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关于
大中专学校新生团员接转组织关系
的紧急通知
(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组织部,总政青年处,武警部队政治部组织处,全国铁道团委组织部,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委,国家机关团委组织部:
目前正值全国各大中专学校新生入学之际,我们发现一些大中专学校要求新入学团员的组织关系需经原所在地的团县委转出,造成了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上的混乱。为使今年大中专学校新入学团员的组织关系接转顺利进行,特紧急通知如下:
1.各大中专学校团委要认真执行团中央组织部(80)团组字第1号文件中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人民公社(目前的乡、镇)、学校、商店、街道团的基层委员会及以上各级团委,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或团)的共青团工作委员会,以及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可以直接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的规定。今后录取(入学)通知书中的有关内容不得与这一规定相抵触。
2.各大中专学校已入学新生中的团员,只要其携带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符合上述规定,各大中专学校团委就要为他们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3.请各团省委和系统团委组织部将此通知迅速传达各大中专学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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