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联发[1999]第38号
colorbar.gif (1095 字节)

关于评选第五届
五四新闻奖(1998年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记协,总政组织部,武警总部政治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各有关中央新闻单位:

   五四新闻奖是授予宣传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优秀新闻作品的最高奖,是常设全国性新闻奖之一。为进一步加强青年题材的新闻报道,推动青年领域新闻报道出精品,出人才,促进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发展,共青团中央、中国记协决定开展第五届五四新闻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突出时代特征,为促进青年成长、推动青年工作发展和繁荣新闻事业服务。不断提高科学性和权威性,发挥示范作用,推动青年工作新闻宣传报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二、参评范围

   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各省(区、市)主要新闻单位,各省(区、市)青年报刊。

   三、参评作品要求

   (一)1998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直接报道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含青联、学联、少先队工作)的新闻作品,即报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刊播的文字、图片、广播、电视类新闻作品。评选项目包括:文字作品的消息、言论、通讯,新闻摄影作品,广播电视作品的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

   (二)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效性强。形式新颖,文字生动,制作精良。充分展示当代青年风采,反映共青团工作及其成果,社会反响较好。

   (三)重视记者到现场采制的现场短新闻。作品字数和时间严格限制:文字作品消息不超过1000字,言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不超过3000字;广播电视作品消息不超过4分钟,评论不超过10分钟,其它项目不超过30分钟。

   四、推荐报送作品要求

   (一)各初评推荐单位请按附件2规定的数额推荐作品,如报送作品超过规定数额,评选办公室按照推荐作品总表的顺序撤下排在后面的超额作品,不予送评。

   (二)每件作品报送份数分别是:文字类,复印件20份;图片类,原件1件,复印件及文字说明20份;广播类,普通磁带1件,文字稿20份;电视类,普通家用录像带1件,文字稿20份。

   (三)按要求填写《第五届五四新闻奖评选意见表》20份和《第五届五四新闻奖推荐作品总表》3份,《评选意见表》分别装订在文字作品或图片、广播、电视作品的文字稿上面。

   (四)各参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初评推荐工作。总结前四届五四新闻奖评选工作的经验,各参评单位的初评推荐工作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规范初评程序,把好质量关,切实把真正代表本地区、本单位最高水平的相关新闻作品推选出来参评。

   2.注意文字、图片、广播、电视四类作品的合理比例,各地区报送的作品中应包含电视、广播、图片作品各至少一件。文字作品中,消息和言论也应占一定比例。

   3.注意作品题材的多样性,根据各种媒体的不同特点选送作品。青年题材要强调青年特点,共青团题材要注重社会性。要注重题材的广泛性,重视有关广大青年参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以及与青年有关的社会热点、难点等题材作品的选送。

   4.原则上,各省级团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的作品不参加评选。各地方青年报刊报送的作品不超过一件。

   五、推荐报送时间和评选时间

   (一)各参评单位应于1999年6月31日前将初评推荐的作品报送团中央宣传部。各省(区、市)的推荐报送工作由省(区、市)团委具体落实,各系统和中央新闻单位经相关部门协调后直接报送r>
   (二)评选办公室在1999年7月中旬组织复评。

   (三)评选委员会在1999年7月下旬进行定评。

   (四)定评结束后即举行第五届五四新闻奖颁奖会。

   六、评选机构

   共青团中央、中国记协组织五四新闻奖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宣传部。

   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楼902室

   电话:(010)85212292,85212092

   传真:(010)85212362 邮编:100051

   七、奖励办法

   (一)设一等奖20件,二等奖30件,三等奖50件。

   (二)设立组织奖,颁授对象是组织工作出色的参评单位。

   附件:1.五四新闻奖全国评选委员会名单

   2.第五届五四新闻奖(1998年度)参评名额分配方案



   共青团中央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


五四新闻奖评选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胡春华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田聪明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

   李宝善 中宣部新闻局局长

   肖东升 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

   梁 衡 新闻出版署副署长

   委 员:张虎生 人民日报副总编辑

   王 晨 光明日报总编辑

   徐心华 经济日报社社长

   刘书忱 解放军报副总编辑

   何 平 新华社副总编辑

   张振东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总编室主任

   刘 波 新闻出版署报刊司司长

   王健儒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

   李东生 中央电视台副台长

   李尚志 新华社国内部主任

   徐祝庆 中国青年报社社长

   石国雄 中国青年杂志社社长

   孙寿山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部长

   白 希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刘可为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孙正一 中国记协国内部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孙寿山
   附件2:


第五届五四新闻奖参评名额分配方案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分配6篇(件)。

   二、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各分配5篇(件)。

   三、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少年报社各分配4篇(件)。

   四、解放军系统、武警系统、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金融团工委各分配4篇(件)。

   五、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教育电视台、嘹望杂志、半月谈杂志、求是杂志各分配3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