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关于召开第五次全国普通话教学
成绩观摩会的通知

(1979年6月9日)

  

  在人民群众中大力推广普通话,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它对发展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国防建设都有重要的作用。现在,我国正处在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新时期,全国人民开始了向四个现代化进军的新长征,加强对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领导,更具有重大的意义。为了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开展推广普通话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于今年八月上旬在北京召开第五次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会期十天。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观摩表演

  通过普通话的读说表演来汇报学习普通话的成果。

  节目内容提倡自编,表演形式应尽可能多样化。表演的节目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安排,节目内容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局负责审查。每一省、市、自治区表演节目的时间最长不要超过一小时。为了防止观摩表演的节目内容过多重复,各地准备节目时要有两个候补节目。

  表演的节目不进行评比,只选一些优秀节目在闭幕式表演。

  各省、市、自治区准备的节目,请按附表填写节目单,于七月底以前报大会筹备处(办公地点:北京朝内南小街51号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2.经验交流

  交流结合教学和开展多种活动推广普通话的经验。主要是书面交流,也选择一部分在会上宣讲。

  各地的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的材料,请打印一百份,七月底以前先寄五份给大会筹备处,其余开会时带交大会秘书处。

  3.工作座谈

  工作座谈会主要是就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普通话和汉语拼音教学的通知》,大力推广普通话和推行汉语拼音等问题交换意见。

  二、代表

  1.名额分配

  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各选派代表十人。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各选派代表八人。

  2.代表条件

  当地生长、经过学习能说比较流利的普通话、会汉语拼音、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小学和师范院校学生。

  当地生长、坚持用普通话教学、积极推行汉语拼音、工作成绩优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中、小学和师范院校教师。

  代表所在单位一般都应该是推广普通话工作做得较好的单位。

  各地选派的教师代表可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掌握。要注意代表中男女的比例。考虑到幼儿年纪小,不好照顾,一般可不选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为代表。

  3.出席全国观摩会的代表应在各省、市、自治区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上选拔产生。

  4.各省、市、自治区除代表外,请再派领队(主管这项工作的局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各一人。

  5.各地的代表和领队、工作人员名单,请按附表填写,于七月底以前报大会筹备处。各地参加观摩会的人数,请严格按以上分配数掌握。

  三、推选先进单位

  由各省、市、自治区负责推选一个推广普通话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学校,由大会颁发奖状。

  各地推选的先进学校应该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多年来一贯重视普通话和汉语拼音教学,把推广普通话工作作为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紧密结合语文教学,开展多种活动,教师和学生在校内和公共场所说普通话成为风气,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单位。

  先进单位的代表不再另给名额,一律包括在“代表名额分配”数内。

  各地推选的先进学校和他们的先进事迹(或经验),请写成书面材料,于七月底以前报大会筹备处审查。

  四、经商得财政部同意,经费开支办法如下:

  1.出席会议的国家职工(包括公办教师)往返差旅费由原工作单位按照所在地区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由大会开支。

  2.出席会议的学生、民办教师往返差旅费由省、市、自治区教育局在教育事业费中开支。学生乘车、船,火车限乘硬座,轮船限乘最低一级舱位(对小学生可酌情照顾)。会议期间住宿费由大会开支,伙食费按会议标准每人每天自交两角,其余由大会开支。

  五、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