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关于
表彰山西省洪洞县南石明村团支部、
福建省龙海县角美镇团委等
二十二个团组织的决定

(一九九一年九月六日)

  一九八四年共青团全国基层工作会议以来,团的各级组织认真贯彻"工作到支部,全团抓落实"方针,努力适应经济改革,实现自身改革,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的实践,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团的自身建设与改革也取得了可喜成绩。一九九0年共青团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了团的基层整体化建设构思后,团的基层建设又有新的起色,涌现出一大批团的基层建设的先进典型。为了总结改革开放形势下团的基层建设与改革的经验,指导和推动团的基层整体化建设,团中央组织部决定:授予山西省洪洞县南石明村团支部等九个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授予福建省龙海县角美镇团委等十三个基层团委"先进团委"称号。

  团的各级组织要认真学习推广先进团组织的经验。贯彻团的基层整体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开展"双合格建设"活动,努力将"八五"期间团的基层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附:先进团支部、先进团委名单

 

先进团支部

山西省洪洞县南石明村团支部

西藏自治区林芝县帮纳村团支部

湖北省第二汽车制造厂通用铸锻厂木模车间团支部

云南省以礼河发电厂四级电站团支部

广东省深圳市农业银行沙头角支行团支部

吉林省长春市电信局长话科团总支部

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保护系团总支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蔬菜公司总站团总支部

解放军八一八六三部队二营六连团支部

 

先进团委

福建省龙海县角美镇团委

海南省国营新星农场团委

湖南省南方动力机械公司团委

江苏省常州冶金机械厂团委

山东省济南第一棉纺织厂团委

甘肃省长庆石油勘探局第二采油厂团委

安徽省淮南煤矿机械厂团委

四川省第十八冶金建设公司团委

贵州省贵州铝厂团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炭井矿务局一矿团委

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抚顺矿务局老虎台矿团委

全国政协机关团委

武警甘肃总队三支队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