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授予
黄淑华、张新龙、魏世俊、罗从林、
王玉梅“优秀少先队员”称号的决定
(1982年5月15日)
黄淑华是福建省漳浦县六鳌公社龙美大队龙美小学的少先队员。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十二岁的黄淑华,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抢救两位落水女伴,英勇地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张新龙是甘肃省陇西县种和公社杨寨小学五年级的少先队员。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他奋不顾身,为抢救一位落水同学而英勇献身。
魏世俊是天津市北郊区朱唐庄公社北何庄小学四年级的少先队员。一九八一年七月四日下午,她为抢救在游泳中支持不住的同伴,耗尽体力,光荣牺牲。
罗从林是四川省万源县花楼公社小学五年级的少先队员。他于一九七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和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先后两次英勇机智地抢救列车,保住了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
王玉梅是天津市和平区官沟街小学五年级的少先队员(现已升入中学)。她五年如一日,风雨无阻地接送一位下肢瘫痪的女同学,表现了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的高尚品德。
黄淑华、张新龙、魏世俊、罗从林、王玉梅等五位少先队员,是在党的哺育下,在“学雷锋、树新风”、“五讲四美”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少年。他们那种热爱集体、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崇高思想;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英雄行为;勤奋学习、热爱劳动、文明礼貌、乐于助人的共产主义品德是全国少年儿童学习的榜样。
为了表彰他们的崇高品质和献身精神,共青团中央决定授予黄淑华、张新龙、魏世俊、罗从林、王玉梅“优秀少先队员”的)光荣称号。
团中央号召全国各族少年儿童,都要向优秀少先队员学习,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的新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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