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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 (1984年3月26日)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少先队员、辅导员和社会各方面都希望规定统一的少先队队服,以增强少先队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更好地反映少先队组织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经有关部门多次讨论、设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一九八三年初步确定了少先队夏季队服的基本式样,并先在北京、上海、天津和南京市八十万名少先队员中进行了试穿。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重视这一工作,曾多次作过指示,并责成有关部门对队服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价格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这充分体现了党对少年儿童的关怀和爱护。目前,少先队夏季队服经过认真修改后已经正式定型,现推荐给各地试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国地域辽阔,气候条件相差悬殊,民族习惯各有不同,一种统一的队服很难适用于全国各地。因此,试行队服不能搞“一刀切”。北京、上海、天津和南京市要继续试行这套队服,其它省、市、自治区可以选用,也可以试制,试行有自己特色的少先队队服。对各地深受少先队员欢迎的队服,我们也将向全国推荐。定型队服只规定款式、面料颜色、扣子及腰卡的规格、图案,其余各项(面料质量、扣子及腰卡的颜色、价格等)均由各省、市、自治区自定。试行队服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不要强行让家长购买。试行队服的时间也由各地自行安排。 二、各地在试行队服工作中要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按照微利保本的原则计算价格。去年北京、上海、天津和南京市在进行试穿队服这项工作时,采取了面料、成衣直供和免除部分工商税的办法。各地是否采取相同做法,由你们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并报请省、市、自治区领导部门批准。 三、试行队服是一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复杂工作,各团委、轻工、纺织部门要密切配合,周密安排,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这项工作。要加强宣传工作,并取得广大家长的积极配合。纺织部门要提供优质、美观、价廉的面料,轻工服装部门要积极安排队服生产,确保加工质量。通过各方面的努力,让广大少先队员穿上合体的服装,孩子和家长都满意。 附: 关于少先队队服的两个具体问题: 1.选用定型队服要按照工艺规定制作。有关规格标准、工艺操作资料、样板、推板资料和样服,可向北京市服装研究所联系购买。 2.队服所需面料(湖蓝色)及辅料,如扣子、腰卡织带等,原则上由各地生产,就地供应。不能生产扣子、腰卡的地方,可向上海市新联塑料制品厂联系购买(每个腰卡一角四分;每百粒扣子一元六角,运费由厂方承担。扣子、腰卡有金、银两种颜色,供各地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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