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转发共青团中央 (1984年2月21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通知: 现将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农村政权体制改革中加强区、乡团干部配备的报告》转发给你们。报告中提出的意见是可行的。在农村政权体制改革中配备好区、乡团干部,不仅是加强农村共青团工作的需要,也是为党培养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的需要,望各地予以重视,配齐配好。
根据中发〔1983〕35号文件的精神,以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为中心的农村政权体制改革即将在全国普遍实行。据反映,一些省在部署这项工作时,忽视了团的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干部配备。有的在有关文件中未提及团组织的设置;有的明确规定不配团的专职干部。这样做,显然会严重影响团的基层领导,削弱农村团的工作。农村团员约占全国团员总数的百分之七十,农村作为共青团工作的主要战线,历来得到各级党委的重视。公社化以前的一九五六年,全国就有乡的专职团干部四万二千多人。一九六二年国家编制方案中也规定:“农村人民公社有脱产干部五人以上的,配团的专职干部一人。”根据当前农村青年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团的工作状况,迫切需要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配备,以使共青团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此,我们对体制改革中区、乡团组织的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改一乡的地方,乡设团委。乡团委配备专职团委书记一人,配备兼职团委副书记一至二人。 实行大区小乡制的地方,区设团委,为团县委的派出机构。区团委配专职团委书记、副书记一至二人;规模较大、有条件的乡配专职团委书记一人,规模较小、条件暂不具备的乡,配备兼职团委(总支)书记一人。 区、乡团的专职干部,可以从脱产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以及下放到基层锻炼的后备干部对象中物色。根据中央指示精神,还应逐步从农村优秀青年党员、团员中,选聘区、乡的专职团干部。这些干部要能上能下,当选就任职,落选就回到生产中去。 选配区、乡团干部,一定要把好政治关、年龄关、文化关。把那些政治思想好、学习刻苦、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品德高尚,有强烈进取精神,真正能开创新局面的优秀青年党员、团员选拔上来。他们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二十五岁左右。要加强对区、乡团干部的教育和培养,使他们尽快成长起来,成为区、乡党政领导干部的一支重要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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