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密团员管理 改进团员教育
建设一支适应改革开放要求
的团员队伍

——刘奇葆同志在全国团员证制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八八年八月四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团十二大以后召开的团的组织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贯彻团十二大通过的关于实行团员证制度的决议,研究部署在全团实行团员证制度的工作。会议期间,将总结各地试行团员证制度的工作经验;交流各单位实行团员证制度的措施和打算;讨论修改在全团实行团员证制度的工作意见。现在,我代表书记处就在全团实行团员证制度以及在实行这一制度的过程中严密团员管理,改进团员教育,严格要求队伍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把握团员证制度在共青团体制改革中的位置,认真抓好集中颁证阶段工作

  团十二大根据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提出了共青团体制改革的基本设想,为新时期团的改革勾画出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轮廊。目前,改革设想提出的各项任务,例如青年立法、团的经营自助、团的组织制度包括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以及参与社会民主协商对话等课题,已经提上了各级团组织的工作日程,有的正在进行理论方面的研讨论证,有的已经着手实际工作的准备。

  共青团体制改革的各个方面,彼此联系,互相影响,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在团的改革全局中,团员证制度是组织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团员证制度,有助于打破团员管理从战争年代延续至今的封闭、分割的旧格局,在团员与团组织之间建立起一种经常的、有形的、能够适应多种情况变化的新关系,通过灵活的管理方式严密团的组织,为团的基层工作社会化创造条件。因此,团员证制度是团的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加强团的基层建设的一项有效措施。我们既要充分看到实行团员证制度与团的其它改革之间的联系和影响,又要避免片面地夸大团员证制度的作用,企望通过颁发团员证就能解决基层存在的所有问题。团的各级领导同志对团员证制度的认识如果建立在这种客观分析的基础之上,就能正确把握团员证制度在团的体制改革中的位置,推动这项制度顺利实施。

  团的十二大通过了在全团实行团员证制度的决议,使团员证制度作为团的体制改革的一项内容率先付诸实践。团中央书记处在研究贯彻这一决议时,作出了全团实行团员证制度工作分两步走的总体部署。即从今年九月至明年六月,为全团集中颁证阶段,在城乡已基本具备条件的基层团组织中普遍颁发团员证,部分地方集中颁证阶段的工作可到一九八九年底结束。集中颁证阶段结束后,实行团员证制度转入团的组织建设日常工作。团的十三大前,团员证制度将在全团基本建立起来。为什么要搞一个集中颁证阶段?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从现在开始到团的十三大五年间,将是共青团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团的体制改革的各方面措施将陆续出台。但是,由于团的各项改革本身的成熟程度不同,决定了团的体制改革的各个方面不可能齐头并进,同时展开,只能根据改革的易难程度和客观条件的可能来确定实施顺序。凡是那些看准了的,有实践基础的,就应当及时地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否则就会贻误时机,影响改革的全局。正是基于这种分析,我们提出把实行团员证制度作为今年下半年到明年初的全团组织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试点工作经验也证明,颁发团员证工作覆盖面广,工作量大,相对集中一段时间集中力量抓好落实,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实行团员证制度是以一种新的团员管理机制取代旧的团员管理机制,将造成团员管理新旧机制的交替过程,这种交替过程中新旧机制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矛盾。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团员证制度,不为一时的不习惯或出现的各种困难所动摇,又要通过我们的努力,把这一过程所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因此,在较大范围内,集中一段时间完成这一工作任务,是比较理想的选择。我们还要看到,团员证制度基本功能的发挥,有赖于在一定范围内同步开展工作,形成有利于这种新的团员管理机制运行的氛围。因此,团中央提出在集中颁证阶段争取完成全团颁证工作任务的百分之五十左右。各地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集中颁证阶段的工作规模和颁证比例。根据团十二大决议的精神,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山区所占比重较大的省、区可适当降低颁证比例。中心城市和那些团的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颁证比例可以高于全团的比例要求。

