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
工作的几点想法

——张宝顺同志在河北省团的维权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

 

同志们:

  我很高兴参加你们的维权经验交流会,因为这次会议交流和研究的主题,也正是当前全团上下关心的问题。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是共青团三大职能之一,也是现阶段团的三大职能中需要着力解决的新课题。如何改进和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使共青团在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方面有所行动、有所突破、有所作为,团中央正在努力,各地团组织也在努力。

  河北在代表和维护青年权益方面探索了不少新鲜经验,象临西团县委成立的“维护青少年权益理事会”,就是一个创造。河北团省委召开这次会议专题研究维护青少年权益问题,体现了对这个问题的敏感和重视。希望大家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广泛交流经验,深入探讨问题,为全团的这项重要工作(足尚)出一条路子来。

  下面,我就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的问题讲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点想法:有关思想认识问题 提高认识是我们做好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工作的基本要求。团干部在这个问题上究竟应该怎样认识,我个人认为,起码应该有三条:

  一是要从共青团事业的巩固与发展角度来考虑。能否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决不是团可考虑可不考虑的小问题,它同团的事业的巩固与发展是密切相关的。无论从团的历史,还是从团的现状来分析都是如此。在革命战争年代和建国初期,党的中心任务是夺取和巩固政权,在当时历史条件下,青年的具体利益同人民的根本利益基本是一致的,即不解决政权问题就无法生存,因此,青年的特殊利益问题并不突出,团的这方面的职能也处于一种潜在状态。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后,这个问题日益被提上团的工作日程,但由于57年以后受“左”的思想的影响,使得共青团在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上经历了多次反复,一直未能解决得好。随着改革的进程,使我们越来越认识到,当今共青团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代表和维护全体青年利益的实际努力。现在团内有一种说法,认为团的三大职能依次表现为高层次、中层次、低层次,把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的工作视为“低层次”的工作。这种认识不对。从某种意义上说,青年利益是产生共青团组织的“母体”,忽视这个“母体”,就是忽视共青团赖以生存的基础;脱离这个“母体”,就会使共青团成为无本之木。何况团的三大职能本来就不是简单的主次关系,而是相辅相成、不可割裂的有机整体。所以,为了共青团的发展,我们必须真心实意地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

  二是从青年的具体利益来考虑。青年同社会其他群体相比,有一些独特的利益,需要共青团作为他们的核心和代表。马克思曾经说过,青年和少年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社会有责任保护他们。青年正是从自身的生理、心理、社会的利益出发,推举出了共青团这个“社团法人”。特别是在当前改革开放形势下,由于权力下放、核算单位划小,各种利益关系在调整过程中,青少年的权益被忽视和受侵害的情况增多了。因此,青年要求共青团代表和维护他们利益的心情和愿望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显得迫切和必要,同时,青年自身利益问题也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显得丰富和复杂。我们不是常说团结和带领青年么?我看还要加上两个字:就是“吸引”。如何吸引青年,首要的一条,就是要表达和维护他们的具体利益。团在关键时候的战斗力,取决于平时的吸引力。

  三是要从党和政府的一贯主张来考虑。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不仅是青年的需要,也是党和政府长期以来所希望的。三十年前,小平同志就对团省市委书记讲过:“关于代表青年利益和要求的问题,青年团总是要这样做的。”国庆三十周年的时候,叶剑英同志代表党中央明确提出,工青妇是广大群众的重要代表者,除了动员群众参加建设,还要维护自己代表的群众利益,积极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切身问题,反对官僚主义。这席讲话当时轰动了全国,振奋了全团。党的十三大又提出,各群众团体在维护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要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于是,党要求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的所有主张就以最明确、最凝练、最庄重的形式确立下来,成为我们工作的指南。

  第二点想法:有关工作内容问题 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首先应该从具体工作做起。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在《关于共青团体制改革的基本设想》中已经明确提出,共七条。概括地说,可以浓缩为六个字:即解决、表达、维护。

  所谓解决,主要是指青年在学习与成才、恋爱与婚姻、文体与娱乐等方面的工作中有不少事情是团能够独立解决的,这就需要我们直接去为青年服务。

  所谓表达,主要是指既表现为青年的特殊问题,又表现为整个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是团很难单独解决的,只能采取表达的方法,积极参与有关青少年问题的决策过程,代表青年向党、政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反映、呼吁。

