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英同志在全国计划会议上的发言

(1979年11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计划会议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讨论制定了明年的国民经济计划。一九八○年是打好四化第一个战役十分重要的一年。我们各级共青团组织,一定要进一步贯彻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动员和组织全国青年,继续深入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的活动,努力增产节约,为完成一九八○年国民经济计划而奋斗。

  这里,我想向各位领导同志简单汇报一下团的工作,便于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了解情况,帮助共青团解决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以充分发挥团在新长征中的助手作用。

  粉碎“四人帮”,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大青少年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为建设四化、保卫四化立功。各条战线上,青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不断涌现。特别是今年,党中央作出关于调整国民经济的决策后,全国各级团组织以优质、高产、多品种、低消耗为中心,开展当新长征突击手的活动,把青年的热情、智慧和力量,集中到四化建设上来了。广大青年想党和人民之所想,干四化建设之所需,成为四化建设中一支朝气蓬勃的突击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资金,创造了财富。团的组织积极跟随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落实团的十大精神,初步恢复了团的系统工作。整个青年战线形势很好。

  但是,我们青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由于十年动乱和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的影响,青少年的道德风尚和五十年代、六十年代相比确实是倒退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成了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刑事犯罪分子中,青少年罪犯约占百分之七、八十。广州市今年有的月份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北京的中学生犯罪率比文化大革命前增加了十三倍。上海市上半年刑事犯罪的青少年比去年同时期增长百分之四十二点三。这些违法犯罪青少年,从偷摸扒窃、打架斗殴、耍流氓,发展到拦路抢劫、强奸妇女、行凶杀人。还有极少数青年盲目向往西方所谓的民主、自由和人权,对社会主义制度、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发生怀疑、动摇,借端闹事,进行破坏活动。有的甚至与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国民党特务挂钩联系,出卖情报。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为什么如此严重呢?当然,从根本上说,是林彪、“四人帮”破坏造成的恶果,决不可忽视十年动乱给青少年心灵所带来的严重“内伤”。其次,我们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思想工作薄弱,缺乏吸引力、感染力和战斗力。一些实际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也是青少年犯错误以致犯罪的直接或间接的原因。如部分青年长期待业、青少年活动场所不足、业余生活枯燥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青少年教育工作的开展。这种情况已经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切、重视。

  青少年是我们的希望,是我们的未来。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这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这一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长期巩固,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速度,而且直接影响着新的一代人的成长,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兴衰。我们国家少年有两亿,青年有一亿七千万,教育得好,是建设四个现代化的可靠后备军和有生力量,如果出了差错,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毛主席十分关怀青年,党和政府对教育青少年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和心血,所以才出现了五十年代、六十年代我国青少年的良好道德风貌,受到人们一致赞扬和国际朋友的好评。粉碎“四人帮”以来,华主席、叶副主席、邓副主席、李副主席多次讲到要加强青少年共产主义道德教育。胡耀邦同志从团的十大以来,先后十多次讲话、批示,要求团中央和有关部门“要切实研究、切实抓”,“要集中力量抓”。为了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中央发出五十八号文件,批转了中宣部等八单位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党对青年一代的亲切关怀。许多省、市、自治区党委也都采取措施加强青少年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实践说明:凡是下功夫、花力气认真抓了的,青少年的面貌就有变化。武汉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由于积极开展工作,全市青少年犯罪率,今年六至八月份,比三至五月份减少了百分之二十二点二。他们对九千五百四十五名被帮教的违法犯罪青少年逐个做工作,转变好的有三千零六十六人,占百分之三十二点一;停止违法活动的四千一百一十九人,占百分之四十三点一。在这些人当中,有六十九人被评上先进生产者,二十五名青年光荣地参加了共青团。全市青年中,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今年仅四个月,全市青年超工时、超定额、利用业余时间搞突击,就多为国家创造价值二千一百四十三万余元,增加利润三百四十九万元,节约利废五百万元。武汉市委十分重视青少年教育,采取许多措施加强党对团的领导,为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团市委的编制,文化革命前为六十五人,现在增加到七十人;还拨给团市委十五万元活动经费;武汉市青少年宫的面积有十三万平方米,是全国各城市中最大的。全市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筑面积比文化大革命前增加了一倍多。到八月底,全市已安排了六万四千七百九十六名待业青年就业,占待业青年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七。