  第三,团员证制度从有组织、有计划开展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四年时间,与团内其它改革相比,试点时间比较长,试点面比较广,试点层次类型比较全面,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通过试点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从而使全团实行团员证制度有了较好的工作准备。团十二大前后,团中央和各地都注意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团员证制度,使广大团员和团的干部对团员证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实践意义有了程度不同的认识和了解,为在全团实行团员证制度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因此说,实行团员证制度。无论在思想认识、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经验上都是比较成熟的,有可能通过集中颁证阶段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

  集中颁证阶段是实行团员证制度的一个关键阶段,成功与否,对于团员证制度在全团的确立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充分认识搞好集中颁证阶段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中颁证阶段工作取得成功。

  第一,建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团实行团员证制度工作的领导,团中央已经调整和充实了颁发团员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级团委要加强领导力量,建立精干高效的工作机构,要根据各条战线颁证工作的不同特点分别提出不同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指导,推动面上工作的顺利铺开。要对颁证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深入研究,特别要注意帮助颁证工作困难较多,难度较大的地区和单位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二,要善于运用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指导集中颁证阶段工作。在过去的几年内,各地的颁证试点工作在整体上是成功的,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我们进行试点的目的,就是为今天在面上推广团员证制度。各地要对试点工作进行一番实事求是的认识和总结,把成功的经验自觉运用于现阶段的颁证工作,同时,特别要注意吸取试点工作中得到的教训,使面上的工作既能深化试点工作经验,又能避免重复试点阶段出现的失误,少走弯路。

  第三,加强舆论工作,培训团的干部。颁发团员证工作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和广大团员的自觉意识。在集中颁证阶段,团的各级组织要充分利用团内和社会各种舆论工具,加强团员证制度的宣传,形成一定的社会舆论,使团员了解团员证制度的基本内容和颁证中团组织对团员的基本要求。基层的颁证工作量大,技术性强,对于广大基层团干部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因此,各地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统一和提高团干部对团员证制度的认识,激发他们做好颁证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帮助他们掌握颁证过程中各个具体环节上的操作技术,保证颁证各项具体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掌握节奏,保证进度。考虑到各条战线上的不同特点,今年下半年内,各地宜集中力量抓好城市各条战线的颁证工作,从今年底到明年第一季度为止,利用农闲季节和春节期间团员回家团聚的时机,集中搞好农村的颁证工作,学校系统可在开学之后和期中考试之前进行。总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全团集中颁证阶段大约用半年左右时间,具体到一个基层单位,颁证工作的全部过程,可在二至三个月完成。

  第五,坚持标准,保证工作质量。首先要坚持颁证条件。集中颁证,并不是一哄而上,而要严格坚持基层团的组织健全、配好干部、活动正常、并能解决颁证经费这四个基本条件。未达到条件的团组织,应先进行整顿,待具备条件后再进行颁证。其次,一个单位的颁证工作一般分为准备、实施、巩固三个阶段进行,坚持颁证标准,就是要保质保量地完成每一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组织好工作检查、验收、避免颁证工作简单化,走过场。

  只要我们全团上下齐心协力,把集中颁证阶段的工作做好,就能为团员证制度在全团的确立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在实行团员证制度过程中改进和加强团员教育

  团员管理和团员教育是团员队伍建设中两个不可分割的基本方面,团员管理以团员教育为基础,同时又是实现团员教育的手段之一,两者都以提高团员素质,严密团的组织,增强团的战斗力为目标。团员证制度的确立,使改革开放条件下团员管理工作有了实质性的突破,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团员教育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还落后于客观形势的要求,成为团员队伍建设中一个突出的薄弱环节,团员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教育就会失去先进性,难以成为青年的表率。最近,党中央提出,要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团员教育作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部分,同样面临改进和加强的任务。在实行团员证制度过程中,我们必须着手探索和实践改进和加强团员教育的问题。各地在团员证制度试点工作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收到了严密团员管理,加强团员教育的双重效果,实践证明,实行团员证制度可以为改进和加强团员教育提供一个好机会。

