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争当义务植树的先锋
个个为绿化祖国贡献力量

——共青团中央给全国团员和青少年的一封信

(1981年12月14日)

 

全国共青团员、青少年朋友们: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决议》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和青少年的共同愿望,对于改变我国林业的落后面貌、加快实现绿化祖国的宏伟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国共青团员和青少年,要坚决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迅速动员起来,紧急行动起来,为实现《决议》提出的战斗任务而奋斗!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在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中都起着重要作用。历史上,我国森林资源由于长时期遭到封建统治阶级以及帝国主义的掠夺,破坏十分严重。到解放初期,森林覆盖率只有百分之八,出现了童山秃岭、赤地千里的境况。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全国人民和青少年的艰苦奋战,我国林业虽然有了相当的恢复和发展,但是,这种落后面貌并没有从根本上很到改变,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森林最少的国家之一,至今尚有十一亿多亩宜林荒山荒地和大量“四旁”没有绿化。特别是一些地区,由于林木稀少,生态失去平衡,致使水旱风沙等自然灾害频繁,给农牧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因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大力开展植树造林,迅速发展林业生产,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我国共青团员和青少年,在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方面有着光荣的传统,为美化祖国的大好河山贡献了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自一九七九年全国青年造林大会以来,广大青少年又为绿化祖国作出了新的贡献。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仅营造“青少年林”一项就达二千四百多万亩,“四旁”植树二十四亿多株。对此,党中央给予充分肯定,称赞我们青少年是绿化祖国的生力军。

  当前,全国城乡正在贯彻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共青团中央号召全体共青团员和青少年,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落实《决议》的精神,勇敢地站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最前列,积极争当绿化祖国突击手,让美好的年华在改造自然、绿化祖国的事业中放射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人人植树,年年造林。全国共青团员和青少年,要卷袖上阵,人人争当义务植树的先锋,个个为绿化祖国贡献力量。农村的团员和青少年,要继续向荒山、沙漠和“四旁”进军,把广阔的天地装饰得郁郁葱葱;城市的团员和青少年,要通过植树栽花种草,进一步美化市容,美化环境。各条战线的团员和青少年要带头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植树指标,保证每人每年包栽包活三至五棵树。要大力提倡在青年入团、少年入队、学生毕业离校、超龄团员离团、男女青年结婚时栽纪念树、造友谊林。要努力学习和掌握林业生产技术知识,搞好科学造林,做到适地适树,保质保量,包栽包活,用我们辛勤的汗水染绿祖国大地,让绿色“海洋”留下我们青少年的足迹。

  植树首先要从采种育苗开始。广大共青团员和青少年,要因地、因时制宜,自力更生,亲自动手,规划地块,筹集树种,大力育苗。要在参加社队、学校、厂区、营区等集体苗圃建设的同时,积积办好“青年苗圃”、“红领巾苗圃”。每个团支部,特别是农村团支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建立自己的种苗基地。每个团员青年也要从实际出发,尽可能在空坪隙地或在自己的房前屋后育上几棵树苗,为大规模地植树造林作好物质准备。

  要认真培育、管理好林木,树立爱林护林新风尚。每个团员青年,既要植树造林,又要管林护林;既要当植树造林的能手,又要做管林护林的哨兵。真正做到树木不成材,管理不放松,护林不松劲。要坚决执行《森林法》,在当地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参加护林队、护林小组,分区划段,包片包干,负责管护。要敢于同一切损坏树木花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共青团员和青少年朋友们,我们正处在拨乱反正、继往开来的新时期。绿化祖国、建设四化的历史重任已经光荣地落在我们青少年身上。共青团中央相信,我们年轻一代一定会继承革命前辈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担当起绿化祖国的重任,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把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