  所谓维护,主要是要求团对社会生活中时有发生的损害青年特殊利益的现象,要采取“维护”的方法,挺身而出,替青年说话,为青年撑腰,依法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同一切损害青年身心健康的行为做坚决斗争。

  以上三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其中表达和维护是党的十三大报告中特别强调的,也是实践证明了的共青团应该做、并能够做好的工作。

  当前,就全国情况来看,各级团组织应着重从青年最关心、社会最关注、问题最突出的事情入手,去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

  一是关于青少年基本生存权利问题。现在有的地方侵害青少年基本生存权利的现象十分严重,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极大关注。青少年被挟持、被遗弃、被歧视的事件屡发不绝;买卖婚姻、抢亲、转亲、娃娃亲、童养媳等旧式婚俗死灰复燃;贩卖人口的犯罪活动肆虐猖獗;吸毒、卖淫现象怵目惊心。上海的一些中学生为了人身安全竟不得不花钱雇保镖。对这些令人发指的侵权现象,共青团必须勇敢地站出来予以制止。对情节严重者,要坚决付诸法律。

  二是关于青少年的失学及非法使用童工问题。最近几年来,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和沿海开放地区,中小学生流失数量惊人。据国家教委统计,88年全国城乡中小学生有7百余万流失,有的省失学率高达18.2%,我国每年大约有2百万新文盲产生,其中相当一部分为辍学的中小学生。大家都知道,现在地球上每5个人中就有1个中国人,同时也应记住,全世界每4个文盲中也有1个中国人。当前,一些城乡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视国家法令,擅自招用不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工经商,个别企业录用童工人数竟占录用总数的20%。流失生和童工现象互为因果,愈演愈烈,严重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中华民族未来的素质。对这类事情,共青团要管,必须运用法律武器坚决保护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劳动权和其他权益。

  三是关于青少年成长的文化环境问题。目前一些毒害青少年的淫秽录相和色情书刊屡禁不止,尤其是一些案例文学、性文学作品对青少年的腐蚀性很强。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宣传、出版、教育部门,利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不断清除这些精神垃圾。

  四是关于青少年文化阵地问题。这个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我国现有2400多个县以上行政单位,但迄今为止,仅有青少年宫800百多所,这意味着每个青少年24年才能活动一次。贫乏的物质生活必然导致愚昧、无知和落后。因此,团组织在带领青年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要逐步改善青少年的文化生活,广泛开展各种有吸引力的、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满足青少年的成长需要。

  五是关于青年成才和致富问题。成才和致富仍然是当代青年追求的现实目标。过去我们不少团组织在这方面主动为青年提供咨询服务、培训服务,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但与不断成长着的青年需求来看,工作做得还远远不够。我们要充分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继续开拓这方面的工作。

  六是关于改革过程中的青年利益问题。改革是一次新的利益调整。在这种情况下,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既是个重要问题,又是个复杂问题。我们总的思路是,在不影响改革大局的前提下,尽量维护广大青年已经得到的切实利益而不致受损;同时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尽量为青年争取一些新的利益而不致无为。各地团组织应从当地改革实际和青年的具体要求出发,积极稳妥地做好这方面工作。

  第三点想法:有关工作渠道问题 开通工作渠道,是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的重要条件。根据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我觉得共青团的工作渠道主要有四条:

  第一条,法律渠道。我国现有的许多法律法规都有一些保护青年权益的规定。针对国家所有公民的规定,同样对青年起保护作用。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运用这些法律和法规,为青年提供法律服务,运用法律武器同危害青年健康成长的现象作斗争,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要积极进行青少年的立法工作。目前,团中央正在抓紧起草《未成年人保护法》,争取尽快通过。

  第二条,组织渠道。各级团组织应和各级人大、政协及职工代表大会中的青年代表、青年委员建立经常的联系,积极提出有关青年问题的提案、议案,利用参政、议政的权利来维护青年利益。同时,各地团组织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还可以建立青年权益保护委员会,直接发挥组织的威力。

