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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青   团   中   央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教        育        部
公        安        部
民        政        部
信   息   产   业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中青联发[2005]50号
 
关于印发《2005年“为了明天——青少年
维权岗在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综治办,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民政厅(局),通信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

  现将《2005年“为了明天——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共青团中央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信息产业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2005年“为了明天——青少年维权岗
在行动”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解决当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些突出问题,深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开展2005年“为了明天——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

  一、指导思想

  2005年“为了明天——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进行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2005年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当前互联网上违法违规网站传播有害信息,操纵控制流浪儿童,非法“口袋本”图书、卡通画册和不良游戏软件,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新型毒品等突出问题,通过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动员组织各系统的基层单位、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切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2005年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和采取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和清除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违法违规网站,侦破打击一批操纵控制流浪儿童、涉及冰毒和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新型毒品的重点案件,使非法制售淫秽“口袋本”图书和有害卡通画册以及不良游戏软件的现象明显减少,有效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建立针对突出社会问题清理整治的经常性工作制度,形成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继续加大对网上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和清除违法违规网站

  1.依法严厉打击,建立长效监管和综合执法制度。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工商、通信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协同工作制度,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互联网网站、“点对点”网络、“BT”论坛和视频聊天室,对责任人依法处理并将查处信息通报通信管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依法配合处理。

  2.加强教育引导,提高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抵制能力。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和性健康教育,自觉远离不良信息,做到不登陆不良网站和视频聊天室,向有关部门积极提供线索;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举办家长培训班,提高家长的监护能力和教育水平;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用健康向上的文化熏陶青少年,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打击操纵控制流浪儿童的组织或个人

  1.依法严厉打击,解救流浪儿童。公安部门负责实施,共青团组织参与,针对拐卖利用流浪儿童,进行乞讨、盗窃、卖艺、卖花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广泛巡查线索,集中力量侦破,严厉打击,对黑恶势力或首要分子依法严惩;对招募流浪儿童为童工的组织或个人依法查处。

  2.采取有效措施救助保护流浪儿童。民政部门主管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共青团组织及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儿童,有关部门要及时将他们引导护送到民政部门举办的救助管理机构;对被解救的流浪儿童,也可以安排在救助管理机构予以临时庇护。救助管理机构要根据有关部门和受助儿童提供的情况,积极帮助其寻找监护人和家庭,查明情况后,及时帮助他们返回家庭;对不能及时返家的,要安排他们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能上学的,要安排适当的课程,确保流浪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对在受助期间患有严重疾病需要给予及时救治的流浪儿童,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及时救治。要努力做好早期干预和预防工作,防止儿童脱离家庭,流浪社会,对问题家庭和问题儿童要强化家庭监护,对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对造成儿童多次流浪的,要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对无法查明监护人或亲属情况,也无法查明家庭住址的,由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上级民政主管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安置。

  (三)打击制售淫秽“口袋本”图书和有害卡通画册以及不良游戏软件

  1.加大执法力度,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印刷、制作淫秽“口袋本”图书和有害卡通画册以及不良游戏软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取缔非法出版物批发市场,对淫秽“口袋本”图书和有害卡通画册以及不良游戏软件泛滥、经限期整治仍达不到要求的市场要坚决关闭;加强对城市街头和社区非法兜售淫秽出版物的游商的治理,重点清理中小学校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书报刊经营场所,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2.加强教育引导,禁止不良出版物和游戏软件在学生中传播。制止淫秽“口袋本”图书和有害卡通画册以及不良游戏软件在学校传播,发现学生携带、传阅、购买淫秽色情读物,使用不良游戏软件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并收缴。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学生自觉抵制不健康“口袋本”图书和不良游戏软件的诱惑,做到不购买、不传阅、不租借,并积极举报社会上销售、出租不健康图书和不良游戏软件的不法行为。

