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刘玲英同志是浙江省云和县云和镇信用社局村分社内勤,女,31岁,中共预备党员。1993年12月22日,一名歹徒持刀抢劫信用社局村分社。刘玲英同志在与犯罪分子搏斗中,被歹徒刺伤腰部,割开右耳,挖出右眼,身中31刀。面对凶恶的歹徒,她临危不惧,宁死也不交出金库钥匙,用鲜血保护了国家财产。共青团浙江省委授予她“省优秀青年”和“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刘志艳同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某部战士,男,28岁,共产党员。他入伍以来,一次立功,两次获嘉奖,多次被评为先进军人和红旗车驾驶员。1994年2月10日,刘志艳同志发现有6名儿童争抢一枚用易拉罐自制的正在冒着青烟的“土炮”,他毅然冲上去,一把将围在一起的6名儿童扒在身后,抓起“土炮”向前方的水塘扔去,这时“土炮”爆炸了,6名儿童安然无恙,刘志艳的右手被齐腕炸飞,左手掌被炸裂,双眼被炸伤出血,全身27处被炸伤。南海舰队党委作出了向刘志艳同志学习的决定。 白雪洁同志是辽宁鞍山轧钢厂工程师,女,33岁。今年4月12日傍晚,白雪洁下班路遇一暴徒手持菜刀正在狂砍一8岁儿童。白雪洁同志挺身而出,舍身相救,与暴徒展开了浴血搏斗。儿童得救了,白雪洁同志却身受27刀,左手三个手指被砍掉,右手和双脚跟腱被砍断。警察闻讯赶来制服了歹徒,白雪洁和小孩被人们送往医院抢救。共青团辽宁省委作出决定,授予她“省见义勇为青年英雄”和“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的称号。 张志清同志是安徽扬子电气(集团)公司司机,男,27岁,共青团员。1994年2月26日凌晨一时左右,张志清同志驾驶满载冰箱的货车前往湖南,途经江西时,突然遇到一伙歹徒的拦劫。面对歹徒用斧头、铁棒的轮番袭击,他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终因寡不敌众,身上多处受伤,但他仍竭尽全力将货车开到安全地带,使十几万元的国家财产免遭损失。共青团安徽省委授予他“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石东同志是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女,33岁。1994年元旦,她驾车行至北京西郊时,见一歹徒手持尖刀,见人就刺,几位行人被刺中。石东同志见此情景,立即停车,冲上去与歹徒搏斗,并机智地开车撞倒歹徒,在群众帮助下将歹徒抓获。随后,她又将受伤的行人送往医院救治。共青团北京市委授予她“见义勇为好青年”和“五四奖章”称号。 尚洪涛同学是吉林省吉林市第39中学学生,15岁,共青团员。1994年1月18日,一个不满7岁的儿童因追逐观看沿松花江而下的河灯,不慎滑入江中,眼看就要被江水吞没。在这危急时刻,正在岸边观灯的尚洪涛同学,奋不顾身跳入冰冷刺骨的江中,奋力游到到小孩身旁,把小孩救上岸。共青团吉林省委和中共吉林市委联合召开表彰大会,命名尚洪涛同学为“见义勇为好青年”。 刘玲英、刘志艳、白雪洁、张志清、石东、尚洪涛同志是继徐洪刚等英雄之后涌现出来的又一批见义勇为青年英雄典型,展现了当代青年英雄的光辉形象,奏响了又一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时代颂歌。为了进一步推动学习徐洪刚活动,大力弘扬社会新风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共青团中央决定:授予刘玲英、刘志艳、白雪洁、张志清、石东、尚洪涛同志“见义勇为青年英雄”光荣称号,同时命名为“全国新长征突击手”。 共青团中央要求,各级团组织要把学习刘玲英等同志的英雄事迹同学习徐洪刚活动结合起来,使英雄的动人事迹化作广大青年健康成长,报效祖国,奉献社会的精神动力。共青团中央号召,广大共青团员和青年要以英雄人物为榜样,要有理想,顾大局,讲奉献,守公德,为推进改革和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