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关于纪念“一二·九”运动四十八周年
开展“社会实践周”活动的
联合通知

(1983年10月28日)

 

  “社会实践活动”是近年来高等院校中涌现出的一种思想教育的有效形式,是共青团和学生会在适应改革方面迈出的可喜一步。用知识作桥梁,把学校和社会联结起来,在可能的条件下组织学生走上社会,向人民学习,为社会服务,这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可以使学生切实感受到四化建设需要什么样的人材,克服不顾国家和人民需要,一味追求“个人价值”的错误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社会实践活动”自开展以来,已为广大学生所欢迎,表明了当代大学生有志于继承和发扬我国学生运动的光荣传统。为此,决定在纪念“一二·九”活动四十八周年之际,在全国大学生中开展“社会实践周”活动。活动时间拟定于十二月四日至十二月十一日。

  这次“社会实践周”活动,要造成较大的声势,要从内容到方法都有新突破,使“社会实践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逐步经常化、制度化。要通过活动,使广大学生受到一次生动的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及实践能力的锻炼,并在抵制和清除精神污染中发挥积极作用。

  各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根据每个学校的特点,发挥学生学之所长,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做到形式多样,不拘一格。如开展“知识咨询”,为群众答疑、解难;组织“读书指导小组”,辅导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组织宣讲团(组),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清除精神污染;和厂矿、企业挂钩,提供技术帮助;组织服务队(组),开展各种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服务活动,如艺术院校的学生深入厂矿、农村演出健康向上的文艺节目,体育院校的学生进行示范表演,医学院校的学生义务出诊,工科院校的学生为群众修理器械,农业院校的学生为农民传授农科知识,等等。为了组织好活动提出以下几项具体要求:

  1.这次“社会实践周”活动由各省、市、自治区团委和学联统一组织省(区)会所在市的高等院校的学生参加,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组织全省大学生参加。铁道、民航系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组织相应的活动,其它部属院校参加所在地活动,由地方统一组织。部队院校的活动,请总政组织部根据情况决定。活动可以学校为单位进行,但要做到统一计划,统一安排,统一行动。

  2.在学生中广泛进行动员,使学生明确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积极主动地参加这一活动。

  3.要把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抵制和清除精神污染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大学生站在与精神污染作斗争的前列。

  4.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都要从实际出发,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搞形式主义,真正使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教育,有所收获。

  5.要运用电台、电视、报刊等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和效果。要注意宣传典型,特别是同精神污染作斗争方面的突出事例。

  6.各地都要对这一活动的内容、项目、地点和参加人数等作出周密的计划和安排;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作出进一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和安排。请各地将活动计划和总结材料,分别于十一月二十五日前和活动结束后,报团中央学校部和全国学联办公室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第二十次代表大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