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英同志在共青团全国组织发展
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1981年6月9日)
同志们:
最近团中央书记处研究了团的组织发展工作,认为有些情况需要及时和大家通通气,以便引起各级团委的重视,共同做好今年的组织发展工作。
团的十大以来,随着团的各项工作的恢复和开展,团的组织发展工作也得到了加强。团的各级组织,按照团章要求,积极培养教育青年,努力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近几年来,有些地方,团的发展工作还比较薄弱,有相当数量的基层团组织发展团员的工作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全国团员总数连续三年下降,发展新团员的数量明显减少,团员占青年的比例也逐年下降。
为了更好地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的方针,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根据书记处研究的意见,我讲以下三个问题。
(一)全国团员数量逐年下降的情况,必须引起各级团组织的足够重视。
全国团员数量下降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团员总数逐年减少。
据统计,一九七七年以来,全国团员总数逐年下降。一九七七年年底全国团员数为四千八百六十万,一九七八年为四千八百五十四万(比七七年减少六万),一九七九年为四千八百三十七万(比七八年减少十七万),一九八○年下降到四千七百七十四万。全国团员总数三年减少了八十六万,仅一九八○年就比七九年减少了六十三万。
团员总数连续三年下降的省、市有:广东、陕西、江苏、吉林、安徽、江西、湖北、广西、贵州。其中减少数量较多的有安徽(十九万八千)、江苏(十四万七千)、吉林(十四万三千)、广东(十三万九千)。
团员总数一九八○年比一九七九年减少的有解放军、天津、山西、吉林、陕西、甘肃、上海、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河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西藏。其中减少比较多的是:解放军(三十二万)、湖北(七万)、陕西(五万四千)、江苏(四万六千)。
二、团员占青年的比例逐年下降。
自一九七七年以来,全国团员占青年的比例连年下降。一九七七年全国团员占青年的比例是百分之二十八,一九七八年为百分之二十六点七,一九七九年为百分之二十五点七,一九八○年为百分之二十四点八,一九八○年比一九七七年下降了百分之三点二。
据一九八○年统计,全国团员占青年比例连续三年下降的省、市共九个,其中下降较多的是:安徽下降百分之六,吉林下降百分之五点八,广西下降百分之五点三,陕西下降百分之四点九。
一九八○年团员占青年比例低于全国水平的省、市有十五个,其中比较低的是:渐江团员占青年的百分之十九点二,广东团员占青年的百分之十九点三;其次,是福建和云南,刚刚接近百分之二十。解放军中的团员占青年的比例,一九八○年较一九七九年也有所下降。
三、发展新团员的数量明显减少。
自一九七三年团的工作恢复以来,全国每年发展新团员的数量一直没有超过一九六五年九百一十四万的最高水平。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七年五年间,全国发展新团员数一直下降。一九七九年虽有所回升,一九八○年又降了下来,发展新团员总数比一九七九年减少了四十七万,是这几年中下降幅度最大的一年。
据统计,一九八○年发展新团员数比一九七九年下降的省、市(包括解放军)共二十二个。其中:解放军减少十五万四千,山东减少六万七千,浙江减少四万六千,河南减少四万五千,福建减少三万九千,湖南减少三万二千。
四、“丢失”团员和其它原因出团现象严重。
多年来,在统计表中一直存在着一个团员的进出数相抵,而同团员总数不相符的问题,有些省、市这个差数相当大,在历史上把这种现象叫做“丢失”团员。就是有相当一批数量的团员不在团组织统计之内,这种现象近年来更为严重。一九七八年以来,这样“丢失”的团员数全国共计二百九十万名,仅一九八○年就有一百八十万。除北京、甘肃、铁道外,其它二十七个省、市、区和解放军,均有此种现象。其中“丢失”团员比较严重的是:山东十六万,四川十四万,湖南、陕西、福建都在八万以上。
据统计,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年三年,团员“其它原因出团”总数达到一百二十四万,其中,除了百分之四至五的团员是属于死亡出团外,其它都是自行脱团或自动退团的。一九八○年“其它原因出团”四十七万,其中比较严重的是:广西五万,河南四万,河北三万。
