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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青 团 中 央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中青联发[2009]36号
 
关于在金沙江流域水电工程建设中开展
青年创新立功竞赛活动的决定
 
 

金沙江流域水电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

  金沙江流域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是继三峡工程建设后国务院批准的重大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对于实施西部开发战略,实现“西电东送”,优化能源结构,改善西部生态环境,促进长江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东西部地区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国家授权,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负责建设金沙江流域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乌东德四个大型水电工程。为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年建设者的积极性,保质保量、安全高效地完成这四个大型水电工程建设的任务,共青团中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决定在金沙江流域水电工程建设中开展以“我为国家重点工程做贡献”为主题的青年创新立功竞赛活动,并成立金沙江流域水电工程建设青年创新立功竞赛委员会。

  希望各参建单位共青团组织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建好一座电站、带动一方经济、改善一片环境、造福一批移民”的水电开发理念,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建设者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使青年创新立功竞赛活动成为推动工程建设的强大动力。希望全体青年建设者积极投身于以创新创效、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为圆满完成金沙江流域水电工程建设任务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1.金沙江流域水电工程建设青年创新立功竞赛委员会名单
     2.金沙江流域水电工程建设青年创新立功竞赛活动方案

 

                    共青团中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2009年12月17日


附件1:

金沙江流域水电工程建设青年创新立功竞赛委员会名单

主 任:

贺军科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樊启祥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副主任:

徐 晓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许高峰     中央企业团工委书记
鲁 亚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副部长
周 键     共青团四川省委副书记
杨金莹     共青团云南省委副书记
张建国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金沙江筹建处副主任

委 员:

何 雷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处长
巴清宏     中央企业团工委青年工作处处长
刘泽斌     共青团四川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和爱红     共青团云南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王振刚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直属单位党委书记
袁如德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
王树凯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溪洛渡建设部党委书记
谢江晨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团委书记

竞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谢江晨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团委书记

成 员:

各参建单位团委书记(团工委书记)、青工处长


附件2:

金沙江流域水电工程建设青年创新立功竞赛活动方案

  一、参赛对象

  业主单位、施工企业、设计和监理单位,运行管理单位,两省地方政府的协调机构等。

  二、竞赛内容和条件

  以青年创新创效活动为统揽,开展青年创新创效成果评选、争当青年岗位能手、争创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四个类别的竞赛。

  (一)竞赛的基本内容

  “五比五赛五看”,即:比技术,赛质量,看谁岗位能手多,施工质量优;比基础,赛安全,看谁基础工作牢,安全生产好;比作风,赛进度,看谁团结协作好,施工进度快;比创新,赛效益,看谁创新成果多,推广效果好;比管理,赛风格,看谁文明施工好,大局意识强。

  (二)竞赛的基本条件

  1.创新创效活动评比的基本条件

  通过广泛开展“四个一”(开发一项新产品、创造一项新工艺、推广一项新技术、转化一项新成果)和“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先进操作法和其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专利发明等活动,引导青年职工开展岗位练兵、钻研岗位技能,投身创新实践,在工程建设中建功成才。

  (1)凡年龄35周岁以下的青年职工,在指定竞赛期间的“创新创效”成果均可参加评选;

  (2)集体项目的人员不超过3人,且以青年为主,成果主要完成人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内;

  (3)成果经过6个月以上时间的应用,证明其先进、可行,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申报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包括报表、图纸、说明书、图片、标本、模型、实物以及有关部门的证明书或鉴定书;应用性成果须用户出具使用证明。

  2.“青年岗位能手”的基本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在生产、管理、服务等工作中优质、超额完成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并创造了较好经济效益,在青年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3.“青年文明号”创建条件

  (1)参与创建的集体和项目中35岁以下青年应占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并建立了创建“青年文明号”的组织机构,管理模式明确,有具体的创建措施和主题活动;

  (2)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有很强的诚信意识;

  (3)质量优,单元工程的优良率达到90%以上;

  (4)安全管理规范,基础工作扎实,职工安全意识强,无违章作业,整个安装过程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5)进度满足设计要求或有所提前;

  (6)注重环境保护,项目施工符合环保有关要求。

  4.“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条件

  (1)创建单位或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应占全体职工的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创建单位或集体必须文明从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行领先;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岗位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无重伤以上事故;

  (4)创建单位或集体成员应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5)贯彻“双零”目标管理,具有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行之有效的创建措施,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在确保安全生产方面创造了先进经验。

  三、竞赛考评办法

  竞赛拟每两年进行一次评比,由竞赛指导委员会聘请已经开工的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技术专家进行评比,组委会进行表彰,向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2009年12月17日印发)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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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授周鑫、罗东宁、程明等3名同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20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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