  在实行团员证制度过程中,要探索改进和加强团员教育,帮助团员树立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团员意识。迄今为止,我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第十个年头,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框架正在形成。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将使我国经济体制在打破传统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的基础上,建立一系列新的经济活动规范和制度,保证和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在商品经济的轨道上持续稳步地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必将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深远的影响,新旧体制的交替也将给青年的思想带来除旧布新的变化,同时又不可避免地造成各种思想因素的复杂交叉,这就更需要团组织的教育和引导。确立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团员意识,目的在于使广大团员有一个发挥模范作用的思想基础,有一个规范自己在改革开放环境中的观念准则。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团员意识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以共同理想为基础的政治意识。即自觉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目标下的共同理想,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努力奋斗。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使我们的国家逐步走向富强、民主和文明,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改革开放时期的团员教育,应当把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这一共同理想作为团员政治意识的核心,在实践中接受共产主义教育的主题,增强团员的改革意识,引导团员树立与改革开放发展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新思想、新观念,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二)参与团内与社会管理监督的民主意识。即在团内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学习和实践民主,参与团内和社会的民主管理监督,做推进团内民主和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力量。共青团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为团员学习和实践民主,提供了良好的客观环境,同时也对团员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团的组织必须正确认识团员在团内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启发团员自觉地学习民主的基本知识,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鼓励团员大胆积极地参与团内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和对团的工作的民主监督,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确立团员民主意识,必须与维护党的领导,维护政府的权威,遵守法制和纪律结合起来,应当使团员明确,参与团内与社会管理监督的一切活动,都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和共青团事业的发展,使民主、纪律和发展相协调。

  (三)权利与义务平等一致的意识。即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团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敢于行使并维护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利,自觉履行团员应尽的义务,在国内生活中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团员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义务的权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团员权利与义务平等问题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忽视团员权利的现象,在团内比较普遍。确立团员权利与义务意识,关键在于正确把握两者之间平等一致的关系,还合法权利于团员。既要强化团员的权利意识,使团员懂得在团章规定的范围内,自己享有哪些权力和利益,并学会行使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又要使团员明确自己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和怎样履行义务,把履行义务看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在思想和行动上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平等一致,并使两者在团内生活中统一起来,团员才能全面履行应有的职责。

  (四)遵守社会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行为规范的法制意识。即学习和遵守在商品经济基础上逐步建立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行为规范,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常活动和切身利益。商品经济新秩序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通过法制来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诸方面问题,通过法制保证商品经济和上层建筑的正常运行。但是,缺少法律知识,法制意识不强是目前团员基本素质的一个历史性缺陷。因此,在全体团员中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是团员自身适应时代要求,参与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实践的重要保证。团组织要对团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和训练,帮助团员习惯于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使团员在逐步建立的商品经济新秩序中取得自由。

  (五)高于一般青年的模范意识。即牢记自己是一名共青团员,时刻注意用团员的标准要求和鞭策自己,在本职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创造精神,起带头作用。团员的模范意识,是由共青团的性质决定的,团的先进性只有通过广大团员自觉地发挥模范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团组织必须引导团员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在当前改革的关键时期,以改革主人翁的姿态,把改革的事业作为自己的事业,把改革的前途作为自己的前途,立足本职,勤奋工作,艰苦创业,带头做党的各项改革政策的拥护者的实践者,同社会中各种干扰阻碍改革发展的现象作斗争。确立团员的模范意识,团的组织还要要求团员带头遵守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坚决抵制有害于青少年成长的腐败现象,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确立团员模范意识,必须提高团员的科学文化素质,使团员具有一点能够发挥模范作用的“本钱”,树立共青团员在社会生活中的光荣形象。

  团员意识是一个历史范畴,其具体内容将随着社会和团员思想的发展而不断充实和更新,我们要坚持从社会发展和团员的思想实际出发,提出对团员的要求,不仅在颁发团员证过程中,而且要经常不断地进行有效教育,使团员意识化为广大团员的自觉行动。

