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中央团校
开办二年制大专培训班的请示》

(1983年5月10日)

 

共青团中央通知:

  为了促进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培养大批适应四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经党中央批准,中央团校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办二年制大专培训班。现将中央批复同意的《关于中央团校开办二年制大专培训的请示》印发给你们。

  中央团校开办二年制大专培训班,是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团校正规化教育的重大改革。各省、市、自治区团校也应按照党校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认真研究教学体制改革,努力开创团校工作的新局面。省、市、自治区团校正规化教育的班次设置、招生对象和开设课程,可依各自具体情况而定。

党中央书记处:

  去年十月十八日,党中央书记处讨论团十一大筹备工作时,曾对团校开设大专班、培养团干部的问题作过指示。邓力群同志说:“我支持团中央和各地方团校招收一批有自我牺牲精神的高中毕业生,不仅共青团要这么办,部队也可以这么办。要恢复抗大的光荣传统。四化建设要有一批自我牺牲精神的人。”胡耀邦同志强调说:“就是需要选那些有志为国家的兴旺发达奋斗、敢于赴汤蹈火、有献身精神、能开创新局面的人。”“中央团校开设大专班后教学力量如不足,可请中央党校和其他高等院校帮助解决。”

  最近结束的第二次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确定了各级党校和工青妇干校教学体制改革的任务,为实现团校教育正规化更加具体地指明了方向。

  团校教学改革,对于促进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对于为党培养输送大批适应四化建设需要的年轻干部,具有深远的意义。按照党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省一级团校的体制改革,应从原来的以短期轮训为主逐步转到正规化培训上来,设团干部大专培训班(学制一般为二年)和轮训班(学制一般为二至三个月)两种班次。

  现将中央团校开办大专培训班的具体意见报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培训目标和办法。

  中央团校二年制团干部大专培训班,招收团的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当前重点培训团的省、地两级后备干部)。通过培训,使他们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必要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政治、文化素养和从事青年教育、共青团工作的能力。培训班的目标是为党培养“两用人才”,既着眼于当前培训能够开创共青团工作新局面的团的领导骨干,又为将来向党输送年轻干部打下一定的基础。随着中央团校正规化教育的进一步完善,今后担任省、地两级团委主要领导骨干的,一般应取得中央团校大专培训班的学历。

  中央团校第一届团干部大专培训班,拟于今年九月开学,招生二百名,今后达到保持在校生四百至五百名的规模。

  招生对象:团的县级或相当于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主要是省、地两级后备干部。根据共青团组织需要不断补充优秀年轻干部的特点,将来还可以考虑招收有志于共青团工作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考生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富有朝气。(2)热爱团的工作、有献身精神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3)现任县级团委正、副书记,年龄一般在二十八周岁以下;现任地级团委正、副书记,年龄一般在三十周岁以下。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4)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招生办法:每年招生前,由团中央向教育部和国家计委申报招生计划,经批准后,由团中央办公厅、组织部和中央团校共同组成招生委员会,向各省、市、自治区和各系统下达相当于招生人数三倍的报名名额,由各省、市、自治区和各系统团委推荐,报招生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统一命题,分区考试,择优录取。

  二、学制和课程设置

  学制拟定为两年。课程分三大类,计十八门课(其中中央团校承担十门课,其余课程暂请有关大专院校帮助承担),授课学时为一千三百七十七个。其中: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理论课五百零四学时,占百分之三十七;文史科技知识课四百一十四学时,占百分之三十;共青团工作理论和有关专业理论课四百五十九学时,占百分之三十三。另开社会学、教育学、时事政策、美学知识、音乐舞蹈美术知识等五门专题讲座,计三百二十九学时,累计学时一千七百零六个。达到大专程度是有保证的。

  三、已具备的条件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中央团校已基本具备开办团干部大专培训班的条件。该校有三十多年的办学经验;有一支五十多人的教学队伍,其中有半数相当于讲师或讲师以上的水平;各教研究已编印出适合团干部培训的比较系统的教材;有九万六千平方米的校园、四万平方米的校舍。

  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是:

  1、编制。中央团校现有编制一百四十一人。根据大专培训班开设的课程和要求,需相应增设若干新的教研室和行政管理机构。因此,拟按第二次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的有关规定适当扩大编制。

  2、经费。中央团校今年开办大专培训班,需增加教学仪器费、招生费、科研费、外请教员酬金等项开支,请中直管理局追加经费十五万元。今后中央团校的教育经费,建议由中直管理局按国家有关规定直接拨发。

  3、教育设施。根据开办大专培训班的需要,计划新建图书馆和两个各容纳二百五十人的教室,建筑面积四千平方米,需投资一百二十万元左右。请中直管理局向国家计委申报解决。

  4、毕业生的学历。学生经毕业考试合格者,发给中央团校大专培训班毕业证书,承认其大专毕业学历。

  以上请示已与中组部、中宣部、国家计委、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和中直管理局会商同意。

  当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