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
全团干部培训工作规划要点

  (一九八八年三月十日)

 

(一)

  目前,全团拥有二十三万名专职团干部和数百万名兼职团干部。这支宏大的团干部队伍是我国青年工作的骨干,也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后备军。近几年来,团的专职干部队伍年更新率均在百分之二十五左右。这一状况决定了团干部培训工作始终是大量的、繁重的,尤其是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对团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更增加了团干部培训工作的紧迫性。因此,团干部培训工作对于提高团的工作水平、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党和国家干部队伍“四化”建设,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

  团干部队伍是一支年轻的干部队伍,虽然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基本素质,但任期短、流动快、新手多,大都缺乏实际工作锻炼。因此,团干部培训工作的重点是,开展旨在使团的各级专职干部掌握相应岗位职务必备专业知识、技能的岗位职务培训。

  开展团干部岗位职务培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方面要划分确定各类干部岗位系列,研究制定相应岗位职务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力规范;另一方面要根据不同岗位职务的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大纲和教材,同时,还要研究制订团干部岗位职务培训证书制度等。要统筹规划、积极开展团的各级领导干部岗位职务培训的准备、试点工作,力争在一九九○年前完成各项基础配套工作,九○年后逐步实现团的各级领导干部上岗前后都能及时接受相应的岗位职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职务培训证书。要通过培训,提高团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业务素质,使之达到各自工作岗位的知识能力规范要求,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团干部队伍。

 

(三)

  团干部培训工作实行分类实施分级负责。

  团中央主要负责培训团地市委书记以上团的地方各级领导干部以及部分团县委、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团委书记。

  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主要负责培训团县委正、副书记,部分区、乡、镇团委书记,大中型厂矿、企业、院校团委书记。

  团地、市(州、盟)委主要负责培训区、乡、镇和各条战线的基层团委书记。

  团县(市、旗)委和相当于这一级的基层团委主要负责培训团总支、支部书记。

  各级团委领导机关的一般干部,主要由本单位负责培训。

  各级分工的交叉衔接部分,由上一级团委划定。

 

(四)

  各级团校是培养训练团干部和其他青少年工作者的基地。目前,全国已有中央、省、地三级团校五十二所,可容纳学员二万名,初步形成了以短期业务培训(岗位职务培训)为重点,包括在职团干部学历教育和实行社会招生培养青少年工作者的普通高等教育的团校教育体系。

  团校发展格局中,普通团校是基本形式。随着团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和团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普通团校的基础上,本着有计划、重质量、讲效益、量力而行的原则,按国家教委的统一规划和要求,逐步建立一批属于成人高等教育的青年干部学院和属于普通高等教育的青年政治学院(同时保留普通团校的性质、任务和校名),分别承担在职团干部和其他青少年工作者的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和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为各级团委培养青少年工作各类专业人材的任务,并视实际需要和具体办学条件,逐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各级团校要抓紧充实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地市团校的建设和发展,要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团校建设和少数民族团干部的培养训练,鼓励有条件的县和大型厂矿企业,从实际出发创办团校,逐步形成以各级团校为依托的团干部教育培训网络。

  团校是教育单位,各级团委要按照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加强对团校的领导,支持团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

  团干部培训工作任务繁重,除依靠团校外,还必须开发多种办学渠道和形式,扩大团干部培训覆盖面。要积极运用录音、录像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对团干部进行远距离、规范化培训,以扩大培训面,提高培训质量。目前,各团校和一些团组织已不同程度地装备一定数量的音像设备,并已着手教学片的拍摄实践,为开展电化教育创造条件。据此,团中央以中央团校为依托,建立全团干部电化教育培训中心;团省、区、市委可以省、区、市团校为依托,建立本地区的团干部电化教育培训中心;团地、市(州、盟)委和团县(市、旗)委可逐步创造条件开展电化教育。此项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开发利用现有设备和条件,经过不懈努力,逐步形成全团干部电化教育培训网络。

  各地在实践中创造的流动团校、业余团校、报刊团校、函授团校,各类团训班、讲师团等,都是因地制宜培训团干部的有效形式,应该提但并力求发展完善。还可以借助各级党校和干校的条件培训团干部。

 

(六)

  教材和教师是团干部培训工作的两个基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团干部培训的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

  教材建设要与团干部培训工作的发展相适应。要尽快编写配套的包括团校系统使用的各类基础、专业教材和实行团干部岗位职务培训所需的各类教学大纲、教材。团中央成立全国团校教材编审委员会,负责制订全国团校系统教材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的力量,编写审定团校各类教学大纲和教材。团校教材编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央团校),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要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专业齐全,具有较高水平,专兼结合的团干部培训师资队伍。各级团校要充分发挥现有中老年教师在各学科的领头作用,进一步充实教学骨干,有计划地挑选一定数量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到团校工作。要注意吸收有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教学研究工作的团干部到团校教师队伍中来。团校教师要熟悉和了解青年和青年工作。要开辟渠道、创造条件,让团校教师有机会深入基层,接触青年工作实际,把握青年脉搏,把团校教学工作与青年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并逐步形成一种制度。要通过教学、科研和进修等各种方式,努力提高团校教师的教学水平。与此同时,可聘请大专院校、党校、干校和科研单位的有关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各级团的领导干部和有业务专长的团干部也可以兼职任教。

 

(七)

  团干部培训工作是全团工作的一项战略任务,各级团委必须加强对团干部培训工作的领导,把团干部培训工作列入团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全团干部培训工作由全团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该组由分管此项工作的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担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组织部、宣传部、中央团校等方面的负责同志。全团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团中央组织部。

  各级团委要进一步提高对团干部培训工作战略意义的认识。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主管书记要亲自抓。组织部、宣传部、团校要各司其职,并由组织部协调日常业务。团地(市)县委也要有专人负责这方面工作,认真把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抓起来。

  各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应根据本规划要点,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订本地区团干部培训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