  在实行团员证制度的过程中,改进团员教育,团的各级组织和团的干部必须实行团员教育工作观念的转变,这是落实新时期团员教育任务的重要前提。

  (一)团员教育要立足于思想开发,以培养人、完善人为根本宗旨。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单位团员教育工作效果不够理想,原因之一,是把团员教育工作当成在思想上“管”住团员,对团员思想进行纠偏和防范的手段。使团员在教育中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压仰和束缚了团员的思想发展。团员教育是提高团员思想素质的手段,它必须立足于团员的思想开发,以培养人、完善人为根本宗旨,丰富和发展团员头脑中正确的思想认识,通过实践训练,帮助团员掌握认识事物的正确立场和方法,团员教育立足于思想开发,不仅是思想教育规律的要求,也是团员思想发展的需要。首先要以团员思想中积极的因素为教育的入手点,珍惜团员思想的活力,充分肯定团员思想中那些健康正确的观念因素,并以此来克服自己的不良意识。要摒弃武断的结论式教育方法,引导团员自觉地运用正确的立场、方法来分析问题,认识事物,不断提高他们分辩是非的能力。还要将思想教育与科学文化知识传播相结合,全面提高人的素质。

  (二)要尊重团员在团员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团员教育是引导团员认识事物的过程,广大团员是认识的主体。尊重团员在团员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是做好团员教育工作的前提。要在民主平等的基础上开展教育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与团员在思想上获得沟通和交流。尊重团员的主体地位,要求我们尊重和发挥团员在教育中的独立性和主动性,启发和引导他们通过自己的思考体验,将教育内容转化为自己的精神财富,实现自我教育。尊重团员的主体地位,还要根据团员的思想实际确定教育的内容和目标。教育内容要适应团员的思想层次、教育目标要为大多数团员经过努力所能够达到,这样思想教育才会取得实效。

  (三)团员教育必须面对现实,敢于讲真话

  团员教育不能脱离现实去建造空中楼阁,必须立足于现实社会环境,正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解决团员现实的思想认识问题。团员教育要面对现实也就是要讲真话,讲了几分真话,就会取得几分信任,收到几分效果。当前,团员教育首先要面对改革的现实。一方面要引导团员充分认识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认清改革的光明前景。另一方面不能回避和掩盖改革中的矛盾、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对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分析,引导团员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消除对改革的消极认识,调动他们与党和人民共度难关的自觉性。其次,团员教育要面对团员思想的现实,要在承认和支持团员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对物质、精神生活合理追求的同时,克服和抵制商品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第三,团员教育要面对团的体制改革的现实,我们应当承认,目前团员教育工作还十分薄弱,它的改造与加强有赖于团的体制改革的发展的完善。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是要让团员了解团员教育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共同在实践中摸索改造、加强的途径。要将团的改革的任务、目标和存在的问题告诉广大团员,依靠广大团员的主动精神推动团的改革进程。

  (四)要建立起稳定的团员教育体系,逐步取代运动式教育方式

  由于各种原因,我们过去习惯于采取集中的运动方法开展团员教育工作。运动式教育方式最大的不足在于它违背了思想教育系统性的原则,割断了团员思想发展的有机联系,难以获得巩固、持久的教育效果。团员教育是共青团一项长期的经常的工作,团员意识是一个逐步确立的过程。团员教育只有建立起内容上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时间上互相连贯的稳定的教育体系,才能走上系统化、科学化的轨道,才能完成自身所承担的任务。建立稳定的团员教育体系,要注意发挥团的组织生活的作用,使团的组织生活真正成为有效地进行团员教育的经常性手段。

  (五)团员意识的确立需要团组织提供实践环境

  确立团员意识,单靠灌输是难以奏效的,还必须有良好的实践环境和条件。只有通过实践,团员意识才能在团员头脑中扎根,从根本上确立起来。实践能够使团员的思想和行动得到统一,因而是一种最好的教育。团员意识的确立对于实践环境的要求是具体多样的,如团员民主意识的确立就要求为团员创造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条件;团员也只有在能享受权利的环境中形成牢固的权利与义务意识。各级团组织在团员教育工作中都应遵循这一规律,努力创造条件,使团员教育的过程成为团员认识和实践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过程。

