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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青   团  中  央
教    育    部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全   国    学   联
 
中青联发[2014]2号
 
关于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
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学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体育局、学联:
  增强大学生体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对于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颁布以来,各地各高校普遍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等工作和活动,在帮助和促进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等方面营造了良好氛围、收到了一定成效。但同时,由于学生学业压力、对于互联网依赖程度的加深、群众性体育活动载体不足等因素,当前青少年学生特别是大学生群体对于体育锻炼的自觉意识和重视程度明显不足,体质状况和健康素质不容乐观。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精神,激发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大学生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帮助大学生提升身体素质,并从中磨练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和拼搏精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学联共同决定,从2014年开始,在全国高校范围内全面启动和广泛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以“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为统一主题,充分发挥各高校的工作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学生宿舍、班级等为主体,通过广泛开展各类大学生群众性课外锻炼活动,努力实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提出的“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高校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等要求。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围绕“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的活动主题,邀请学生当中坚持体育锻炼的典型榜样及长期坚持运动的教师、校友等,走进学生中间,开展班级、院系主题团日活动,面对面开展交流、分享体会,营造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浓厚氛围,加强对身体健康素质的重视,大力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理念。
  2.广泛发动基层开展活动。各级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学联和学生会组织要围绕活动统一主题,在本地区本学校开展各类大学生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在此基础上,把握重在基层、重在学生的原则,注重以宿舍、班级、实验室、学生生活园区等为参与主体,注重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活动、自主设计活动,积极倡导宿舍运动会、趣味运动会等活动形式,鼓励创建兴趣爱好类的学生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兴趣小组等,把更多学生吸引到健康向上的体育锻炼活动中来。
  3.利用新媒体开展活动。尊重大学生的现实特点和行为习惯,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号召和组织学生设计开发推动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手机APP应用程序等,并从中选优进行推广;通过微博、微信、人人网等形式和渠道,开展“我的身体我做主”、“我的运动风采”等照片展示评选活动,号召学生随手按下快门,分享体育锻炼中的美好瞬间和快乐时刻,在校园内营造青春健康的生活风尚。
  4.其他有关工作。选择不同地域、不同类型高校,积极开展大学生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试点工作,在载体设计、品牌创建、项目可行性等方面挖掘经验、发现问题、推进工作。将择时在工作开展较好的高校召开全国大学生群众性课外锻炼活动现场观摩和工作推进会。适时在全国高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争创“大学生百炼之星”活动,鼓励坚持参加体育锻炼的宿舍、班级、社团等学生集体,带动更多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学联负责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统筹、督导、检查工作,并具体组织全国层面的相关活动。各省级团委、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和学联要做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等工作,并积极为各高校开展活动提供帮助。各高校要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具体措施,同时注重加强和改进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的使用、管理等工作,为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更加便利、更加优惠的环境和条件。各高校团委、学生会和研究生会要与学校教务、体育等部门密切合作,切实承担起活动的组织工作,发动院系、班级、宿舍和学生社团积极参与。
  2.形成长效机制。开展大学生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各级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学联和学生会组织要在落实好本通知安排部署的同时,立足长远,制定保障制度措施,设计和组织开展好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形成促进大学生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有效平台和长效机制。
  3.注重全员参与。要着眼于工作的普遍性、覆盖面和持久性,将活动与学校体育课教学、体育运动会等常规工作有机结合,在活动中注重大学生参与的人数、时间、频率,努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要加强教育引导,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4.增强活动效果。要借助电视、报纸、广播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活动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扩大在校园中和社会上的影响,努力将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做成品牌、做出实效。要注重把握举办大型体育赛会、全民健身日等契机,推动活动不断形成热潮。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学联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各高等学校。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全国学联
                    2014年1月13日

(2014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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