  3.加强舆论宣传,优化青少年成长的文化环境。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淫秽“口袋本”图书和有害卡通画册以及不良游戏软件的危害,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用先进文化充实青少年的精神生活,组织力量创作出版优秀的卡通画册和健康“口袋本”图书以及游戏软件,向青少年提供健康有益的文化作品,开展“社区青年文化节”、“中国少年雏鹰行动”、“大中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等活动,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四)深入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

  1.进一步加大打击涉毒犯罪力度。全面推进各项禁毒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针对青少年的毒品犯罪活动,加强堵源截流工作,及时、坚决、严厉查处向青少年出售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娱乐场所吸贩毒问题,加大对酒吧、舞厅、歌厅等场所的管理和检查力度,特别要集中力量查处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新型毒品,依法取缔涉毒问题严重的娱乐场所。

  2.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以“为了明天——青少年禁毒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利用节假日及6月26日国际禁毒日等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青少年宣传禁毒知识,在6月掀起禁毒宣传教育热潮。大力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青少年禁毒誓词征集”、“青少年最关心的禁毒知识调查”等活动。依托青年中心、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宫、知心家庭学校、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青少年维权服务站,发挥公安、教育、司法等系统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开展经常性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3.推进禁毒青年志愿者行动。动员社区志愿者组成宣传小分队,面向社区、面向未成年人、面向群众,宣传禁毒工作和有关知识,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毒品诱惑。招募有专业特长的青年志愿者,以“多助一”或“一助一”等形式,开展关心生活、帮助学习、心理辅导等帮教活动,让涉毒青少年、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和生活困难的青少年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自觉远离毒品。

  (五)深化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1.加强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教育。发挥各系统基层单位阵地优势,推动各地广泛建立自护教育基地、自护教育学校、自护网站等阵地,动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以及具有法学、社会学、医学、消防、交通、预防被害等专业背景知识的热心人士,组成自护教育讲师团队伍,担任中小学校、幼儿园法制、自护副校长或法制、自护讲师,向青少年传授自我保护、生理心理的自我保健、预防被害和自然灾害的知识技能。开展“为了明天——青春自护”活动,广泛开展“自护训练营”、“消防夏令营”、“安全冬令营”、“净化校园,从我做起”主题团队会,抓住开学、放假前的有利时机,有针对性的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2.加大打击力度,强化防范措施。公安、教育等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要狠抓 “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 “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贯彻落实。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治安情况进行巡逻、排查,开展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治安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校园及师生安全,探索建立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组织机构和参与部门

  “为了明天——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各省级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针对不同问题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参与,各系统基层单位和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共同参与实施。

  (一)清理和打击互联网上传播有害信息问题

  牵头部门:公安部

  参与部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青团中央

  (二)操纵控制流浪儿童的黑恶势力问题

  牵头部门:公安部、民政部

  参与部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

  (三)淫秽“口袋本”图书和有害卡通画册以及不良游戏软件问题

  牵头部门:新闻出版总署

  参与部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青团中央

  (四)“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

  牵头部门:共青团中央、公安部

  参与部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

  (五)深化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牵头部门:公安部、教育部

  参与部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

  五、行动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情况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步骤;培训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对违法违规活动实施准确、快速、严厉的打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青少年积极参加整治行动。

  (二)整治行动阶段(9月至11月)。针对四个突出问题,有关责任部门从清理整顿入手,对重点环节进行整治打击,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处理、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检查评估阶段(12月)。各省、市、自治区组织检查组,对各地整治行动进行检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将检查情况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单位对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表彰,对行动消极迟缓、问题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各地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范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各级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任务,制定行动方案,做出周密部署,并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和检查。

  (二)依法行政,密切配合。各部门要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坚决避免有案不查、执法不严或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地有关执法部门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成立联合执法组,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分工协作,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实效,完善机制。要按照行动部署,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务求措施到位,标本兼治,取得成效。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完善日常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责任倒查制度、逐级检查制度、通报制度以及举报奖励制度。

  (四)加强宣传,群治群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监督,积极组织、支持和配合新闻媒体对当地存在的问题以及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发挥城市社区、街道居委会、和农村乡(镇)、村党组织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2005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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