以上四个方面的情况,说明了我们团的组织发展工作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地方,问题还相当严重,必须引起各级团组织的足够重视。
(二)团员数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一、有些地方的团组织对“积极地有计划地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的方针没有很好理解和执行。近几年来,党组织贯彻“积极慎重”的发展方针,有些地方的团组织没有从青年团的实际出发,把党的发展方针简单地搬到了团的发展工作中来;有的地方提出要控制发展;有的团干部认为现在团员质量下降,发展新团员多少关系不大,重点是提高现有的团员质量,对团员减少的情况,没有能够引起重视。还有部分团组织存在着对发展工作无计划(或者有计划,但不落实)、无检查、无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一九八○年未完成发展新团员计划的有十二个省、市、自治区。
二、青年比较多的农村和城镇街道团的发展工作还很薄弱。
这几年,农村和城镇街道的适龄青年不断增加,而发展新团员数却不断下降。全国农村青年占全国青年总数百分之七十二。一九七七年全国农村发展新团员占全国发展新团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八点一,一九八○年下降到百分之四十八点一。农村发展新团员工作薄弱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农村基层团支部有相当数量的班子不健全,或者有班子但形不成领导核心,组织松散甚至瘫痪,致使发展新团员工作长期处于停顿状态。二是部分团组织未能很好适应农村生产管理形式的变化,团组织在农村青年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所削弱,团的经常性工作没有建立起来,影响了团的发展工作。
目前,城镇街道待业青年越来越多,但街道团的组织很不健全,团干部缺额大,加上这里的青年流动性大,发展新团员工作基本上没有开展。
三、大批团员“自行脱团”和“其它原因出团”,造成出团数比发展数多。
全团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年三年,“自行脱团”和“其它原因出团”数达四百多万。这么大的数字,在团的历史上是很少有的。
据调查,自行脱团大体有这样几种情况:第一,农村女团员出嫁不转移组织关系。据山东省临沂地区的统计,女团员婚嫁后不转组织关系的约占自行脱团的百分之四十五。第二,一些高、初中毕业生中的团员,回街道待业,不转组织关系。据有的市调查,中学毕业生回街道待业的团员,不转组织关系的占百分之五十多。第三,农村生产管理形式变动后,部分团员外出搞副业,长期不缴纳团费,不过组织生活,形成自行脱团。第四,一些部队战士中的团员复员和知青团员回城等待分配工作期间,组织关系长期放在个人手里,不交团组织,造成漏统。
四、要求入团的青年明显减少。
目前,各地普遍反映,青年中要求入团的人数较前几年少了,认为“入不入团无所谓”的人增多了。出现这种情况,一是由于有些团组织长期无活动,对青年的政治进步关心较少,思想教育工作抓的不紧,对青年的实际问题解决得不够。同时,有些团员的模范作用不显著,也影响了团的威信和团对青年的吸引力;二是由于有些地方前几年招工、提干、升学时,对政治思想表现重视不够,挫伤了青年政治上要求进步的积极性。
五、部分团组织不能正确掌握入团条件,对青年要求过高,卡得过严,也影响了团的发展工作。
有些地方的团组织,片面地把学习分数作为青年能不能入团的唯一条件;有的离开团章规定的团员条件,附加条件,提出过高、过严的要求;有的对有些缺点或犯了错误的青年,已经改正,并已符合入团条件的也长期考验,不予发展。这些都挫伤了青年的积极性,影响了新团员的发展工作。
此外,有的地方适龄青年数较前几年有所减少,也是发展新团员数下降的一个客观原因。
(三)关于加强团的组织发展工作的几点意见。
团员数量的下降,已经影响到了团组织的先进性和群众性,影响到团在青年群众中核心作用的发挥。全国农村没有团员的生产队。一九七七年是八万多个,一九八○年达到十八万个,增加了一倍多。同时,团员队伍得不到应有的补充,造成一些单位团员年龄的老化,加剧了团组织的松散和瘫痪。在一些工矿企业,已经出现了团员人数越来越少的情况。对此,团的各级组织应该引起重视,采取措施,尽快改变这种状况。
一、进一步宣传、贯彻关于“积极地有计划地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的方针。积极地有计划地做好发展新团员的工作,这是根据新时期党对共青团的要求和团在新时期的任务提出来的。全团对这个问题必须统一认识。要对团员数连续三年大量下降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要把团的发展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每年认真研究一至二次。还要利用团报、团刊宣传推广发展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的经验。对发展工作差的地方,要找出原因,加强指导。