  培养教育青少年和办其他事业一样,也需要花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国家适当投一点资,为他们的成长创造一些条件,不论是从目前看,还是从长远来看,都是有必要的。在这方面,朝鲜、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叙利亚、伊拉克、突尼斯以及日本,都有许多作法值得我们借鉴。我们曾访问过这几个国家,实地了解了他们的一些情况。平壤市的少年宫占地十一万平方米,国家还在风景优美、依山傍水的地方建立了三十二个设备完善的少年团夏令营。南、罗两国青少年活动丰富多彩,有充分的活动场所,有一定的经费保证,这些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国家拨款。叙利亚、伊拉克、突尼斯三国也由国家投资在城乡普遍建立青少年活动中心,仅巴格达市就有二十九个这样的活动中心,不仅接纳本国青少年参加活动,还邀请外国少年儿童前去联欢。日本政府也投资建设了大量青少年活动设施。全国现有“国立青年之家”十三处,地方政府举办的“公立青年之家”三百二十四处,正规的“儿童馆”二千五百多个,国立和公立的“少年自然之家”一百零二个。其中“国立青年之家”平均占地二十二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在一万三千平方米以上,都有较完备的文娱、体育、学习设施,和可容四、五百人住宿的青年宿舍。当然,我们的情况与上述国家不同,离开我国现在的财力去考虑建设青少年教育设施是不现实的。但是,我们应该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地逐步兴办一些青少年活动场所和设施,努力把青少年教育寓于丰富、形象的活动之中,这样才能收到更好、更扎实的效果。

  下面就几个具体问题,谈一点情况和意见。

  一、团的活动经费问题。这方面的困难不小,已经影响到团的工作的正常开展。县以上团委的活动经费,本已微乎其微,有时还被任意停发,不能保证兑现。基层团组织仅靠为数很少的团费来搞活动,有的订阅报纸、杂志都无从开支。连团旗、团徽、入团志愿书、离团纪念证都没有钱订制。有的团组织只好在团员中募捐,或者由团干部自己凑钱搞活动。有些必要的会议和活动,因无经费只好取消。

  我们认为,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下,可以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第一,各级团委的事业费和活动经费开支,希望能参照财政部、全国妇联发出的解决各级妇联活动经费联合通知的内容,根据各级团委开展活动的需要和国家财力的可能,从预算和制度上给予安排、保证。

  第二,文化革命前,全国上缴到团中央的团费累计有二千三百六十七万元。这笔团费,一九六七年全部冻结。今年财政部同意解冻三百万元,我们已全部用于资助各地兴建青少年宫。其余两千万元,也希望能够解冻,用来兴办青少年活动事业。如一次解冻有困难,请财政部门作出分期解冻的计划。另外,地方团委被冻结的团费,迄今大部份尚未解冻,也希望一并解决。

  第三,工交、基建、财贸和农村基层团组织在业余时间组织青年开展增产节约、修旧利废活动,从增加的收入中提留一部分作为团的活动经费。这是一个不增加财政开支,既有利国家又有利青年的好办法。王任重、康世恩副总理都曾表示过肯定的意见。但是,因财经制度上没有规定,许多地区和部门执行不通,使青年的积极性受到挫伤。如济南钢铁厂团委组织青年开展修旧利废活动,仅今年六月份就为国家节约达十三万多元。厂团委要求从中提取百分之十作为团的活动经费,但工厂却一分也不给。财务部门说:“雇临时工花一万元可以,搞业余劳动给团委一分钱也不行,因为上级财务部门没有规定,不符合财务制度。”这种“合理不合法”的规定,有必要加以研究和改革。最近财政部的同志到团中央召开的组织工作会议上听取了意见,各地同志要求,团组织开展这项活动增加的收入,在工交、基建、财贸战线的企事业单位提留少部分(以百分之三十到四十为宜);在农村应全部或大部分,用作团的活动经费。