  第三条,舆论渠道。团报、团刊要带头为青年利益鼓与呼,团组织在强化自己宣传力量的同时,要善于利用社会各方面的舆论宣传工具,支持青年的正当要求,反对危害青年健康成长的言行,为青年的进步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四条,信息反馈渠道。团组织可以经常采用恳谈、民意测验、调查研究等形式,广泛了解青年呼声,有针对性地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青年的合理意见和正当要求,使青年利益在社会整体决策和实施中能够得到较好的体现。

  第四点想法:有关几个原则问题的把握 我们在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的工作中务必注意把握好几个原则问题。

  第一,要起两方面作用。共青团既要起青年的代表作用,又要起党的助手作用。这两方面作用都要兼顾。毫无疑问,在青年的要求符合改革大局的前提下,共青团是要站在青年一边,积极主动地争取实现那些能为青年办到的利益。同时,大家也不要忘记,在重大问题、原则问题、全局问题上,必须坚定不移地站在党的一边,与党保持一致。当前,有些改革措施和政策可能会暂时影响到一部分青年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服从改革大局,主动去做好青年思想工作。有人可能要问:这样做,与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矛盾不矛盾?我认为,不矛盾。因为青年的根本利益与改革的整体利益是一致的,前者包含在后者之中。有时为了整体利益不得不暂时牺牲一些局部利益或个别利益。这样做,从根本上也是为了每个局部利益的最终解决。否则,在整体利益受损害的情况下,我们侈谈青年利益,要么实现不了,要么一时实现了也难以长久保持。

  第二,要兼有两方面功能。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不是共青团的唯一功能,还有教育和引导青年的功能。这两方面功能不可偏废。团不提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就会脱离青年;同样,不提教育和引导青年,也会失掉自己的先导和核心作用。历史上,一些边区的青年救国会曾在强调代表青年特殊利益时,没有处理好两种功能的关系,忽视了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没能正确代表,结果走向了极端,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青年主义。这个历史经验,大家应当记取。当前,针对我国青年和改革两方面的实际,我们应当从两方面工作做起:一方面,认真对待青年的正当权益,努力满足青年的正当要求;另一方面,在维护青年利益的同时,要讲原则,讲大局,讲党性,不能一味迁就青年的情绪,无条件地迎合青年的口味。要引导青年通过正确的民主渠道表达意见,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同时要教育和引导青年正确认识社会,了解国情,体谅国家的困难,作好过几年紧日子的心理准备。帮助他们树立主人翁思想,发扬艰苦创业精神。

  第三,要做两方面事情。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不能纸上谈兵,要动真格的。一要做小事,二要做难事。

  首先,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一个青年的事,一个团员的事,一个团干部的事,决不是可管可不管的个别小事,都是共青团组织视线和手头上应该注视和解决的事情。轰动社会的事情,固然要做,但目前表现在青年利益问题上更多的还是一些具体的问题。所以,团要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为团员、为青年谋小事方面。尤其是基层团组织,如果我们置自身优势和能力限度而不顾,喜欢贪“大”求“响”,该做的事没做,做不了的事却沾在手上,结果必然使工作受挫,这叫“费力不讨好”。衡量一个团组织的影响力,并不在于这个团组织是否干了一两件富有影响的大事,而在于这个团组织究竟为团员青年办了多少实事。小事做多了,实事做多了,大的影响就会出来,社会反响也会出来。

  其次,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要从难事做起。团的工作在新旧体制转换中遇到了一些困难,现在摆在大家面前的更多是“硬”骨头。要想将这项工作做好,大家就要迎难而上。真正有出息、有本事、有远见的团组织、团干部,决不仅仅在“春天”里干事,而且要能够学会和适应在各种“季节”中奋斗。这恐怕是我们在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问题上应有的健康心态,也是做好团的其他工作必须具备的精神状态。

  同志们,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的工作势头很好。据有关统计,现在全团有11个省、市成立了权益部,有7个省市通过了未成年人或青少年保护条例,有10个省市也正在或准备制定类似的地方性法规,有6个团省市委公布了“热线电话”,建立了青年接待日制度。这些都是大家在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中做出的扎扎实实的努力。前不久,团中央在成都“12·30事件”发生后,旗帜鲜明地代表和维护广大团干部的利益,在团内和团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想,只要全团上下都这样干事,共青团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