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
推荐十首共青团歌曲的通知

(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征集团歌活动得到了全国广大团员、青年和各级团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深切关注和热情支持,半年多的时间里征得大批作品,经由基层团员,青年代表、团干部代表、著名音乐专家和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审议,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我们是明天的太阳》等十首优秀歌曲。团中央决定,将这十首歌曲(见十月三日中国青年报第三版)推荐给全国广大团员、青年和基层各级团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团中央将在此基础上,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二至三首歌曲提交团的十二次代表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青团中央和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将联合举办“共青团之歌”专题节目。中央电视台将于十月五日晚播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将于十月五日、六日的“青年之友”节目和综合文艺节目中播出,中国青年报将刊登十首歌曲(详细播出时间请注意中国青年报及电视台、电台节目预告)。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以及各基层团组织要组织好团员、青年认真收听收看并学唱这十首歌曲,可以通过举办“共青团之歌”演唱会、歌咏比赛、团日活动等形式,使这些歌曲尽快地在团员、青年中普及。

  二、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要组织出席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与团员、青年一起学唱这些歌曲,并征求、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由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汇总,于十一月十日前报团中央团歌征集办公室。

  三、团中央宣传部、中国青年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团中央团歌征集办公室将举办“共青团之歌”评选活动。评选方法是,中国青年报在刊登十首歌曲的同时,刊登评选选票,从十首歌曲中评选三首。各基层团组织以团支部为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这次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十月三日中国青年报。

  四、为更好地组织团员、青年学唱并广泛征求意见,团中央将在团内发行十首歌曲的录音磁带(由中央乐团演唱),收成本费3.90元)包括邮费在内),由县级以上团委汇总各基层团委、团支部所需数字向团中央办公厅函购,经费可从有关经费或团费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