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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武警总部政治部
 
中青办联发[2006]6号
 
关于评选表彰警地“四联”活动“双十佳”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武警部队各总队、机动师、指挥部、直属学院政治部:

  自2004年以来,全国各大中城市团委和武警部队团委按照《关于在全国大中城市警地团组织中开展“四联”活动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思想工作联抓,人才培养联手,公益事业联做,文体活动联谊”的工作主题,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四联”活动,在培育青年人才、融洽警民关系、优化道德风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总结“四联”活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进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共青团中央和武警总部决定,在全国警地团组织中开展“四联”活动“双十佳”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06年3月—10月

  二、参选条件

  (一)警地“四联”活动“十佳单位”评选条件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组织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和武警总部政治部《关于在全国大中城市警地团组织中开展“四联”活动的通知》的要求,部署具体,措施得力。

  2.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开展警地“四联”活动,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基本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3.警地“四联”活动工作基础扎实,有成效突出的工作项目和工作品牌,有开展工作必须的经费和物资保障,有健全的工作机制和必要的工作阵地。

  4.卓有成效地开展警地“四联”活动工作,在增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青年人才、活跃文化氛围等方面工作落实,成效显著,警地“四联”活动工作社会影响好,社会认可度高。

  5.警地“四联”活动“十佳单位”原则上应为县处级(含)以下基层单位。

  (二)警地“四联”活动“十佳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积极参与警地“四联”活动,发挥工作主观能动性,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工作成绩突出,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在警地“四联”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得到群众的高度信任和普遍认可。

  4.先进个人原则上应为处级以下干部(含处级),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3月-5月):启动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联合武警总队、机动师、警种部队、直属院校成立评选机构,组织开展本地警地“四联”活动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在此基础上,向全国推荐1对候选单位、1名候选个人,并由省级团委和武警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共同签署意见上报。

  第二阶段(6月):评审阶段。团中央和武警总部政治部联合成立警地“四联”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办公室设在团中央团权益部。同时,会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警地“四联”活动“双十佳”评选组织委员会,根据各地申报材料投票评选出警地“四联”活动“十佳单位”、“十佳个人”。

  第三阶段(7月-9月):核查阶段。警地“四联”活动“双十佳”评选组织委员会随机选取初选名单中若干单位和个人进行抽查,按照评选条件对上报情况进行核实。

  第四阶段(10月):表彰阶段。团中央和武警总部联合召开全国警地“四联”活动“双十佳”评选表彰会,交流典型经验,宣传优秀事迹,布置下阶段工作,推进工作进程。

  四、参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会同当地武警总队、机动师、警种部队、直属院校可推荐1对警地基层团委参选“十佳单位”,推荐所属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1名工作人员或武警官兵参选“十佳个人”。未获“双十佳”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参选对象,表彰为“四联”活动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原则上每2至3年评选表彰一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次评选工作是进一步推进警地“四联”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协作,加大工作力度,统筹安排工作内容,制定详细计划,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展开。
  
  2.加强宣传,点面结合。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抓住活动特点,采用丰富多采的形式,广泛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扩大警地“四联”活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及时反馈,交流提高。各地要及时将有关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反馈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各地总结交流体会。届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有关媒体对优秀事迹进行专题报道,加大工作交流,促进工作开展。

  请各地将全国警地“四联”活动评比表彰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申报表(见附件)于2006年6月10日之前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共青团中央社区和权益部社区工作处,邮编:100051,电话:010-85212133,传真:010-65112501,联系人:沈昕,信箱:tzysqc@sina.com)。

  附件:1.全国警地“四联”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全国警地“四联”活动“十佳单位”申报表(下载
     3.全国警地“四联”活动“十佳个人”申报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武警总部政治部
                      2006年3月14日

 附件1:

全国警地“四联”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卢雍政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徐德学  武警总部政治部副主任
 
        成 员:胡尹庐  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
            戴建国  武警总部政治部组织部部长
            王 路  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
            胡学庆  武警总部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

        办公室:褚 峰  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社区工作处处长
            张忠林  武警总部政治部组织部青年处处长
            康树峰  武警总部政治部组织部青年处干事
            沈 昕  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社区工作处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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