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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文件
 
中青发[2005]25号
 
共青团中央关于授予丛飞同志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的决定
 
(2005年6月29日)
 
  丛飞,男,35岁,辽宁人,中共预备党员,深圳市义工(志愿者)联合会艺术团团长。多年来,丛飞同志参加公益演出300多场,累计捐款捐物300多万元,长期资助失学儿童和残疾人超过150人,志愿服务时间达3600多个小时,相当于10年不间断地每天为社会提供1小时志愿服务,被人们亲切称为“和谐社会的爱心楷模”。与此同时,年收入几十万元的丛飞个人生活非常简朴,来深圳十多年,一家人至今还住在简陋的房子里;为了多省下一点钱帮助他人,他平时出门连出租车都舍不得坐。在身患胃癌晚期的情况下,丛飞仍然牵挂着自己想帮助的人,并实现了自己毕生的追求,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丛飞是千千万万青年志愿者的优秀代表,他用十多年的不懈奋斗诠释了志愿精神的深刻内涵。为表彰丛飞同志的崇高精神,共青团中央决定授予丛飞同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

  共青团中央号召广大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以丛飞为榜样,学习他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学习他尽心竭力、扶贫助困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不计个人得失,十多年如一日资助贫困孩子而自己却过着清贫生活的美好品德;学习他矢志不移、不懈追求社会和谐的坚定信念。

  各级共青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广泛开展学习丛飞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推进青年志愿行动的项目、队伍、组织和机制建设。要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进一步团结引导广大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热爱集体、热心公益、参与志愿服务,为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56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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