  三、团员队伍建设要体现严格要求的原则

  实行团员证制度,改进团员教育,其根本目的在于建设一支适应改革开放要求的团员队伍。

  目前,我国的改革到了一个关键时刻,改革中难度大而又不能绕过的问题,如物价、工资问题等,摆在全国人民面前。我们应以统一的意志和协调的步伐,跟着党迎着风浪前进,同心同德,闯过难关。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团的组织更要重视团员队伍建设,坚持严格要求的原则。

  严格要求是团员队伍建设的根本原则,是团员在团内生活中经受锻炼、提高素质的有效保证。当前,有些社会舆论认为,团员发挥模范作用不够明显,一些团员也反映:团不团,五分钱,入团不入团一个样。我们认为,这在许多地方是一个应当正视的客观现实。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看,目前,我们社会正处于一个新旧体制的转换时期,改革开放给团员的思想观念带来了新的变化,但一些暂时的消极现象也必然会对团员产生影响。从主观上看,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团的领导机关把主要精力放在开展有影响的活动上,对于团员队伍建设缺乏足够的重视,即使做了一些工作,也是治标多,治本少,缺乏总体的部署和长远的规划。一些团的基层组织长期处于松散瘫痪状态,团员管理和教育放任自流。一些团的干部对新时期团员队伍建设的目标和原则认识模糊,对于严格管理和教育缺乏信心,加上近年来团员队伍的扩大和成员的更新,八五年后入团的新团员已达到三千一百万,占团员队伍总数的一半以上,使团员管理和教育与现实生活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组织观念淡漠,长期不过团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团费、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游离于团组织之外,不起模范作用的团员在各条战线的团组织中都不同数量地存在,削弱了团的战斗力,影响了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解决这一问题,除了推进和完善团的自身改革,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外,必须在团员队伍建设中贯彻严格要求的原则。

  严格要求团员队伍,必须坚持团员标准,严肃团的纪律,严密团员管理,加强团员教育,保证团员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团员队伍建设严格要求的原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具体内容,需要通过不同的形式去实现。严格要求的具体内容要根据党和社会发展对团员的具体要求来确定。严格要求的途径要根据团员思想和社会生活变化的实际来选择。因而,贯彻这一原则要把握和处理好“严与活”的关系。团员管理和教育的严格要求必须通过内容和形式的灵活性来实现,而这种灵活性又必须以严格要求为指导。根据社会生活的变化,不断调整团员管理和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严格要求的原则才能落到实处;坚持严格要求,团员管理和教育的灵活才有目标,才有意义。实行团员证制度,改进团员教育,进行基层组织设置和组织生活的改革,都是为了通过灵活的途径来达到严密团的组织、严格要求团员的目的。目前,一些团的组织尽管已经意识到了严格要求的紧迫性,但在实践中缺乏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个别地方采取了一些偏激的做法,使团员难以接受,青年敬而远之。还有一些团的组织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严格要求的原则,把团的组织降低为一般的青年社团和兴趣协会,使团的队伍丧失了先进性。这两种倾向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克服。

  针对目前团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通过灵活的途径贯彻团员队伍建设严格要求的原则,要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继续坚持新时期团员发展工作方针,进一步把团员发展工作做细做好。

  近年来,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通过不懈的工作,基本扭转了一个时期内团员总数下降徘徊的被动局面,团员发展数量连续三年均保持在一千万以上,目前团员总数已达到六千万零六万。从总体上看,团员发展工作是健康的,成效是明显的,符合新时期共青团建设的基本规律和发展趋势。