  以上三项如可行,希望以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总局和团中央的名义联合发文,转发各地执行。

  二、青少年活动场所问题。目前青少年活动阵地太少,业余文化生活贫乏,是防止青少年犯罪,转变社会风气,活跃团的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文化大革命前,全国县以上城镇办的青年宫、青年俱乐部有一百九十六所,少年宫和少年之家六千八百五十所。它们是青少年学文化、学知识、学科学的业余课堂,是培养人才的一个阵地,许多青少年亲切地称之为“我们的第二母校”。文化大革命中,这些青少年宫和青少年之家绝大部分被占用和撤销了。据今年五月统计,全国尚存青年宫、青年俱乐部十三所,占文化大革命前的百分之六点六;少年宫、少年之家有一千五百多所,占文化革命前的百分之二十二。近几个月来,虽有恢复,但大部分仍未退还。青少年没有活动场所,游荡街头,无事生非,违法犯罪,影响社会治安,给坏人教唆青少年犯罪留下了空隙。一些地方的宗教势力,也利用我们业余生活贫乏的弱点,在青少年中加紧进行宗教宣传。

  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建议:

  第一,凡被其他单位占用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均应积极退回。这一点,今年中央五十八号文件已经作了规定。但至今有很多地方没有执行,希有关方面领导采取措施,逐步归还。

  第二,把修建、扩建青少年活动场所,列入国家和地方的预算。经过几年的努力,使每一个大中城市都有青、少年宫。从一些地方的情况看,在各级党委关怀、支持下,完全可以把这件事办好。辽宁省一年多来,拨青少年教育专款二百多万元,仅沈阳市就恢复、建立少年宫三座,少年之家六十八所,少年活动站三百零二处。重庆、武汉、长沙、南昌等市也恢复和建立了一些活动阵地。

  第三,可以利用青年业余时间收旧利废、增产节约的收入提成,在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采取自建公助的办法,兴建一些青少年活动场所。哈尔滨市青年宫,就是靠一部分团费和青年的义务劳动建起来的。在这方面,建议物资、建筑、劳动等部门,在调拨和安排建筑材料、设备、劳力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第四,办一些集体所有制的青少年设施,作为国家办的青少年活动场所的补充。可以办街道俱乐部、文化室、溜冰场、球场,也可以组织文艺宣传队,搞歌咏、戏剧、曲艺等演出,收一点入场费。管理这种活动场所的人员可以是街道干部,也可以安排一些待业青年。

  三、团干部的正当利益问题。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后,有相当一部分团干部,特别是基层团干部,不安心团的工作。这里有团干部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也有一些实际困难。比较突出的是工资、福利低。一是团干部脱产半脱产后,奖金、福利随之减少,一般每月少收入十来元到二十多元不等。二是团干部调资难。团委青年干部集中,工资普遍低。上两次调资,大部分没有调上。这次多数人可能仍然调不上。与生产第一线的同志相比,在工资、奖金、福利方面,团的干部都感到吃亏。这里面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现象。我们建议:对团干部评奖、升级要适当照顾,使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相同情况的工作人员。这次调资,希望对团干部酌情增加比例数。

  现在,全党和整个社会都在关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殷切期望我国青年一代,在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目标的新长征中有所作为。叶副主席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里,又深刻阐述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必须成为广大群众重要代表者的思想,使我们受到了教育,受到了鼓舞,打开了思路,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时期团的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我们团的各级组织。一定要以实际行动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团结一致向前看,聚精会神搞四化,解放思想,努力工作,团结教育广大团员和青年,在新长征中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