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委
关于组织一九七九年“全国中小学生
体育夏令营”活动的联合通知
(1979年3月23日)
为了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鼓励在中小学生中组织运动队、校代表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丰富青少年学生的暑假生活,培养他们有远大的理想和优良的品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发展,似于一九七九年暑假期间由国家体委、教育部、团中央联合举办“全国中小学生体育夏令营”,并请海军协助组织有关活动。具体工作由山东省团委、体委、教育局和青岛市团委、体委、教育局筹办。
(一)活动内容
体育活动(体育基础知识讲座,交流开展体育活动的经验,体育专项训练等)、文娱活动(文娱晚会、电影等)、军事活动(军事演习,队列练习,射击,参观军事表演、军舰、海岛等)。另外,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二)时间、地点
时间:七月二十五日至八月七日。
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山东海洋学院”。
(三)学员的选拔和名额分配
由各省、市自治区从中小学生中选拔,学员条件必须是“三好”学生又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锻炼小组组长或学校代表队队长。学员中女生不少于30%。对少数民族及港澳和台湾省籍学员及华侨学员要予以照顾。学员的选拔由各省、市、自治区团委负责,并选派一名团的军体干部带队。
(四)组织领导
由国家体委、教育部、团中央、山东省委、青岛市委组成“全国中小学生体育夏令营委员会”统一领导夏令营的活动,下设办公室,负责夏令营的各项具体工作。
(五)其他
1.各省、市、自治区有条件的也可以就地举办各种类型的夏令营。
2.建议中央和各地报刊、电台、电视台对夏令营活动大力宣传报告,以扩大影响。
3.夏令营在青岛的活动经费和学员的旅差费(学生一律坐火车硬座、客轮最低一级舱位及汽车。西藏到成都可乘飞机。途中伙食补助学生与干部同),均由夏令营汇总,向主办单位报销。伙食标准每人每天一元(干部交四角、学生交二角),粮每人每天一斤。
4.按军事野营的要求自带行李及生活用具。
5.具体报到时间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6.各省、市、自治区选派的学生不得超过规定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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