  我们应当看到,团员发展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所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可乐观。团十二大通过的团章部分条文修正案,增加了“团员年满二十五周岁,如果提出离团要求,也可以提前办理离团手续”的新规定。据一九八七年统计,团内二十五周岁至二十八周岁的团员达到一千多万,可以预见,实行这一新规定,可能将有一大批团员出团,对此,我们必须有足够的准备。此外,近年来团员队伍总数虽然呈上升趋势,但是,由于城乡团的工作基础的差异,城市团员比例提高较快,农村团员比例则增长缓慢,城乡团员比例差距过大的问题更加突出,农村团员发展工作的落后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因此,团员发展工作应继续坚持新时期的发展工作方针,防止和克服各级可能出现的松劲情绪。各地在执行团章部分条文修正案关于离团年龄的新规定时,一般应把二十五周岁离团掌握在农村范围,并做到有计划地分批离团,避免团员数量的大起大落。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从宏观上把握好团员发展工作的全局,把壮大农村团员队伍,特别是农村中学的团员发展作为工作重点。要结合实行团员证制度,对农村中松散瘫痪的基层团组织进行整顿,不失时机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要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逐步使城乡团员比例趋于平衡。

  团员发展工作要坚持团员标准,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好,要建立积极分子队伍,青年入团一般要有半年左右的培养和考察时间,在升学或参军前,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青年不得突击发展,吸收新团员必须坚持条件,严格履行入团手续,要注意防止和纠正团员发展中那些随意降低团员标准、拉夫凑数和用团票送人情等错误做法,保证新团员的基本素质。

  第二,在严肃团的纪律的同时,要注重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有些同志反映,目前执行团的纪律比较难,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团员纪律观念淡漠,另一方面是我们一些团的干部单纯把执行团的纪律当作是惩戒团员的手段,得不到多数团员的支持,加之我们在团员处分的规定上,还留有一些“左”的痕迹,团员一经处分不论是否改正都记入本人档案,背上沉重的包袱。

  团的纪律是团的组织战斗力的有效保证,失去了纪律的约束,团的组织就将成为一盘散沙。但是,团的纪律必须建立在绝大多数团员自觉遵守的基础之上。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团员纪律教育,增强团员的纪律观念,使团员懂得团规团纪,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团的组织在执行团的纪律时,要从教育的目的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重在通过必要的适度的纪律处分形式,帮助犯错误的团员总结教训,并使其他团员引以为戒。为了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激励受处分的团员改正错误,继续进步,团中央组织部正在考虑修订关于团的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团员受到纪律处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改正了错误,所受处分可以撤销,不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要逐步完善团员队伍的代谢机制,保持团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团员队伍的代谢机制是指团员正常的超龄离团和允许少数对团内生活失去兴趣,经过帮助仍不愿留在团内的团员离开团的组织,以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和团组织的战斗力。

  共青团是一个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其成员除了有年龄规定外,还有思想素质的要求。必须看到,少数未到离团年龄的团员,因为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团员应有的政治信念,对团内生活失去了兴趣,这些人虽然不多,但损害了团组织在青年中和社会上的形象,共青团历来坚持对后进团员采取关心爱护的态度来帮助教育,但这种帮助教育必须建立在团员自觉自愿的基础之上。对于那些拒绝帮助,不愿意继续留在团内的团员,应当允许他们离开团的组织,对于极少数未到离团年龄而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应按团章的规定,经支部大会通过,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团委备案。但应当指出,在一个单位如果出现大批团员要求提前离团或退团,不能说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应当从团组织自身的工作方面来寻找原因。团员提前离团或退团后,如果又提出入团申请,经审查符合团员条件,团组织可重新吸收他们入团。

  以上我侧重讲了在实行团员证制度过程中严密团员管理、改进团员教育、贯彻团员队伍建设严格要求的原则。关于团的组织工作的其它内容,明天组织部的同志还要和大家交换意见。

  同志们:

  团十二大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共青团队伍建设的要求,在全团实行团员证制度的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各级团的干部要认清时代所赋予的责任,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和困难中开拓,在除旧布新的改革中前进,为将六千万名共青团员培养成一支适应改革开放要求的坚强队伍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