学校部及时、准确地予以发放。

  五、关于保险工作

  为更好地服务于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全国学联和全校网公司联合,由全校网公司出资,为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所有师生办理人寿保险。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6月20目为保险申报期。保险对象为参加学校(包括院系)组织的重点服务团(队)师生和学生自行组织并经校团委审批的社会实践活动队伍(人数不限)。

  保险共两部分,一部分是为参加百支博士团(全校网)“三下乡”志愿服务行动的博士团师生办理保险,其中意外伤害最高赔付10万元;一部分是为大中专学生办理保险,其中意外伤害最高赔付1万元(具体条款另寄,全校网上也有专门介绍)。

  1.各高校于6月20目前组团完毕,将加盖校团委公章的组团(队)情况统计表(连同软盘)报团省委学校部。

  2.各团省委学校部于6月25日前将省内高校“三下乡”组团情况汇总后的软盘(两份)报团中央学校部。

  3.活动中如人员有变,请及时(最迟于7月31目前)将变动情况报团中央学校部。迟于7月31目前来将调整名单上报的(以发出邮戳日期为准),一旦出现意外事故,不予办理保险赔付。

  4.各地要切实做好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活动期间一旦出现意外事故,请尽速(5天之内)通知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营业总部团体一部。联系人:赵大庆;电话:010-63903151、63903399-1617、13801207888;传真:010-63958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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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学联秘书处
                                      二〇〇〇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