二、加强团的发展工作的计划性。我们反对不顾实际情况地层层摊派任务,但并不是不要计划。根据对近几年团员出团情况的分析,要保证团员数进出相抵,略有增加,全国每年必须发展团员八百万。这就要求每一个省、地、县吸收新团员数不能低于当地青年数的百分之四。由于基层的情况千差万别,各地可根据这一比例,提出具体要求。
团的各级组织,都要建立发展新团员工作的计划、检查、汇报制度,严格做到每年年初制定发展计划,有数字、有要求、有措施;年中要对发展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底对发展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各级团委的组织部门要当好参谋,认真落实计划。
三、加强农村和城镇街道的发展工作。从全团的情况看,农村和城镇街道是发展工作最薄弱的地方。今后几年内,团的组织发展工作重点应放在这两条战线上。
农村青年大约占全国青年的四分之三,加强农村发展新团员的工作,是完成团的发展工作计划的关键。当前,农村应主要解决团组织松散和瘫痪的问题。要采取一级帮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办法,逐步解决团干部的缺编、空额和长期被抽调的问题。要研究如何适应农村生产管理形式的变动做好发展团员工作措施。县、社团委还要重点帮助那些至今还没有团员的生产队和建不起团支部的生产大队做好发展工作,力争尽快消灭这些空白点。
全国城镇街道的待业青年有七、八百万,团组织应当对他们负起培养教育的责任。城镇街道团的组织应当以现有街道集体企业为基地,积极地发展新团员,壮大街道团的队伍,逐步把发展工作做到待业青年中去。对于流动性较大的那部分青年,如在工厂当临时工的,在学校复习待高考的,在街道搞个体劳动的,可按他们的不同情况,采取人在哪里就由哪里的团组织管起来的办法,分别由工厂、学校、街道的团组织负责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并认真做好发展他们入团的工作。
四、加强对现有团员的管理教育,尽快制止自行脱团现象。
团员大量的自行脱团,一方面反映了部分团员的组织观念不强,思想觉悟不高,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团组织对团员的管理教育工作不严。当前,对团员的管理教育,应结合做合格共青团员的教育和“五讲四美”活动,引导广大团员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光荣感、责任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团章,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对于农村婚嫁的女团员,有的团支部采取召开欢送、欢迎会的办法,教育他们参加团的活动,有效地制止了自动脱团,这种做法值得学习。学校和部队的团组织应在毕业生团员和即将复员的团员中进行团的组织观念的教育,教育他们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对于农村长期外出的团员,一般不要轻易作自行脱团处理。
团的各级组织,要加强统计工作,准确地及时地反映团员队伍的状况。
五、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培养青年积极分子。
团组织要通过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去团结青年,教育青年,吸引青年,带动青年,使广大青年更加靠拢团,热爱团,争取加入团的组织。
建立和培养积极分子队伍,是发展团员的基础工作,要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学校要从中学抓起,初一年级就建立团章学习小组,初二抓好团队衔接,争取在离队的少先队员骨干中发展一些团员,初三要做到班班有支部,班班都有一支积极分子队伍。其他各条战线的团组织要通过吸收青年听团课、团员与青年“一帮一”等办法,逐步建立起一支积极分子队伍。要对积极分子定期分析考核,具备团员条件的,就及时吸收入团。
发展青年入团,一定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条件和手续办事,不应突击发展,也不应乱加条件,要求过严过高。要把发展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认真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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