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7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今年起到2012年,广东计划引导和鼓励180万名左右的本省户籍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员通过积分制入户城镇、融入城镇,到2012年底全省城镇化率要达到67.5%。
广东省新出台的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对农民工入户城镇的条件进行了指标量化。在指标量化上,突出学历与技能并重,两者都按高低程度分设档次,鼓励农民工既学文化,又学技能;既设有社会贡献等加分指标,又有违法犯罪的减分指标。
此次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的重点向县城、中心镇倾斜。对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且积分达到入户城镇条件,但又不愿意交出土地而没有入户城镇的农民工,实行农民工城市居民居住证制度。农民工可在居住地享有子女义务教育、按规定申请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房、申请社会救助等权益和公共服务。(记者 张景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