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 海关总署 全国青联
关于向周鑫全同志学习的决定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周鑫全同志今年33岁,中共党员,拱北海关行李物品监管处调查科科长。参加工作15年来,在组织的培养教育下,他以雷锋等英模人物为榜样,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把个人理想与祖国的海关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在平凡的工作中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他时刻牢记为祖国把关、为国家争光、对人民负责的光荣使命,珍惜祖国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执法,一丝不苟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他服从组织分配,刻苦钻研本职业务,无论是在旅检第一线,还是在调查岗位上,他都倾注了满腔热情。旅检现场每天进出境的旅客川流不息,查私辑毒难度较大,他通过细心观察、认真总结,摸索和掌握了一套旅检工作中查私缉毒的本领。从1989年至1995年的7年间,他共查出走私违规案件361宗,案值人民币397万元,其中毒品案186宗,查获海洛因等毒品476克,以对祖国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实际行动,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旅客进出境秩序。他坚定人生信念,胸怀崇高理想,拒腐蚀,永不沾。他所在工作单位与澳门百米之隔,过境旅客和社会环境十分复杂,面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他香风吹不倒,金钱拉不动。面对外资公司的高薪聘请,他不为所动,婉言拒绝,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战胜了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表现出了人民海关关员的高尚思想品德。特别是在1993年2月28日,周鑫全警觉地查出了一个携带三枚手雷过境的澳门旅客,就在穷凶极恶的歹徒拔开手雷的紧要关头,他临危不惧,将落在地上即将爆炸的手雷踢开,自己被炸成重伤,身上留下了200多个弹片。他用自己的鲜血保护了众多过境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他的英雄壮举受到了社会各界及港澳地区的高度赞扬。

  1993年以来,周鑫全同志受到了国务院、团中央、海关总署、广东省、珠海市的表彰,先后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南粤青年卫士”、“全国海关先进工作者”、“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周鑫全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雷锋精神,在平凡的工作中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他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展示了当代青年善于思考、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展现了新时期青年成长成才的道路。他是全国各族各界青年和广大海关关员的一面旗帜,是大家学习的榜样。为广泛学习宣传周鑫全同志的高尚情操和先进事迹,教育和激励广大青年和全体海关关员奋发向上,担负起跨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任,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共青团中央、海关总署、全国青联决定在全国青年和各级海关中大力开展学习周鑫全同志的活动。

  要学习他为祖国把关,为国家争光的爱国主义精神。坚持祖国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严厉打击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全部力量;要学习他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学习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敬业精神。无论做什么工作,只要祖国需要都要满腔热情,刻苦钻研,在本职岗位上实现自身价值;要学习他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献身精神。对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坚决斗争,绝不后退。

  全国各级团委、青联组织和海关机构要加强对学习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学习周鑫全同志的活动与学习贯彻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孔繁森、李素丽等英模人物结合起来,引导广大青年及海关关员树立远大理想,把个人理想与国家前途、社会需要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的崇高思想,形成立足本职、无私奉献、见义勇为、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要紧密联系实际,对照先进找差距,象周鑫全同志那样工作和生活,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